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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什麼!”大嬸不自覺的後退了兩步。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是、是這樣嗎?大嬸兒?”法官詫異的問。
“別、別這樣隨隨便便叫人家大嬸兒!”大嬸很生氣,
“大嬸兒是在大門前一個人值勤,反過來說,就是沒人證明大嬸兒事發時不在現場!離開崗位,偷盜大將軍道具服裝然後去殺人現場第一攝影棚。完成這一切不需要很多時間,她完全辦得到!”
“那她為什麼一定要特意穿上道具服裝?”法官問我。
“道理很簡單,為了避免被門上的照相機拍到自己。穿著道具服裝,就能把罪行嫁貨於荷星先生!”
“原來如此!精彩的推理!”法官大大的讚賞了我一番。
大功告成了,不過有點怪呀,平時這個時候,御劍那傢伙總會清脆的來一聲‘反對’,可是現在他怎麼這麼安靜?
“你怎麼看?御劍檢察官?”法官問他。
“現在暫時還想不到適合的反對理由。”御劍抱著膀子回答。
“喂、喂、喂,怎麼會事?難道大家都以為大嬸兒我是兇手?小御,別這樣不說話,幫幫大嬸兒!”大嬸又向御劍求助了。
“法官大人,現在指責荷星先生是兇手的那些根據,同樣也完全適用於大嬸兒!”看到御劍一言不發,我決定成勝追擊,把大嬸兒拉下水。
“那、那為什麼大嬸兒我要把小戴給殺了?”大嬸兒不服氣,大聲質問我。
“對,是動機不明。可荷星先生同樣也是動機不明!”我笑著解釋。
“恩,說得對呀!”法官點點頭。
看來法官也贊同我的觀點了。這樣一來,大嬸兒也加入了嫌疑犯的行列了。雖然很對不住她,可是,為了荷星先生
“等等!那麼,另一個去了攝影棚的人就這麼算了?大嬸兒我把他照片消去的那個男孩!”大嬸氣喘吁吁的說。
“但是他還只是個小學2、3年級的少年啊?”法官很吃驚的問。
“那有什麼關係?大嬸兒我在他那個年紀時,已經打得過我的父親了!”
“恩,你怎麼看?律師?”法官問我。
“那個少年不是兇手!”我思考了一會說。
“說、說什麼呢?不要因為他是個小孩子就於別人區別對待!”大嬸兒憤怒的對我說。
“我有證據!”
“哦?那麼請出示給我們看看。”法官說。
“是,法官大人。大嬸兒你聽好了,本案的兇器是大將軍之槍,而且從照片上可以看到兇器就是這樣由大將軍拿著。那個少年根本不可能拿到那長槍的!”
“原來如此!怎麼樣?證人?”法官問大嬸兒。
“”大嬸兒一句話也沒有說。她也應該沒什麼可說的了。
“好了!今天的審理,我想就此中斷。檢控方你們要對這個證人叫什麼名字來著?”
“記得應該叫常香。”御劍提醒法官。
“檢控方,你們要好好調查常香女士!那麼,今天就此閉庭!”法官重重的敲了下他的木錘。
“稍微等一下!”大嬸兒大叫:“既然被你們如此對待,我也不能再保持沉默了!大嬸兒我就都說出來吧!”
所有人都吃了一驚,不知道大嬸兒要說什麼。
“證人!怎麼回事?你還有什麼要作證的嗎?”法官忙問。
“實際上,是有人要大嬸兒我保密的!”大嬸說。
“保密?”我問
“到、到底是誰?”御劍看來氣壞了。我本以為是他,看他激動的樣子,難道另有其人?
“總之請你快點作證吧。”法官催促她。
“是英都攝影所的人要大嬸兒我保密的。案發當天,攝影所裡實際上還有其他人在。那些人說:‘我們與案件無關’。他們關照我‘不要說我們來過攝影所’。現在既然都懷疑到大嬸兒我身上了,我也要把那些傢伙拖下水!”
“證人!這麼重要的事情你為什麼一直都不說?”法官問。
“因為,他們要我保密,我也沒辦法的。”
“那麼,律師,請詢問吧。”法官對我說。
“是,法官大人。證人,是誰要你保密?”我問。
“是攝影所、電視臺的大人物們!”大嬸回答。
“沒、沒聽說過啊,我們!”御劍的臉色難看到一定的程度了。
“這個啊,當然,因為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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