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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時發現:一名新犯人的名字叫周浩。
周浩等十幾名新犯人被帶回一分監區,他們將進行一個星期的入監培訓。除了白天的隊例訓練外,晚上則主要學習監規隊紀。
周浩捧著《服刑人員行為規範》背誦道:
“第六條,服刑期間嚴格遵守下列紀律:(1)不超越警戒線和規定區域、脫離監管擅自行動;(2)不私藏現金、刃具等違禁品;(3)不私自與外界人員接觸,索取、借用、交換、傳遞錢物;(4)不在會見時私傳信件、現金等物品;(5)不擅自使用絕緣、攀援、挖掘物品;(6)不偷竊、賭博:(7)不打架鬥毆、自傷自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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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集 冤家路寬(下)
清河監區第二監區。
入獄後的周浩一直對“多管閒事”、“害他坐牢”的餘剛懷恨在心,並視他為心目中的仇人。這天,趁監舍無其他犯人,他對刊有餘剛先進事蹟的《新生導刊》狠狠地砸了一拳!他在心裡罵道:“媽的,要是再讓我見到你,非把你碎屍萬段!”
不多久,一分監區的犯人都知道了周浩與餘剛的關係,他成了第二監區的“名人”。
同犯們有對他無所謂的,有好奇的,也有戲謔的。有的還笑道:“嗬,哥們兒,你現在是明星了,真牛B!”
周浩說不出心裡是什麼滋味,情緒十分低落。
※※※※※
一分監區值班室。
這天,汪隊副又找周浩談話,進行開導:“你應該面對現實。你不應該對餘剛懷恨在心,這樣很不利於你的改造。試想,如果你的行為人人都不管的話,那這個社會將會怎樣?”
周浩低下頭,沉默不語。
汪隊副不到四十歲,也是警校畢業。他目光犀利,處事果斷,一雙劍眉和寬闊的前額帶著沉著而剛毅的軍人氣概,他同樣身材高大,令人望而生畏。犯人曾私下議論道:“即使蒼蠅飛過汪隊副的面前,他也能分出公和母,可別在他面前耍花樣!”
汪隊副接著說道:“餘剛也是個曾經坐過牢的人,他今天能夠成為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成為受人尊敬的人,成為大家學習的榜樣,這是為什麼?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送你一句話:誰承認了自己的罪過,誰就能得到寬恕”
周浩心想:你這都不過是說教而已,他破壞了我的好事,害得我坐牢,我能不恨他嗎?
※※※※※
第二年的一天,發生了一件很意外的事,這給了周浩很大的震動。
這天,得知母親來會見,他來到會見室。隔著玻璃,他看到了蓬頭垢面、失魂落魄的老母親,不禁悲從中來。
原來,母親在探監的路上,被一幫車匪路霸給搶劫了,已身無分文,是步行幾十裡才來到第二監區的。
聽完母親的哭訴,周浩氣得緊握著拳頭,罵道:“他媽的王八蛋!不得好死,等我出去,非扒了他們的皮不可!”
母親看著他,默默不語。她忽然想到,自己的兒子不就是搶劫嗎?難道這就是報應嗎?
周浩似乎也感到了什麼,不知再說什麼好。
母子倆拿著話筒,痛哭了一場
會見結束,見周母已身無分文,在場的民警捐出一百多元,給她湊足了路費。徐警官還幫她買了些吃的,並送上了車。
※※※※※
晚上,曹指導員把周浩叫到值班室裡再次進行談話。
談話是分監區民警每天必做的事。每週要找幾名犯人談話、談多少次都有明確的規定。這是監獄為了解犯人思想動態,穩定監管改造秩序所採取的必要措施。
一分監區的民警每人每週找犯人談話一般都在四次以上。曹指導員已記不清自己找過多少犯人、談過多少次話了,不過這一次可以說是他的經典談話之一。
曹指導員問道:“你老母親這麼可憐,那些搶劫犯可不可恨?”
周浩答道:“當然,該千刀萬剮!”
指導員:“要是被搶的人跟你母親一樣可憐,那麼別人會怎麼想?”
周浩:“那,那肯定跟我的心情一樣!”
指導員:“你現在知道搶劫有多麼可恨了吧?那你為什麼要去搶劫傷害別人呢?”
周浩:“這我”
指導員:“如果這時有一位像餘剛那樣的見義勇為的英雄,那你母親將會怎樣?”
周浩:“這”
指導員:“你現在還恨餘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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