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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看了。接下來,犯人立即又開了第2槍。然後,犯人自己跳入了湖中。而把槍留在了船上。”我說。
“原來如此,從湖畔看到這些的話,一定會認為是,留在船上的那個人開的槍吧!”法官說。
“犯人並不知道湖邊設定了相機。於是特意開了兩槍,來引起他人的注意。之後就很簡單了,游回小屋後,管理員老頭,將外衣穿回到常雪福律師的屍體上,使之恢復原貌,再將屍體投入湖中。這就是,這次事件的真相!”我說。
“法警!把先前的那個證人帶上來!那個租船小屋的管理員!快!”法官命令。“那麼,在那個管理員到來之前,我有話要對被告人上官御劍說。被告人,請站到證人席上。”御劍站到了證人席。“御劍,律師的話你也聽到了吧。如何?那晚,你為何要去湖那裡?”法官問。
“成堂所說的基本正確,但我並不想提它。沒錯,我數天前,收到了一封信。是一個自稱常雪福律師的男人寄來的。上面寫著‘聖誕前夜的12點,到湖邊的租船小屋來。有重要的話說。’”御劍說。
“重要的話是”法官問。
“至於那個,不能說。”御劍說。
“恩”法官剛想說什麼,就被跑進來的法警打斷了。
“法官大人!”法警大喊。
“法警,現在正在審理中,不要喧譁!”法官很生氣。
“管理員不見了,也沒有回管理小屋!”法警說。
“什麼!”法官吃了一驚。
“怎,怎麼辦啊?”法警問。
“立即進行搜捕!不要讓他逃了!”法官說。
全場譁然!
“宋默檢察官,逃走的管理員”過了一會法官問。
“已經部署妥當了。”宋默檢察官說。
“恩那麼,已無須多說,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下達判決。因此,審判將延期至明天,也就是最終日。警察方面,要全力搜查管理員的行蹤!就是這樣!還有一件事,那個管理員究竟是誰?我認為,他的真正身份至關重要。這點也要予以調查。那麼,今天就此閉庭!”法官高聲宣佈!
第三十二小節
12月27日上午13點2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成堂!成功了呢!”珍珍對我說。
“恩!不過還是糊哩糊塗的被判過有罪了哦。”我說。
“不過,不過,宋默檢察官也對劉羽先生的那般胡鬧束手無策呢。多虧了劉羽先生。”珍珍對我說。
“劉羽嗎?與他為敵實在讓人不寒而慄。而且為什麼每一次,每一次都要被他逼到這般田地。”我說。
“確實呢,在幫助委託人之前,自己這邊都擺不平了呢。”珍珍說。
“是吧,御劍!”我問身邊的御劍。
“”御劍沒有說話。
“那個御劍檢察官?”珍珍看他不說話叫了他一聲。
“什什麼事?”御劍問。
“為什麼還是一副痛苦的表情?照這樣下去的話,明天多半可以豁免無罪的吧!偶爾也該拿出點微笑嘛。”珍珍說。
“可能有點對不起你們。但是,也許還是不能像你所說的那樣”御劍說。
“怎,怎麼說?”我問。
“成堂!有件事我一直以來都在為之困惑。不知道該不該對你說”御劍說。
“御劍?”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
“已經,沒有時間了。說出來的話,可能會輕鬆些可是。果然,現在還是無法下定決心。”御劍說完又沉默了。
“那究竟是什麼?御劍。”我問他。
“我的噩夢!我曾犯下罪行的記憶!”御劍說。
“你的罪行?”我問。
“殺人的記憶!”御劍說。
第三十三小節
12月27日下午2點11分陳成堂律師事物所
“御劍檢察官為什麼會這麼說?”珍珍問我。
我的噩夢!我曾犯下罪行的記憶!殺人的記憶!
“御劍檢察官難道將誰?”珍珍問我。
“那樣的事怎麼可能?確實,現在這傢伙正為過去的某些記憶而苦惱!但奪取他人生命什麼的決不可能!”我激動的說。
“成堂!”珍珍看著我。
“呦,諸位可好啊!如何?如何?本大爺今天的證言!令人振奮吧?珍珍小姐。”劉羽不知道什麼時候竄進了事物所。
“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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