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1/4 頁)
'1'
如果夫妻關係好的話,偷情這種事不可能在我身上發生,我不是那種主動偷腥的男人,也就是不像有些男人,和老婆相處得很好但還是在外面胡亂找女人,只是這次遇見了,天時地利人和,想躲但沒能躲過。
講這話好像是在設法減輕自己的罪責,但我也能這樣講了,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就不再避諱說這件事。偷情,從字面上理解,肯定是有愛恨情仇在裡面,否則就是嫖娼了。
偷情的遊戲規則我也略知一二:偷情男女,你情我願,既不破壞原有的家庭,又要使對方的身心愉悅,同時不干涉對方的私生活,合,則在一起;不合,則分。只是人一旦上了感情,這些規則就很難把握,知道打破了規則自己也傷心,不在其中的人很難體會其中的滋味。
為什麼要說天時地利人和呢?本來關係就不好的老婆在這一年回了孃家,孃家在另外一個城市,而且這次回的時間特長,有兩個多月,情人那時正逢失戀,每天以淚洗面,兩人偶遇相識,氣味相投,天天以簡訊互致。情人說:“你發的第一條簡訊感動了我,讓我能夠繼續下去。”“哪一句?”我急切地想知道,因為我給她發過數百條簡訊,她調出來讓我看:“有風的時候,不妨出去走走,把發黃的心事交給流水,向遠去的霧靄行個注目禮。”對於簡訊,我一向認為太多酸詞酸句,總想擺出一副排斥的態度,沒想到這一次,一句我不知道從哪個網上抄來的簡訊在關鍵的時候起到了千軍萬馬的作用,使她和我走到了一起,從此改變了她的心態,拯救了她過渡憂傷孤寂的靈魂。
我們雖沒打過電話,但幾乎天天簡訊不斷,現在的通訊技術著實讓有情人在傳遞資訊時既快又準,沒想到單單靠簡訊交流也能對一個人產生牽掛,這在以前是不可思議的事,感情的存在使我們對簡訊創作時時充滿激情,經常妙語連珠。兩個人後來躺在床上回憶的時候,我說:“見面以前我們之間的簡訊充滿激情,現在的太生活化了。”她說:“因為我們已經來到了現實。”
大家終於沒能遏制住由簡訊帶來的感情昇華,也想過就此止步,但終究感情魔鬼戰勝了理智,在一個月後的一個星期天,大家先是用簡訊寒暄了幾句,接著她發了這樣一條簡訊:“有空嗎?到我家來吧。”看畢,感覺到了一種久違的誘惑,我打心眼裡喜歡這種誘惑,就是什麼也不幹也很滿足,也許對這個時刻我已經等了很久了,我回複道:“好啊,你在那兒住?”“還真來啊。”她欲擒故縱。“那你是在開玩笑嘍。”我也留有空間。“想讓你從背後抱著我睡覺。”這簡直就是赤裸裸的誘惑,今天豁出去了:“好,我現在就出發。”“我家環境好差,會不會嚇到你呢?”“不會,只是想看看你,你一個人住嗎?”“當然一個人住。”“想好了?寶貝。”“你會陪我睡會兒嗎?只是睡覺。”“是的,我不會對你怎麼樣的,否則你用刀殺了我。”
'2'
這種曖昧的簡訊所發出來的誘惑很少有男人打算去抵禦,像我這樣還算理智的孤男,雖有防戒之心,但好奇的因素佔據了內心大部分,一個人對平淡乏味的日子過膩了,即便是上刀山下火海也想看個究竟,畢竟和她只見過一次面,記憶有些模糊了,她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有些風險我還是想過的,險要冒,安全也要保障,路上我寫好了一個資訊草稿準備發給好友阿易,大意是,我要去探險,明天還沒我的訊息就到某某地找我。
自從和老婆為生孩子做過的那場愛後,我們就沒再做過愛了,孩子今年兩歲多,徜徉在我和老婆之間的那種感覺很奇特,誰也不願意動誰,誰也不願意摸誰,彼此心照不宣,好似一對兄妹。孩子生下來就跟老婆睡,我睡另外一個房間。直到現在,我們都習慣著這種分居生活,也曾討論過分居的有害性,但最終像元旦的茶話會,議而不決,不知道其它夫妻是不是這樣,也不好意思問別人,後來彼此的談話越來越少,感情越來越淡漠,但是由於有了孩子的誕生,家庭還沒有到瓦解的程度,大家把更多的感情傾注在了孩子身上。
走到郵局門口,我撥通了她的電話,這是一個月來我第一次給她打電話,她以前發簡訊說過她住在郵局對面。聽筒裡傳來一身“喂”,聲音有些粗,我不太喜歡這種聲音,欲打退堂鼓,但緊接著還是接了一句:“是我。”“你在哪兒?”“郵局對面,你家在什麼地方?”“你往前走,然後右拐,看到一棟和其它樓不同顏色的樓,然後按504的門鈴。”我掛了電話,按照她的指引,果真有這樣一棟樓,我按響了門鈴,門開了,我走在樓梯上,心裡充滿渴望,同時有點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