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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風間顯得挺從容,他嘴角露出一絲笑意,好像是說:小孩子說什麼瞎話。
“你說過,在篷本被殺害的那天晚上,你在雨中去村裡拍照,還路過了我們家。”
“啊,對。我還聽到你們可愛的吵架聲,和從烏賊崎家傳出來的鋼琴聲。”
“是真的嗎?”
“當然。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要懷疑我。你倆吵過嘴和有過鋼琴聲,這些都是實事吧?”
“你在撒謊。”
優希直直地盯著對方,風間的視線也主要投向了優希。這樣,秀介就可以不動聲色地觀察他們兩個人的動向了。如果那攝影師有什麼異常舉動,他打算馬上搶先抱住對方的雙腿。
“太過分了,把我當做好說謊的人啦。我只是準確地敘述了聽到的事情,有什麼地方錯了嗎?”
“有幾個地方你說錯了。不過,只憑這些是不會把你看做犯罪嫌疑人的,因為任何人都有記錯的時候。問題在於你犯錯誤的方式,這一點非常非常反常”。
風間臉上的笑容消失了:
“說具體點兒。”
“好。”說到這裡,優希舔了一下鼻尖兒,攝影師有些驚訝,優希繼續說,
“昨天中午在你這兒聊天的時候,你說我們是因為秀的作文吵嘴的,這是一個錯誤。當時秀寫的是小說。”
“我弄錯了才那麼說的。”
“奇怪。小學生就寫小說,這樣的事情聽了就會留下很深的印象的。在我們爭吵過程中‘小說’這個詞應該出現過好幾次。”
“所以,我說是弄錯了嘛,說錯了。”
只爭論這一句話也沒什麼意義,優希接著往下說:“還有呢。你不是告誡我對秀說‘渾蛋’不好嗎,實際上‘渾蛋’這個詞我那天一次都沒說過。”
“嗯,昨天就聽說了。你說的是‘呆子’對吧。那是我搞錯了。比如說,平時如果聽到有人吵架說‘我揍你’,那就會提醒他不能隨便說什麼‘毆打’。這是常有的事情吧?因為這些話的意思基本相同嘛。”
優希也不回答他的提問,只管說下去:
“還有一點。你說我踹過秀是吧?”
“說過,你是踢過他吧?”
“對,你說中了。正因為說中了才很奇怪。”
風間用手捂著下巴考慮了三秒鐘:
“為什麼?”
“我們是在一張很大的桌子前爭吵的。剛開始只是吵嘴,後來我太激動了,就輕輕地在秀的大腿外側踢了一下。風間你看見了嗎?”
“是啊。”
“書房在二樓,你在房屋旁邊經過,是怎麼看見的呢?如果沒在房間裡,或者不是爬上房頂從窗戶外往裡偷看的話,是不可能看到的。”
風間眉頭緊鎖,自己也覺得不合邏輯了吧,他反問: “你們兩個沒有誰說過‘踢’嗎?”秀介插嘴了,他斬釘截鐵地說:
“絕對沒說過。”
“是嗎?可是,我記得沒說過嗎?”
兩個人都回憶並確認,那時誰都沒說過“我踢你”或“竟敢踢人”等類似的話。
“你們說的問題一個一個都好瑣碎呀。不過這些只不過是記錯了而已。這點事情能說得上是‘非常非常反常’嗎?”
“把剛才說過的三點聯絡在一起,就可以得出一條不可思議的規律。”
“什麼規律?”
“應該能聽到的聲音風間你沒聽到,卻聽到了不可能聽到的聲音。而且,看到的也是不可能看到的。”說到這裡,優希做了一次深呼吸,
“我和秀是因為爭搶稿紙而吵架的。我們都是小學生,別人看了自然就會認為是因為作文在爭吵而不會想到是小說。”優希不給風間說話的餘地,繼續快速往下說,
“還有‘渾蛋’的事情。我們爭吵的時候說過好幾遍‘呆子’,不過我只說過一次‘渾蛋’。在秀面向窗戶的時候,我沒出聲只做了一個口形。風間把沒出聲的‘渾蛋’當做自己聽到的了。”
風間的眉頭鎖得更緊了。
“而且,你看到了不可能看到的踢的動作。把這些情況綜合起來,就可以得出這樣一個假說:風間是在什麼地方看了我們吵架,不過雖然看到了。卻什麼都沒聽到。”
“那是怎麼回事呢,我一點兒都不明白。難道你認為我是在天花板上偷看的嗎?”
“不,如果那樣的話也應該能聽到聲音的,你是在離得很遠的地方看的,所以,什麼都沒聽到。要說離得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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