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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膠捲,也完全沒能把坐在小船上的男子的臉照出來。然而,為何你卻看見了御劍呢?”我問。
“啊!”夏梅大吃一驚。
全場譁然!
“確實,有道理!”法官說。
“反對!所以吾才沒讓她對這些發表證詞的!”宋默檢察官說。
“可是,證人現在是這麼發表了證詞的!為何她可以看見御劍的呢!請證人說明這一點。!”我大聲說。
“證人!你是看見了被告人的嗎?”法官問。
“噹噹然呀!”夏梅說。
“那麼,請對此進行證言吧!”法官說。太好了,總算找到漏洞了!這次一定要抓住她的證言的矛盾。
“那天晚上確實很冷,下了很大的霧。所以啦,本小姐設定好相機後,就回到了車子裡吶!但是啊,本小姐可是拿著雙筒望遠鏡的吶!湖那邊發出聲音時,我用了雙筒望遠鏡所以就看清楚了吶!怎麼樣?這樣一來就沒問題了吶!”夏梅說。
“哦,用了雙筒望遠鏡呀。明白了,那麼,律師,請詢問。”法官說。
“無論如何必須把矛盾找出來!”我暗自想。“證人,你為什麼拿著雙筒望遠鏡?根據你昨天說的話來看,你應該是在拍攝流星對吧?”我問。
“是是倒是的呀。”夏梅說。
“看星星的話,應該不是用雙筒望遠鏡而是天文望遠鏡才對吧?究竟,你設定的照相機,真的是為了拍攝流星用的嗎?”我問。
“反對!照相機什麼的,和事件毫無關係!”宋默檢察官說。
“那還不能斷言!”我說。
“恩,律師,照相機的事,真的是那麼重要嗎?如果重要的話,就允許你繼續詢問吧。”法官說。
“但是如果什麼結果都沒有的話,我可會要你認命的!”宋默檢察官說。
“律師,怎麼樣?照相機的問題,還要再追究嗎?”法官問我。
“照相機的問題,是極其重要的。就算說它是這起事件的關鍵也不為過吧!所以,希望能提供證詞!”我說。這裡是一決勝負的地方!一定要強硬的對付!信口開河吧。
“明白了!證人!關於照相機,請好好的陳述證詞。”法官說。
“是,是。”夏梅說:“那個相機,是為了拍攝流星而設定的。”
“等等,在拍攝流星這段證詞是騙人的吧!”我說。
“什、什麼嘛!”夏梅嘀咕著。
“我在昨天,看過實際設定好的相機。相機明顯的是被設定成朝向湖面的!如果要拍攝流星的話,相機應該朝向天空才對!”我說。
全場譁然!
“律師,怎麼回事啊?”法官問我。
“證人並不是在拍攝流星!”我說。
“那麼,那麼是在拍攝什麼呢?”法官問我。
“夏梅小姐,你想要拍攝的,是這個!”我把從劉羽那拿的雜誌拿了出來。上面有葫蘆湖水怪的記載。
“是什麼?雜誌的報導?葫蘆湖水怪?啊啊,最近,在葫蘆湖被目擊到的”法官說。
“夏梅小姐,怎麼樣啊?”我問。
“不,不知道!搞什麼呀,你有證據嗎?本小姐想要拍那個葫蘆湖水怪的證據呢?”夏梅問。
“證據!當然是有的!”我說。
“恩恩,那可真是有意思。那麼,請出示出來看看吧。希望你慎重一點啊!律師。”法官說。
“證據就是,夏梅小姐你的照相機啊!你的相機被設定了對爆裂聲會起反應的程式。能拍到這張照片,也是因為照相機對槍聲起反應的緣故。而在這裡(指雜誌),有葫蘆湖水怪的報導。根據這個報導來看,在水怪出現的時候,好象會發出爆裂聲呢。怎麼樣?你是想要拍攝葫蘆湖水怪的!所以,才把相機的自動快門設定到爆裂聲上的!”我說。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的確如此其實,我也是覺得有問題的啊”法官說。
“怎麼樣?夏梅小姐!你是為了拍攝葫蘆湖水怪,才露營的吧!”我問。
“是的吶!真是幹得漂亮吶,果然是辯護律師吶!但是,那又怎麼樣吶?”夏梅終於承認了。
“啊?”我不明白她的意思。
“對於本小姐看到的東西,又沒有什麼變化!”夏梅說。
“正是那樣!花了很長的時間,你所證明的只有一點,這個證人是個幻想要拍攝怪物的傻女人。”宋默檢察官說。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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