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部分(第3/4 頁)
衣服殘片。
證據陸續的被鑑定出來,每一個鑑定的結果都直指畢澤群,屍體上發現了畢澤群的『毛』發,現場還發現了畢澤群滴落在地上的一些血跡。最大的發現就是在現場發現了沾有畢澤群血跡的衣服殘片。
至於在畢澤群的家裡發現的物品,其中一雙襪子和襯衣上也發現了血跡,其中最先發現的一隻襪子上有常德志的血跡,襯衣上沾有的也是常德志的血跡,還有畢澤群的血跡,應該是常德志與畢澤群打鬥的時候沾上去的。
據知情人士透『露』,金可兒與畢澤群前幾天大吵了一架,而畢澤群更是當著眾人的面大聲的叫囂,說要殺了金可兒。有十幾個人可以作證。
可以說,畢澤群殺人的事實已經明白無誤了。現在要做的就是將畢澤群抓起來,然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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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裡放著莫名其妙的音樂,哀怨纏綿,好好的吃飯氣氛被音樂整的完全沒有了胃口。
尤凝蝶四肢一攤,呈現一個大字,說:“好累啊。終於結束了,可以好好的吃頓飯了。”
胡言拿起紙巾擦了擦自己的筷子,給自己的杯子倒上啤酒,才不屑的說:“你想的太簡單了。你以為案子有這麼簡單?”
“證據確鑿,我想不出來還有什麼不簡單的。”尤凝蝶還是懶懶散散的靠在椅背上,胸前的偉岸在這樣的姿勢下顯得格外的挺拔,也讓進來吃飯的男人們不由自主的流起了口水。只是不知道,口水是為菜流的還是為尤凝蝶的偉岸而流的。
胡言喝了一口啤酒。大熱的天,喝一口冰啤酒別提有多爽:“李剛的兒子要不是被媒體曝光了,他會有現在的下場?肯定是隨便扯個理由就了結了,最多給受害人賠點錢。我感覺,畢澤群不會這樣束手待擒。很可能,他會動用關係將自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尤凝蝶不相信的說:“憑這個案子的惡劣程度,他最少也會被判個死刑。”
胡言嗤笑著說:“你別天真了。畢澤群是誰?他的老爸可是權力層頂端的人物。最多,畢澤群會被判個死緩,然後改無期,然後有立功表現最後被判個有期,又因為表現優異,開始減刑。風聲小點的時候,來個保外就醫。滿算下來,他在牢房裡最多隻能呆上六七年,甚至更少。”
尤凝蝶生氣的說:“你別把社會看的這麼壞好不好。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胡言自嘲的一笑,說:“事實上,這樣的事情發生了無數次。特權階層的力量永遠不是我們小老百姓能理解的。不對,貌似你也是特權階層。你信不信,要是你殺人了,估計也就坐個幾年牢就會安全的被放出來,該結婚的結婚,該賺錢的賺錢,一點都不耽誤。”
對於胡言的挑釁,尤凝蝶的回答就是兩個大白眼珠子。
事實證明,胡言的判斷是錯的,錯的很離譜。因為案子很快的就開庭了,最後宣判的結果是證據不足,畢澤群當庭無罪釋放。
對於這個結果,胡言簡直是無話可說。因為,法院的判決很正確,一點也沒有包庇。證據不足的原因就出在胡言身上。
最有力的證物就是胡言找到的帶血的一雙襪子、襯衣和衣服殘片。但是辯方卻對這些證物進行了複查,複查的結果讓胡言和尤凝蝶都感到震驚。
最先找到的襪子和襯衣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後來找到的襪子和衣服殘片。
首先,後來找到的那隻襪子上只有少量的常德志的血跡,最多的是畢澤群的血跡,這些血跡的形狀很特別,襪子的兩邊血跡的形狀完全一樣。也就是說,這些血跡是透過襪子的一邊然後沾染到另一邊的。要是襪子是穿在人的腳上的話,這樣的現象就不可能出現,因為血跡不會從襪子的一邊透過小腿穿透到另外一邊。
最合理的解釋就是血跡沾上去的時候,襪子是脫下來的。
也就是說,這個襪子上的血跡很可能是人為新增上去的。
最可疑的就是襪子上和衣服殘片上的血跡,雖然都是畢澤群的,但是血跡里居然含有防腐劑。
要是這些血跡是現場遺留下來的話,血跡里根本不可能存在防腐劑。
對於這些證物的來歷,辯方的解釋是有警察暗中陷害畢澤群。因為畢澤群被帶到警局的當晚,警察徵得了畢澤群的同意後抽取了一部分的血『液』,用作比對用。為了防止高溫下血『液』**,在血『液』裡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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