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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警!麻煩你火速把這證物帶去檢查!那麼,剛才證人的證詞,稍微有點不自然!但是!既然在案發現場發現了小刀這證詞就應該作為真相對待。”法官說。
“美麗的小姐,是不會說謊的。這就是,本人的原則!”GOD檢察官喝了口咖啡說。
“那麼,證人。請你進一步作證!”法官說。
“那麼,你要我證明什麼呢?”綾美問。
“證明你所目擊到的案件有關兩人搏鬥的情況!”法官說。
“我知道了。被用手杖擊打的珍珍大人,一瞬間被打中了。不過她閃開了胡麗秀的攻擊,奪走了兇器。胡麗秀反而被她逼到了死角上,背靠石燈站著!後來珍珍大人就用小刀刺向了胡麗秀!胡麗秀把小刀給拔了出來扔掉了。不久,她就倒下了”綾美說。
“真是件令人痛心的案件啊”法官說。
“雖然我不知道她們母女之間發生了什麼可韓舞大人失蹤以後,歲月流轉了十七年。恐怕,這期間兩人連面都沒見過,大概是互相忘記了長相了吧。”綾美說。
“恩有這種可能!那麼,辯護律師,請詢問!”法官說。
“今天,你的樣子很可疑啊!綾美!”我說。
“哎?”綾美不解的問。
“昨天的你可不是一個喜歡妄言的證人。然而今天你的證言卻破綻百出。”我說。
“不可能!我的證詞究竟哪裡可疑了?”綾美問。
“根據你的證詞,韓珍珍她往背靠石燈的被害者身上刺下了小刀是吧?”我問。
“是、是這樣的”綾美說。
“那麼當時被害者就是腹部被刺中了。”我說。
“說、說的沒錯!”法官說。
“但是,解剖記錄上卻這麼寫著。因後心被刺,失血過多而死!”我說。
“啊!”綾美輕叫了一聲。
“從傷口的狀況來看,很容易看出被害者當時是後心被刺中!綾美小姐!你的證詞裡又出現了一個矛盾!”我說。
全場譁然!
“究究竟這、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法官驚訝的問道。
“哼!很簡單!人有正面和背面之分,僅此而已!”GOD檢察官說。
“那個這就是你要說的嗎?”法官問。
“也可以說,證人有可能把後背看成了肚子!”GOD檢察官說。
“反對!請不要用詭辯給證人的證詞收拾殘局!總之,證人的證詞中不自然的地方實在太多了!把武器手杖扔掉、爭執的兩個人是母女。還有,被害者腹部被刺中的證言,這些都很不正常!”我說。
“恩的確如此。不正常的地方太多了!”法官說。
“綾美小姐!你怎麼解釋?”我問。
“這、這個嘛一定是”綾美說。
“一定是,因為你太過天真了。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你說什麼?”我問。
“據說咖啡的苦味有253種之多,但是要品嚐它,必須把全身的感覺都集中到一起!你有沒有把感覺集中到一起?集中在,證人的證詞上!”GOD檢察官問。
“GOD檢察官,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法官問。
“證人,這麼形容過當時的情況!庭院裡很黑,看得不是很清人類看東西時所需要的東西,只有一樣!那就是光線”GOD檢察官說。
“光線”法官問。
“對了,你知道嗎?在別院有修行者修行的夜晚聽說,庭院裡有必定會把石燈給點亮的規定!”GOD檢察官說。
“的確如此庭院裡,有座很大的石燈”我心想。
“如果這是真的透過石燈的光線,不是應該可以清楚的看到現場?”法官問。
“話是如此但是,根據主持的證詞案發當晚,卻沒能點亮石燈!”GOD檢察官說。
“沒點亮?”我問。
“聽說是因為長時間未曾使用,燈芯已經用不成了。也就是說,當晚庭院裡幾乎接近黑暗!只有從修行堂裡傳來的,些許的微弱光線。”GOD檢察官說。
“是這樣啊”法官說。
“那麼,所有的矛盾就都解決了!手杖落到了黑暗中,是不可能看得到的。沒看清女兒的臉,也是因為當時身處黑暗之中。潛伏在黑暗中的妖獸,是看不到的。這就是,人類的極限!對吧,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肅靜!”法官忙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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