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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在她的口裡,總算制止了她呼救。
然而,這一切,已經晚了。
在此之前,楊全勇率領的行動小組已經到達此地。他們首先到達當地派出所,在派出所長的帶領下,對當地地形進行了考察,詳細瞭解z基站周邊兩公里之內的交通情況。Z基站建在公路邊的一座山上,這條公路,既是橫貫扎南的主要公路,也是Z基站區域內惟一的主幹道。
考察結束,大家再一次回到派出所研究案情。派出所的鄭所長站在本地地圖前,向大家介紹情況。他伸出手指,在地圖上畫了一道線,介紹說,這就是我們剛才看過的公路,從三亞或者從鳳凰機場到這裡,這是惟一的通道。這裡,是Z基站。接著,他的手指分別點了兩個位置,說,從這裡到這裡,就是z基站的覆蓋範圍。我剛才聽了你們的案情介紹,一直在考慮,犯罪分子應該就在這裡到這裡,在這個區域之內。
楊全勇接著說,我仔細想了一下,我們要找的地方,應該就在這條路的沿線某一處。這個地方,應該有幾個特點。第一,地形相對複雜,周邊應該有很多山。第二,應該有一處廢棄的工棚。第三,附近可能有廢棄的礦坑。第四,沒有公路相通。
鄭所長有些不解。問道,楊隊為什麼肯定沒有公路相通呢?
楊全勇說,這主要是綁架案的特點所致。通常情況下,很少有人去那裡。大隱隱於市,將某個人藏在城市裡,是最難找到的。可隱於市有先天的弱點,比如被害人求救等。犯罪分子放棄城市選擇鄉村,估計與這個地方的環境有極大關係。所謂環境,人跡罕至,是條件之一。既然人跡罕至,那一定與交通有關。第二,我們所得到的通話記錄顯示,周小萸最後兩次通話,都在Z基站,時間相隔半個小時。如果是車行,半個小時早已經超出Z基站了,這說明,犯罪分子是在步行。步行半個小時,即使是在偏僻的農村,如果是大路,也很可能碰到人。整個案件中,犯罪分子的手法極其老道,這段需要行走的距離,一定在其計劃之內。因此,路上不容易碰到行人,自然是條件之一。
鄭所長說,楊隊的分析確實很有道理。我考慮了一下楊隊所說的幾大特徵。如果這個地方沒有公路只有小路的話,那麼,第二條的廢棄工棚,就不一定符合。之所以建工棚,肯定是為了挖礦。既然要挖礦,就一定得考慮運輸問題,也就是要通路,至少也是土石路。就算這個礦坑廢棄了,工棚也廢棄了,但公路的路基,應該還是有的。
朱隊說,鄭所的分析有道理,但我覺得,楊隊提到的幾點,也是值得我們充分考慮的。鄭所是根據當地的客觀情況推論的,楊隊是根據綁架案的必備條件考慮的。也就是說,綁架者必須考慮藏參,而藏參地點不可能在野外,需要一定的場所。這類場所,必須遠離人群。就算不是廢棄的工棚,那也應該是其他容易藏匿之所,比如守林人的小屋、礦坑、山洞之類。還有,就算是工棚有大路相通,但也存在一種可能,山區的大路可能較遠,小路要近得多。
這樣討論有點空泛,一時間很難找到一個地方符合老楊所說的全部條件。朱隊因此提出一個新的想法,不必去找符合所有條件的區域,首先搞清楚,2基站二公里區域內,到底有多少條岔道。也別管是不是公路,大道小道全都算上。
其中一名民警對轄區情況很熱,他拿來一支筆,在一張紙上畫了一張圖,說,這就是公路。和公路沿線的岔路。
大家聚上前觀看,哪一條路通向什麼地方,一清二楚。大家數了數,機耕路小便道等全都算上,有四十多條。朱隊說,這麼多條路,我們無法一一去查。現在,我們用排除法,首先將那些不通向山上的路去掉。如此一來,去掉了二十一條。又將那些雖然上山,但沿線有村寨或者人家的去掉,又去掉了八條,剩下十七條路。
楊全勇說,現在我們採取對應法,將這些路中,附近一百米區域內有礦坑的標出來,正在使用的礦坑或者廢棄的礦坑都算在內。標出了九條,其中兩條是小路,七條通公路。再標出路附近有廢棄的工棚或者守林人小屋以及其他建築物的,有五條路。
第二部分 第116章
接下來的任務非常清楚,主要力量,集中搜尋兩條小路,每條路派出四名武警戰士和兩名公安幹警。另外七條路,每條路派兩名武警戰士和一名公安幹警。另外八條路,各派一名武警戰士。他們臨時建立了前線指揮部,指揮部就設在一輛車上,這輛車和一輛軍用卡車以及車上的十名刑警隊員一起,遊動在公路上,隨時準備增援某一個小組。
正準備行動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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