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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躲避,雖然該名日軍沒有說明前往集合處會去“送死”,但是看那時的情況的確是有些不妙,因為當時張氏已聽到陣陣的槍聲正從遠處傳過來,張氏於是立刻帶眾人回頭,並躲藏在附近的叢林裡。
逃出生天
一直等到傍晚時分,還不見有任何村民從集中處回來,很肯定的是全部都被槍殺了,而他們四人卻幸運地逃出了生天。
張娘指出,其姐姐當時是女扮男裝躲在家裡的沖涼房,可能是在其父母被日軍召去後,被蝗軍發現芳蹤而辣手催花,加以先奸後殺。
他指出,近年來他從報章上獲悉孫建成仗義執言,一而再、再而三地為蒙難者家屬伸冤,並領導“蒙協”進行向日本政府索取合理的血債賠償,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令人欽佩,並值得蒙難者家屬給予全力支援,以實際行動力爭到底。
(參見本節案例197)
第三部分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二:投訴資料(1)
日侵時期新馬華人受害調查二、 “死亡鐵路”華人受害調查二、 “死亡鐵路”華人受害調查
陳來
1. 蒙難者:
陳平,男,30歲,農夫。
投訴人資料: 陳平之子陳來(Chan Loy),50歲,身份證號3810616,膠工,祖籍廣東惠陽淡水,郵編72100。日佔時住址: 馬口黃梨山。
蒙難地點: 在泰國邊界建築“死亡鐵路”時亡故。
投訴內容: 我父親是陳平,聽我母親說那時我父親才30歲,我們一家住在黃梨山,種植木薯、番薯、黃梨和其他的農作物等。1942年底,他在馬口街上被日本兵捉去。聽說是送去金馬士,然後被送去泰國修鐵路,就這樣沒有回來。根據戰後那些返回馬來西亞的人說,我父親因為腳部潰爛沒有藥醫治而死在那裡。他們告訴我母親說,有時候,我父親被日本兵無緣無故地拳打腳踢。那裡的生活非常恐怖。當我父親離家後,我母親就必須承擔整個家庭的重任,在我父親離開的那段日子,她忍受巨大的傷痛。誰讓我們這麼痛苦?當然是日本人。因此我要求日本政府對我父親的死及我們所受的傷害做出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0月16日。
陳天送
2. 蒙難者:
陳新,男,40歲,農夫。
投訴人資料: 陳新之侄陳天送(Chan Thln Soong),51歲,身份證號3814722,什工,祖籍廣東淡水,郵編72100。日佔時住址: 馬口黃梨山。
蒙難地點: 泰國邊界建築“死亡鐵路”時亡故。
投訴內容: 我叔父和我父親陳生住在馬口黃梨山,以種農作物為生,種些木薯、番薯、黃梨等。1943年的某一天,我叔父到馬口在街上和其他人一起被日本軍捉去坐火車送去泰國修築死亡鐵路,就再也沒有回來,那時他已40歲。他的死是由於無法忍受死亡鐵路的艱苦生活,在工作期間他嚐盡了日本人的虐待。我要求日本政府對我叔父的死做出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9月17日。
賴三昧
3. 蒙難者:
賴某,男。
投訴人資料: 賴某之子賴三昧(Lye Sam Mol),51歲,身份證號2012944,膠工,住址: No。25C,Batu Bahar;Bahau;N。Sembilan。日佔時住址: Bukit Keledek Estate;Ayer Kuning;N。Sembilan。
蒙難地點: 在泰國邊界建築“死亡鐵路”時亡故。
投訴內容: 我叫賴三昧,51歲。1943年,我的父(母)親住在Bukit Keledek Estate;Ayer Kuning;N。Sembilan做膠工。大約是1943年7月的某一天,我父親被日軍抓到泰國去修築死亡鐵路,就再也沒有回來。不久,聽一位從泰國回來的工人說,我父親在工地受傷之後由於缺少藥品而過世了。從那以後,我們家就陷入了貧窮與困難之中: 沒有自己的房子,沒有足夠的食物,在我們的童年時代必須與生活抗爭,沒有機會接受教育;由於飢餓,甚至我的一個妹妹不得不被他人收養。為什麼我們必須承擔這些不幸?直到今天,我心中仍充滿著仇恨與痛苦。如果日本人沒有侵略我國,所有的這些痛苦都不會發生。所以,從人道主義出發,日本政府應對受害者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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