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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刻日月繞須彌山頂,頂上有安宮殿。此道清潔光明,富麗堂皇,非人類世間所能比擬。”天道之右為“人道”,刻四人戴冠著袍,持物站立,此道為世人所居、人類之所。“天道”之左為“阿修羅道”,刻一位三頭六臂,手持諸般兵器的阿修羅像。阿修羅原本是一位驍勇善戰,百戰百勝的天神,能力同“天”。但因瞋心太重,又多怒好動,故而被攆出“天道”降至“阿修羅道”。第二層正下方是“地獄道”,刻有漆黑的地獄門,一馬面獄卒正欲把一“罪人”扔進油鍋中。此道為眾苦聚集、悲慘至極之所。“地獄道”之右是餓鬼道,刻餓鬼手擎一人,口咬人頭。此道中的餓鬼的諸鬼中最苦的,不但常受飢餓,千年萬載難得一食,即便得了,也會立即被猛火所焚,燒成灰燼。“地獄道”之左是“畜牲道”,刻一獅一牛一馬任人驅使,互相蠶食。此道是一切動物群聚之處。
第三層造像表現了“十二因緣說”的基本內容,即展現眾生痛苦的原因和“名狀”。第三層上方正中的小圓龕中刻一羅剎將軍。身著將服,手持寶劍,危襟電坐。以下沿反時針方向依次刻:一老者悠閒而坐,旁擺瓦輪;一猿猴結跏而坐,一漁翁撐船捕魚;一修行者靜心參禪;一對男女雙手互摩;一女子站立,想坐著的男子訴說;一母親懷抱嬰兒;一青年腳踢瓦罐,毆打老婦;一著朝服官吏面呈怒容;一孕婦;一侍者攙扶一老者;一病者;一棺材,兩位女人扶棺痛哭;兩男女並坐交談,面露愁容;一男子雙手掩面,心生悲痛;一婦女揹著小孩,與男子惜別;一男子緊挽韁繩,牽馬不騎。這些造像,依次表現了“十二因緣說”中“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人生彼此互為條件或互為因果的十二個環節。
第四層為了更形象的說明生死輪迴的具體過程,於是第四層分為十八格,每格於瓦官似的套筒中刻出一個個生靈轉世輪迴的影象。從“天道”開始,反時針方向依次為:人頭人尾,人頭畜尾(天道);狼頭人尾,牛頭畜尾,獅頭畜尾(阿修羅道);禽頭畜尾,畜頭蛇尾(畜牲道);馬頭蛇尾、魚頭人尾,蛇頭畜尾(地獄道);人頭畜尾,畜頭畜尾(餓鬼道);豬頭畜尾,龍頭人尾,鳥頭畜尾(人道)等等,這可能表示生死受胎像,以頭示生所屬,以尾示亡所屬。在一個人死後,會經歷一個叫中陰期的過渡,然後再次輪迴。輪迴的範圍是在六道之內,亦即天道、人道、修羅道、地獄道、餓鬼道及畜牲道。在天、人及修羅道三者中轉生,痛苦為較少,所以它們合稱為三善道。地獄、餓鬼及畜牲道中,痛苦極大,所以它們合稱為三惡道。
我們並不能自主選擇轉生往哪一道,也並無一個天上的主宰決定我們的死後去向,而是無奈地由業力及煩惱所主使投生的。因應我們過往身、語及意所作的業因及外緣成熟,我們會投生於某一道中。作善業者於善業因緣成熟時,便感召三善道之轉生;惡業因於因緣成熟時,便感召惡道轉生。這只是概略之歸納,其中各道之各別受生因緣不同。六道輪迴,是一種因果之自然定律,並非一種賞罰制度,也並非上天的安排。不論你相不相信因果及輪迴,這個定律一樣如常運作,絕不因你的不相信而變得不存在。
六道輪迴的產生,由於十二因緣法而出現的。一切眾生,實是本來清淨,由於過去一念無明妄動,有了行為造業,便有入胎的意識。有入胎之識便有現生之受胎,有受胎就形成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出世之後受外界各種因緣而出現善惡業力,善業的生天、人、阿修羅;惡業的生畜生、餓鬼、地獄。在十二因緣的輾轉煩惱中,就是輪迴的動力,六道輪迴必然而起,六道輪迴就此流轉無窮。
既然六道輪迴,生命各種現象、情緒迴圈起落的不穩定性,充滿侷限和束縛,那麼,消除這種不穩定和解脫這些束縛,也就成為開發智慧之命的終極目標了。所以,我們要解脫生死六道輪迴之苦。當知道眾生輪迴六道,苦不堪言,確實是一件世間最根本的大事之後,那就必須有妙法門來解決這樁大事,使人生充滿覺悟的歡喜和超越的智慧。故佛陀廣說五戒十善法、四聖諦法、十二因緣法、六度萬行菩薩法令各類眾生離苦得樂,入大涅槃。覺悟乃人生之真諦,只有透過對生命的究竟覺醒,才能夠免掉如夢幻泡影的六道輪迴之苦,才能夠於大千世界之中解脫自如,趨向幸福吉祥。
道教與佛教的輪迴應該是一樣,所不同的是出離輪迴的方法不同,妖魔死後和人死後一樣,都要走六條道,天、人、阿修羅、地獄、惡鬼、畜生。所謂六道輪迴是指金橋、銀橋、玉橋、石橋、木橋、竹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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