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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很多朋友後來也逐漸成了我的朋友。我的乞丐朋友越來越多,而我老婆對我的不滿也越來越強烈。她不明白跟那些蓬頭垢面、身無分文的乞丐們打交道會帶給我什麼好處。“懶,身體好好的去要飯,丟人!”這是她常說的一句話,代表著她也代表著大多數人對乞丐的不屑和鄙夷。她阻止不了我,所以就不止一次地罵我是“乞丐命”,“上輩子是個叫化子”。我沒有反駁。我知道,對有這種思想的人,反駁是不起作用的,況且她說的也並非全無道理。其實,我很想告訴她一句話,因為知道沒用且很難讓她理解也就一直沒說出口。現在,我知道這本書出來後她一定會看到,在這裡就把這句思考了很久,帶有一定偏執傾向的話說出來,算是繼續和她作某種探討和溝通。這句話很簡單:面對生活,我們每個人都是乞者,只是乞討的方式各異而已。
2、《南方週末》講過的故事
我前面提到小曹成為“名人”的事,是在2000年行將結束的時候,那時我還是《楚天都市報》的一名編輯、記者。《楚天都市報》是武漢地區及湖北省發行量最大的報紙,辦報風格以貼近老百姓而深受讀者喜愛。那是2000年的冬天,我和同事鄒暉、劉振雄在商量報道選題的時候,提到我已認識兩年的小曹。他們都很感興趣,後來採訪了一個星期,寫成稿件《流浪兒曹月旺和他的前程》,用3個版的篇幅發表在《楚天都市報》上,並配有小曹的若干生活照片。這篇報道使小曹一夜之間成為武漢的“名人”,街頭巷尾許多市民百姓都知道了小曹,並開始關心起他的前程和命運。
後來,在記者的斡旋下,小曹老家的親人終於願意讓他回去學做醬油、醋的手藝。小曹很高興,我們一幫記者更是興奮,以為終於幫他找到“家”了,小曹終於可以有一個光明的前程了!很快,這次採訪被《南方週末》以《回家,不為過年——四個記者和一個流浪兒的故事》(當時去採訪的還有攝影記者楊峰洲)為題刊發在2001年春節前一期的頭版上。
鑑於本書部分內容保持著《南方週末》那篇報道的延續性,現將該報道中的部分章節選摘於下。它記敘著小曹的部分生活和我與小曹的簡單相識。
下文載於《南方週末》2001年1月19日一版,標題為《回家,不為過年——四個記者和一個流浪兒的故事》,有刪節。
“再給我一次機會吧。”
2000年12月底,記者佔才強——
那是1998年的一天,我經過武昌洪山公園門口,看見一個十來歲的小男孩,一頭長髮,衣不蔽體,蹦跳著(後來才知那孩子右腿殘疾)去撿別人剛丟棄的礦泉水瓶,然後蜷縮在地上,一臉欣喜地喝著瓶內的剩水。那笑容打動了我,我蹲了下來。就這樣認識了他。
他說他來自河南,名叫曹月旺,幾年來一直在乞討,有時撿垃圾,晚上隨便找個可避風雨的地方睡。我們談得越來越多。他的話時常令人瞠目。比如他對我說:“我最大的夢想是開著‘賓士’在武漢的街道上行駛。”
我想幫助他自食其力,就給他進了一批小工藝品,幫他在武漢大學門前擺賣。他蹲在小攤前,不知怎麼跟顧客講價,別人出多少錢他就賣多少錢。還怕羞,怕賣東西的樣子被人看見。一星期下來,他說:“佔大哥,我不想幹了,我還是想流浪,我喜歡無拘無束的生活。”我說你考慮清楚。幾天後,他說他想擦皮鞋。我幫他將擦鞋的器具買齊,可擦了幾天,他又厭煩了。
我試圖跟福利院取得聯絡,但據說他不在福利院的收容之列。他繼續流浪著,我時不時接到他的電話。前幾天,在消失幾個月之後,他來電話說:“佔大哥,我後悔了。我還想賣東西,再給我一次機會吧。”
流浪這10年
2001年1月4日,記者鄒暉、佔才強、劉振雄、楊峰洲——
我們去見曹月旺是在一個有陽光的下午,他懷抱剛撿的一袋垃圾,坐在武漢陸軍總醫院門前打盹。
他一瘸一拐地跟我們邊走邊說他屬豬,17歲(他的身材看上去只有12歲多),河南南陽唐河縣黨老莊人,出生當天媽媽就瘋了。大約10年前吧,一個他稱為“叔”的人帶他和妹妹來漢乞討。這10年,他們流落過北京、上海、廣東、江西、青海等地,後又輾轉來漢。“叔”和妹妹現於武昌塗家嶺一帶租了一間月租60元的民房,仍以乞討過活。
見到我們的攝影記者時他問:“你的相機什麼牌子?”“佳能。”“佳能可以,奧林巴斯也可以。”他還認識不少中草藥,像黃芪、杜仲、何首烏、金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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