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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我知道他們一定還沒有注意到裡面的通話錄音。我忙接過手機揣到自己兜裡。看來沒什麼值得打聽的了,還是抓緊去辦辯護律師的事吧。
“真是多謝你了,那我回去了。”我向張警官告辭打算離開。
“哦,你要走了麼?啊,對了對了,有句話想要跟你說。你這麼著急走大概是想要去見目擊證人吧。如果你聽我的,還是不要去見了,因為見了也是白費工夫。”
“你是說目擊證人?”他的話到是提醒了我,我怎麼把那個女人給忘了。看來是應該去見一見她。
“恩,她叫陳松梅。對不起了,關於證人的事我只能告訴你這麼多。”
“哦,告訴我她的名字已經幫了我大忙了,謝謝你。你們已經讓他回家了麼?”
“那到沒有,在審判結束以前,我們禁止她擅自外出。”
“啊,真不愧是警察,了不起。”我奉承了他幾句。
這樣說的話,那個陳松梅應該還住在對面的板東飯店吧。如果有時間我就去那瞧瞧吧。看看時間,已經不早了,看來我真的應該走了。向張警官打完招呼,我走出事物所站在街上,心裡想著應該去做什麼。
“不然,還是先聽下通話錄音吧。”我按了半天,終於把錄音記錄按出來了。
“9月5日,上午9點27分,通話錄音”從手機發出的提示。
P~
“你好!”這個應該是珍珍的聲音
“喂!喂!是我呀!”啊,是千尋老師的聲音可惜以後再也聽不到了。
“啊?千尋姐姐!怎麼回事,這麼久都不來看我!”
“是我不好,最近太忙了!你怎麼樣?身體還好麼?”
“真是的!把這麼可愛的妹妹扔下不管太過分啦~呵呵!沒事,反正我啊~都已經習慣了一個人獨自生活。”
“是麼?真了不起。恩實際上有件事想要你幫一下忙。”
“啊?我知道了!肯定又是要我替你保管證物了吧?”
“猜得很對嘛。這次的事件,事態已經變的嚴重起來了。在開庭審判之前,我不能把它放在身邊。”
“哦?那麼,這次要我保管什麼?”
“一個座鐘。”
“鍾?”
“對呀,它的樣子是個‘思考者’。對了,它還會說話呢!怎麼樣,喜歡麼?它簡直像個玩具呢。”
“啊?又把我當小孩子啦!”
“呵呵呵。對不起啦!啊,對了,現在這個鍾已經不會說話了。”
“哎!為什麼?真沒勁!”
“剛才,鐘的機芯被拆掉了,換上個文件塞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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