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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頭歪向一邊,並沒有照到他的臉。
“這是什麼?為什麼說這是荷星的照片?”珍珍也湊了過來。
“大概是因為平時這裡的人一直認為大將軍等於荷星先生吧。所以大嬸才會認定‘這就是荷星’”
“怪不得警察拿到這種‘關鍵性證據’,也一點都不開心。”珍珍說。突然,她指著照片的背面對我大叫:“啊?成堂,你快來看。這張照片的反面”
我忙把照片翻過來一看,上面寫著:10月15日下午2點第2個人。
“什麼意思呢?”珍珍不太明白。
“我剛才操作的時候,你看到電腦裡還有其他資料嗎?”我問珍珍。
“沒有了。就這張照片。”珍珍回答。
“”我似乎想到些什麼,可是一閃就過去了。到底想到什麼了呢?
“喂,成堂,有了這張照片,法庭上我們就有辦法撐過去了是不是?”珍珍問我。
“是啊。”我點點頭。
“哈哈,有了它,現在我就要讓那個大嬸啞口無言!”珍珍恨恨的說。
“啊?啞口無言?”
“啊,成堂。我不是要你啞口無言!沒事沒事。那麼,我們快把這照片指證給大嬸兒看吧。”珍珍立即就要去找那個大嬸。
“不,別這麼幹。”我忙制止她。
“為什麼?”
“不能輕易讓人知道我們知道這個,這是我們的秘密武器。”
“哇,想不到成堂你這個人挺壞的嘛。可以當惡龍王第二了。”
“別把人家說成壞人。”
“呵呵,那麼今天的調查就到這吧,成堂,請我去吃西餐。”
“”珍珍這個丫頭,是不是餓死鬼投胎呀,一天就知道要吃的。
總算是有了這張照片,不枉費我們來來回回花費了這麼長時間。法庭上也可以和他們一較高低了。只不過還是不清楚兇手到底是誰。難道真的會是那個大嬸?
第十小節
10月18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4法庭
今天,我又站在了這個熟悉的地方——辯護席。想想上次站在被告席上為自己辯護的事還有些後怕。如果不是千尋老師的幫助,我今天又怎能再站在這裡?
“現在,審理荷星的法庭正式開庭。”法官還是那個禿頂老頭。
這個世界真是太小了。為什麼負責我委託人的警察總是張警官,法官總是這個老頭。那今天我的對手會是誰呢?不會又是御劍那傢伙吧。果然御劍那傢伙從容的走到檢控繫上。
“檢控方已準備就緒!”
“辯護方已準備就緒!”
“那麼御劍檢察官,請就本次案件做一下評論。”法官發話了。
“是,法官大人。被告人荷星於10月15日下午2點30分,在英都攝影所的第一攝影棚將演員戴志武殺害。這次兇殺是被告人,而不是其他任何人乾的。在本法庭上,檢控方將會完全證明這一點。”
“恩,原來如此。好,那麼馬上開始審理吧。御劍檢察官,請傳喚第一位證人入庭。”法官說。
“是,法官大人。首先請負責本次現場檢查的張警官入庭。”
張警官又站到了證人席上,看來以後還少不了和他打交道呀。
“首先,請你簡單介紹一下本次案件。”御劍對張警官說。
“是,那我還是用我自己畫的俯檢視來做說明。”張警官又把他畫的俯檢視呈交給法庭。“對本次案件而言,攝影所整體位置關係是很重要的。”他開始解釋“整個上午他們都在職員區商量動作,而門衛大嬸兒下午一點起一直站在那嚴守崗位。第一攝影棚就是案發現場。大家看,從職員區到第一攝影棚必須經過那個大嬸所在的收發室。案發當天,只有被害人戴志武、被告人荷星和一個管道具的女孩三個人在。三個人上午都呆在職員區,中午吃過午飯以後,被害人戴志武獨自一人去了第一攝影棚。下午一點,門衛大嬸到了收發室。然後到下午5點,因為要與戴志武一起進行排練。大家都到第一攝影棚集合,卻發現被害人的死亡推測時間是2點30分左右。兇器就是插在胸部的大將軍之槍。以上就是本事件的全部過程。如果有誰想再聽一次的話,我就再來說明一遍。”張警官說。
“兇器是長槍呀,這又是個少見的東西。”法官大人說。
“我說一句行嗎?法官大人?”御劍不知道又要說些什麼,只聽他接著說:“本次案件實際上可以歸納為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