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部分(第4/4 頁)
“按照證人說的,那個大叔和被害者好像幾乎是同時來到店裡的。那麼,再進一步確認一下吧。”我心想。“證人,那個大叔到店裡來時大概是什麼時間?”我問。
“這個嘛,記不太清楚了呢。”布鑫想含糊過關。
“恩確實,根據昨天證人的證言,報警電話大概是2點25分接到的。那麼那個大叔到那的時間也應該差不多是這個時間吧。”法官說。
“從他到店裡到事件發生,大概有二十分鐘時間那麼,那個大叔到店裡的時間大概是2點到2點10分左右的事情吧。”布鑫說。
“2點以後的事情嗎?”我心想。
“拖您的福,我想起來了。謝謝了喔!”布鑫得意的對法官說。
“嚯嚯嚯要是我偶爾不起點作用的話,也太那個了吧。”法官被誇的有些飄飄然的說:“那麼作為紀念。證人,請把那個時間加進你的證言裡去吧。”
“是,法官大人!在被害人來之後不久,大叔也來到店裡。大概是兩點剛過吧。”布鑫說。
“哈哈,終於讓我抓到了,布鑫啊!”我大笑起來。
“恩?什麼?”布鑫不解的問。
“被害者在案發之前,用耳機在聽廣播。廣播的名字叫‘幸運廣播’!每週的500萬的中獎號碼都會在這個節目中發表。”我說。
“原來高風先生是在聽那個節目啊”布鑫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
“這完全沒有問題啊。”法官疑惑的問。
“是這樣嗎?”我得意的看著布鑫。
“什麼?”布鑫不解的問。
“按照證人剛才的證言來看,被害者和大叔來到店裡的時間好像是下午兩點以後吧?”我問。
“沒有錯啊,因為我清清楚楚的記得。是在午餐服務時間結束的時候呦!”布鑫說。
“你什麼意思?陳成堂!”GOD檢察官問道。
“可那個節目,是在下午一點半開始的,而且每次只播出十分鐘就結束了。”我說。
“一、一點半?”法官吃驚的問。
“你說被害者突然站起來大嚷‘彩票中獎了!可是,按照你所說的時間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因為在這半小時前,節目就已經結束了!”我說。
“不!”布鑫突然大叫起來。
“這個被害者做的都是一些不可能的行為,用本應該聽不見聲音的耳朵去聽本應該已經結束的廣播能夠一次解決這些矛盾的答案,只有一個!這一切都是和真正犯罪時間相差半個小時的假冒事件!”我說。
全場譁然!
“那一天,在巴黎法國菜館出現過兩位高風。被真犯人用毒藥殺害的真正的高風和為了讓吳蘭先生看到而設計的假冒的高風!”我說。
“確確實不這麼考慮的話,時間差就沒法說明了。”法官表示贊同。
“反對!你好像有些得意忘形了,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恩?”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