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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常的法律案件。更嚴重的是,斯塔爾所進行的調查,其政治意義遠超過法律意義。
看過克林頓作證的錄影帶的美國民眾則表示檢查官對總統的提問不過是有關他與萊溫斯基關係的細節,十分的無聊,他們甚至還對克林頓的尷尬處境給予了同情。
有一些法律專家也認為,該作證錄影中並不具有彈劾總統的根據,由共和黨人控制的國會利用白宮緋聞案一再向克林頓發難,主要是想羞辱總統,抓住他的“把柄”,以制約其處理內政外交的權力。最終,比爾·克林頓逃過了他生命中的又一次劫難。1999年2月,參議院否決了總統彈劾案,並否決了獨立檢察官對克林頓的指控。這是克林頓的勝利,更是希拉里的勝利。她再一次挽救了他們的婚姻,須知這一回的確是已經到了瀕臨崩潰的邊緣。
但使克林頓成為美國曆史上第三位受到彈劾調查的總統的根源並不是萊溫斯基性醜聞案,而是葆拉·瓊斯的性騷擾案。
第六章 婚姻是個謎二、葆拉·瓊斯的性騷擾案
1994年1月,戴維得·布洛克在《美國觀眾》上報道了克林頓利用阿肯色州州警為自己獵取女人的事件,其中提到一位叫“葆拉”的女人,自此,葆拉·科爾賓·瓊斯的故事開始公諸媒體。2月,葆拉主動出來承認自己就是那位被州警帶給克林頓的“葆拉”。克林頓的私人生活再次引起美國新聞界和公眾的強烈興趣。
這起性騷擾案比起那些“什麼門”一類的案子來似乎是微不足道了一些,但正是這毫不起眼的民事訴訟案把比爾·克林頓送進了最高法院,並差點毀了克林頓。
從1994年起,曾為前阿肯色州州政府女秘書的瓊斯,開始控告克林頓對她進行性騷擾,她聲稱克林頓在1991年任州長期間,曾在一個旅館裡對她“強行求歡”,因而要求7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瓊斯案曾有過庭外和解的可能,畢竟瓊斯對於賠償金的要求使她成為易於對付的女人,但克林頓卻拒絕了這一建議,他相信在此案中是清白無辜的。但他最終後悔了,因為就是這起幾乎是政敵利用瓊斯這個工具向他發起的訴訟因為獨立檢察官的一意孤行而無限地拖長了結束的時日。
1998年1月克林頓在瓊斯案中再次接受問訊,當被問及他是否與萊溫斯基有染時,克氏一口否認,說與她沒有關係。正是這一偽證形成克林頓的“阿基里斯之踵”,成為日後彈劾他的一大罪狀。此外,為了掩蓋他與萊溫斯基的關係,他在獨立檢查官肯尼思·斯塔爾調查時做了一些手腳,從而構成了彈劾他的第二大罪狀———阻礙司法。
這樣一件案子能夠最終促使眾議院對比爾進行彈劾調查卻與希拉里本人有著千絲萬縷的潛在關係。儘管希拉里從不公開宣稱自己是女性主義者,但她自始至終對婦女權利的要求正是符合女性主義者的身份的。
女性主義主張婦女應享有與男性同樣的憲法權利,無論是在私人生活還是在社會生活或政治生活的各個領域中男女平等,婦女不得因性別的緣故而受到歧視或不公正待遇,這正是希拉里畢生的追求。就連“性騷擾”一詞也是由女性主義法學家、克林頓和希拉里在耶魯大學的校友凱瑟琳·麥金諾在70年代末首先提出來的,並在1986年的一件案子中最終被最高法院所採用。因此可以說“性騷擾”本身便是女權運動的產物。更具諷刺意味的是,不僅希拉里是個女性主義活動家,而且在“性騷擾案”中的“受害者”克林頓也一向自稱為女性主義者,因為他本人一直以支援女權(如選擇權、糾正不平等的肯定性行動計劃)的面目出現。一個提倡婦女擁有與男子平等權利的總統最終卻在一起和女權相關的性騷擾案中翻船,相信克林頓心頭的滋味一定是十分奇特的。
1998年11月13日,瓊斯案最終以85萬美元的補償而達成和解,但此案帶給克林頓夫婦二人的傷痛卻不是一年兩年就能夠忘卻的,尤其是它還引起了連環的萊溫斯基案,使希拉里面臨一場不再是傳聞的真正的背叛。
弗勞爾斯、瓊斯、萊溫斯基這些與克林頓生活有解釋不清的纏繞關係的女子,對克林頓的仕途一直構成最大的威脅,但對於作為妻子的希拉里而言,在政敵攻訐的背後是她的一顆受傷的心靈,因情而傷的心靈。因為她愛著比爾,即使在他背叛她之後仍愛。
第六章 婚姻是個謎三、比爾,我愛你(1)
不少論者認為希拉里在克林頓與萊溫斯基緋聞案中受盡了委屈,卻沒有向克林頓提出離婚,是因為他們要完成宏偉的“12年計劃”,這種說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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