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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櫻朝那幾個黑社會份子說。那幾個人聽見就要動手。
“不!”珍珍大喊!
“不許動!”就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候,張警官踹開小木屋的門闖了進來,他真是我們的大救星呀。“你們的話,我都聽到了。金櫻,跟我到警察局走一趟!”
“哼,小子,幹得不錯嘛!看來,勝負要在明天的法庭上再決定了。等著吧!”金櫻帶著那幫人先出去了。
“沒、沒事吧?我闖進來的時機選的晚了點,今後還要加強練習呀。”張警官抱歉的說。
“警察先生,非常感謝你!我剛剛,太可怕了。”珍珍心有餘悸的說。
“沒什麼沒什麼,這是我的工作。”張警官說。
“怎麼啦?”珍珍看張警官神色不對,關心的問。
“自己就是為了想說這句話才當了刑警那麼,我現在還有事要做,如果有緣,還會再見面的。”張警官說完就走了。
“好了,成堂,馬上就是本案的高潮了!”珍珍對我說。
看來目標已經鎖定就是那個製片人金櫻!
第二十七小節
10月20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4法庭
“現在,審理荷星的法庭開庭!”法官敲了敲他的小木錘,為什麼他每次都是這一句話呢。
“檢控方已準備就緒!”御劍說。
“辯護方也已準備就緒!”我說。
“今天是審理的最終日,希望檢控方、辯護方都要提出決定性的證據。那麼,御劍檢察官,請就事件狀況作一下陳述!”法官說。
“在昨天的法庭上,律師提出了新的說法,殺人現場,實際上是在第2攝影棚。今天想傳喚當時在小木屋的人作證,瞭解當時的情況。”御劍說。
“恩知道了!”法官說。
“御劍這傢伙,今天有點保守啊!”我心裡暗想。
“那麼,請傳喚證人入庭!”法官說。
“請案發當時,在第2攝影棚的小木屋開會的製片人金櫻入庭!”御劍說。
那個女人依然是一身黑衣,站到證人席上。
“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御劍問。
“金櫻,英都攝影所的製片人。”金櫻回答。
“證人,案發當日,你是在第2攝影棚的小木屋”御劍問。
“這事情大家不是都知道了嗎?我討厭說廢話!你實在喜歡說的話,就等我不在時再說。”金櫻冷淡的說。我看到御劍的臉色都變了。
“那、那麼,證人!請就案發當日的情況作證。”法官說。
“成堂,這傢伙就是兇手!”旁邊的珍珍小聲對我說。
“恩!”我對珍珍點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將近中午時,到了第2攝影棚的小木屋。會議從正午開始,到4點鐘結束。接下來有排練,所以去了第1攝影棚。對了,那時有點累了,是導演送我去的。會議的休息時間,是從2點30分起的15分鐘。休息時,和導演一起在小木屋外吃帶骨牛排。到了第1攝影棚後,在那兒發現了戴志武的屍體。大致就是這些。”金櫻說。
“恩,證詞中有1句話我想問問。‘那時有點累了,是導演送我去的。’能不能再說的清楚些!”法官問。
“車。”金櫻說。
“什麼?”法官問。
“不是有輛輕便客車嗎?在第2攝影棚。我讓導演駕駛那車。而且路邊還有歪脖子猴殿下的腦袋,很危險。”金櫻說。
“原、原來如此那麼律師,請詢問。”法官對我說。
“這是最後的勝負,加油!”珍珍小聲對我說。
“開會以前你是一個人去的小木屋?”我問。
“是啊!”金櫻回答。
“你沒有去過職員區,是嗎?”
“是啊!”
“你的回答很簡單啊!”
“是嗎?”
“會議期間,有誰離開過嗎?”
“沒有。”
“再多說一點好嗎?”我幾乎在懇求她。
“反對!證人到這裡來,不是陪你聊天的。請不要妨礙證人作證!”御劍敲著桌子說。
“還有你,檢察官先生。不要亂敲桌子,聽著刺耳。”金櫻輕描淡寫的說。御劍臉色變得很難看。
“證人,剛才你說休息的時候你和導演在吃帶骨牛排?”我問。
“是的。”金櫻說。
“早就知道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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