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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場審判喝17杯就夠了。還有6杯時間還很充足嘛!”GOD檢察官說。
“不過,辯護律師的主張確實有點道理!”法官說。
“有點道理?那算什麼我們可是,行萬里路的旅者。”GOD檢察官說。
“他說的什麼意思?”珍珍問我。
“這張照片是事先拍好的,而且為了和照片相符,黃金像被移動了有意思。不過有一點問題。”GOD檢察官說。
“什麼?”我問。
“那只是可能而已,只會說可能的人是成不了大事的!”GOD檢察官說。
“確、確實是啊!”法官說。
“不不!你別光顧著支援他啊!”我著急的說。
“喂!怪盜先生!”GOD檢察官突然叫道。
“啊,啊?”艾星延緊張的問。
“如果你化裝成怪盜——司馬科後的行動沒有什麼矛盾的話,那你就沒事了。快談談你的行動吧!”GOD檢察官說。
“好,請你進行證言吧!關於你的《貢子之罐》盜竊計劃!”法官說。
“我接受興隆商廈的委託負責保安工作,大概是在20天前吧。罐子裝在盒子裡後,當然!是被保管在地下倉庫裡。雖然在案發之前,我沒見過實物不過10天前我就聽說那是秘寶,所以我發出了預告信!為了保證秘寶的安全,保安工作全權由我一個人負責!接著,在12日凌晨1點!我第一次把罐子拿到了手裡!”艾星延說。
“好象跟我們知道的沒什麼區別嘛!”珍珍說。
“也許其他地方會有線索。”我小聲說。
“證人,這次你的證詞保證沒錯嗎?”法官問。
“是的。”艾星延說。
“好!那請辯護律師開始詢問吧!”法官說。
“艾星延先生,如果你就是怪盜——司馬科的話這封預告信也是你寫的嘍?沒錯吧!”我拿出綠色的預告信問。
“那當然”艾星延說。
“那封預告信有什麼問題?”GOD檢察官問。
“請仔細看這封預告信,上面是這麼寫的。‘請你們保管好那個有斑點的罐。’斑點是指那個罐子上粉紅色的斑點吧?”我問。
“應該是那樣這有什麼問題?”法官問。
“怪盜——司馬科,是不可能知道罐子上有斑點的。”我說。
“為什麼這麼說?”艾星延問。
“這個罐子上的斑點,其實是油漆的痕跡。”我說。
“油漆?”法官問。
“而且那油漆是在罐子運到興隆商廈之後沾上的!”我說。
“呃?”艾星延驚呼了一聲。
“這個笑話一點都不好笑!”GOD檢察官說。
“貢子之罐搬進地下倉庫那天,有人不小心把罐子打破了。粉紅色的油漆斑點就是那個時候沾上的!”我說。
“哼!怎怎麼會?”GOD檢察官說。
“可是這封預告信上,清楚的描述了罐子的模樣。也就是說,艾星延偵探,在案發之前已經看過這個罐子了!對!就是在製造這張假照片的時候!”我說。
“噗!”GOD檢察官一口咖啡噴了出來。
“所以這張照片是假的!你在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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