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部分(第2/4 頁)
,現場有沒有什麼可疑的地方?”法官問。
“這張車子行李箱的照片,看起來是沒什麼可疑的。”張警官說。
“證人!”聽到這裡,千尋老師突然大喊。全場鴉雀無聲,都盯著千尋老師看。好半天,千尋老師也沒有再說話。
“幹、幹什麼?這種另人憋的發慌的緊張感!”好半天,見沒人說話,法官才說。
“對、對不起!我的頭腦中一片空白!用指頭指別人,這還是頭一次。所以”千尋老師抱歉的說。
“唔你好好練練吧!真是的我還以為什麼呢!”法官說。
“哼!小貓咪,咖啡糖,要舔舔嗎?”沈莊龍突然說。
“糖?”千尋老師問。
“真正的咖啡,對你來說現在還太早了。”沈莊龍莫名其妙的說。
“嗚讓他嚐嚐後悔的滋味吧,千尋!”千尋老師心想。“我問你,刑警先生!”千尋老師突然一拍桌子說。
“是、是的。”張警官說。
“你剛才說這張照片上,沒什麼可疑的是嗎?”千尋老師問。
“我是有說過!”張警官說。
“可是請你好好看看被害者留下的這本筆記!”千尋老師說。
“筆、筆記筆記”張警官問。
“上面清清楚楚的寫著,準備一條白色的圍巾做認記。恐怕,他已經忘記了被害者的相貌了吧。”千尋老師說。
“啊啊啊!”張警官大叫起來。
“這條圍巾究竟到哪兒去了?這照片上似乎並沒有啊”千尋老師說。
“這個嘛沒有從行李箱裡發現。”張警官說。
“這怎麼成?一定要好好找找啊!”千尋老師說。
“是、是!”張警官維維諾諾的說。
全場譁然!
“既然兇手已經指定她就應該圍著圍巾!你還有什麼話好說嗎?御劍檢察官!”法官問。
“哼哎呀哎呀!辯護律師看來也不過如此”御劍檢察官嘲笑道。
“”千尋老師疑惑的看著他。
“你在找的圍巾大概就是這條吧?”御劍檢察官拿出一條很髒的淺藍色圍巾問。
“啊!”千尋老師大叫。
“在、在哪找到的?”張警官也吃驚的問。
“就在現場吊橋上,我在之前調查過了。”御劍檢察官說。
“為為什麼連我也不告訴?”張警官氣憤的問。
“證物,要放在自己的包裡,這是我所知道的最安全的地方。”御劍檢察官說。
“哼那小子知道的還真不少。”沈莊龍說。
“雖然與被害者的筆記上略有不同,並不是條白色的圍巾。恐怕,是臨時找了條相近顏色的來代替吧。”御劍檢察官說。
“唔沾了好多的泥水啊。”法官說。
“情非得已案發當時,梧桐山裡正下著小雨。”御劍檢察官說。
“那個檢察官是故意一直隱瞞到現在的”千尋老師心想。
“很好,這條圍巾作為證據受理!”法官說。
“那麼辯護律師,犯了個大錯。至於是什麼,我講在接下來的證詞說明。可以嗎?小律師。”御劍檢察官微笑著說。
“真想用這條圍巾緊緊的堵上他的嘴”千尋老師瞪了一眼御劍檢察官心想。
“我們犯不著緊緊的纏著那條滿是泥水的圍巾魏兵和劉滄美確實在攏橋上碰過面。之後,在橋上究竟發生了什麼呢?就由在下來完美的證明給您看吧。”御劍檢察官對法官說。
“有意思,你就放手去做吧。”法官點點頭說。
“完全,陷入了那傢伙的陷阱裡了”千尋老師心想。
“別忘了,那小子被人稱作什麼來著?”沈莊龍提醒道。
“天才嗎?”千尋老師心想。
“其實,本案有位掛名目擊者。目擊者偶然拍下了現場的照片。照片上被害者好好的圍著圍巾。因為案發當時飄著小雨,所以照片照的不是很清晰。當時,被告騎在被害者背上,刺下了匕首。恐怕,圍巾就是那時掉落的。”張警官突然說。
“嗚從照片上來看橋所架的位置似乎很高啊。”法官說。
“吊橋距離橋下流過的梧桐河高度約為12米”御劍檢察官說。
“那麼,御劍!這照片究竟是誰拍的?”法官問。
“應該說是善意的第三者吧。”御劍檢察官說。
“也就是目擊者是吧,那麼為什麼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