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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以少勝多(新書求票)
用槍托砸暈從公路上滾下來的臺軍軍官,葉振邦翻身爬上公路,藉助第一輛裝甲車彈藥殉爆後燃起的熊熊大火,迅速逼近第二輛裝甲車。
他猜得沒錯,第二輛裝甲車的車長與炮手是右撇子。
依照所謂的“左手原則”,日常習慣用右手的人遇到緊急情況的時候,第一反應往往是向左規避。航母將艦島設在飛行甲板右側就與這一理論有關。
第二輛裝甲車的炮塔本來就轉到了十點鐘方向上,向左旋轉的話,要轉動四分之三圈才能將炮口對準右前方。即便炮手反應迅速,發現錯誤後立即改變轉動方向,也不如直接向右旋轉來得快。
在這兩三秒內,葉振邦已經靠近第二輛裝甲車,進入裝甲車的觀察死角。
這時候,“雲豹”裝甲車的一個致命缺陷暴露了出來。
作為重視公路機動能力的輪式裝甲車,“雲豹”存在的主要價值不是跟隨主戰坦克衝鋒陷陣,而是將步兵送往前線,在裝甲鋒線後面用二十五毫米大毒蛇機關炮壓制敵陣地上的火力點,為步兵提供火力支援。即便在城市作戰中,“雲豹”也會得到步兵掩護,用機關炮支援步兵。
與“斯特瑞克”、“皮哈蘭”Ⅳ、“拳擊手”等眾多輪式裝甲車一樣,“雲豹”沒有在載員艙側面設定射擊孔。如果遇到緊急情況,乘車作戰的步兵要麼從車體後面的跳板式車門下車作戰,要麼冒險從車體上方的兩個方形艙門爬出去。
不管從安全、還是效率考慮,車上的臺軍步兵都會選擇前者。
見到徐徐放下的車門,葉振邦將03式傘兵突擊步槍交到右手上,左手從胸口處扒下一枚進攻型手榴彈,用一個漂亮的滑鏟動作衝到車尾旁邊,在身體即將著地的瞬間把手榴彈投了進去。
因為第三輛裝甲車也被八十毫米火箭彈擊中,燃起了熊熊大火,所以第二輛裝甲車的尾門放下後,車上的臺軍步兵沒法立即看清四周的情形。
被掩蓋住的,還有手榴彈從地板上滾過時發出的聲響。
進攻型手榴彈爆炸時不會產生多少致命碎片,主要以爆炸衝擊波來殺傷人員,在密閉空間的效果比在開闊地裡好得多。
起身後,葉振邦用兩個點射解決掉了被爆炸拋到車外的兩名臺軍士兵。
這不是殺戮,而是在解除沒有意義的苦難。
雖然兩名臺軍士兵沒有受外傷,但是相當於數百個大氣壓的衝擊波肯定造成了致命內傷,被丟擲好幾米遠就是最好的證據。哪怕旁邊就是醫院,兩名臺軍士兵的生還可能性也不會超過五成,何況在硝煙瀰漫的戰場上。
苦撐下去,只是在死亡到來前遭受更多的折磨。
裝甲車內,另外四名臺軍步兵與三名戰車乘員的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
為了保險起見,葉振邦打光了彈匣裡的全部子彈,才取出為這輛“雲豹”裝甲車準備的燃燒手榴彈。
燃燒手榴彈屬於特種手榴彈,由黃磷、鋁粉等易燃物質混合而成的燃燒劑能夠產生數千攝氏度的高溫,可以輕易燒燬一切武器裝備。
這玩意,絕對是“生人勿近”。
葉振邦不會把自己當成動作電影裡怎麼也死不了的主角,用一個極為火爆的特寫鏡頭給這場戰鬥做出完美詮釋。丟擲燃燒手榴彈的同時,葉振邦就撒開雙腿,以追快的速度衝向路邊的排水溝。
一定要用一幅定格畫面作為紀念的話,戰車爆炸的瞬間,葉振邦正好飛身躍起。
零點一秒之內,上萬塊大小不一的金屬碎片像割草機一樣橫掃而過、張牙舞爪的烈焰接踵而至。
看著一掃而過的火光,躺在排水溝裡的葉振邦滿臉驚駭。
這個威力也大得有點意外了點。
“轟”
爆炸聲讓葉振邦回過神來,最後面那輛“雲豹”裝甲車也成了一堆昂貴的篝火。
葉振邦翻身而起,叫上埋伏在西面沼澤地裡、用火箭筒幹掉兩輛“雲豹”的甘應明與池銳剛,趕往車隊後方。
他們趕到的時候,諸葛宏彥正從排水溝裡爬起來。
因為人手不夠,所以負責誘敵的諸葛宏彥還要參與伏擊戰鬥,他的目標是最後那輛裝甲車。與諸葛宏彥一同誘敵的那名空降兵在半路下車,在公路北面參與伏擊臺軍運兵車隊的戰鬥。
“你以前是玩特技的?”葉振邦在諸葛宏彥身邊停了下來。
想到諸葛宏彥從通勤車上跳下來的那一幕,葉振邦就有種後怕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