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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從對街射了過來,狠狠盯在雷蒙手裡的鈔票上。
雷蒙假裝不知道,一路緩緩的行走,看著兩旁的建築物。掏出一根香菸塞進嘴巴里,點燃狠狠吸了一口。
十幾年沒有吸菸了,那久違的菸草味道吸入肺裡,還是讓雷蒙很愉快。漸漸的轉過一個彎,雷蒙故意走進了一個比較僻靜的小路上。
他仍在假裝沒有察覺到後面有人在跟著他。
雷蒙走進巷子後,忽然轉過身來,對身後那個人微笑,用中文說道:“先生,你跟著我很久了,有什麼可以效勞的嗎?”後面的人大概不過二十來歲,一頭染成了金色的黃髮,身材並不高,不過比十五歲的雷蒙看上去要壯多了,脖子上裸露出來的部分隱隱有刺青的痕跡,臉上帶著幾分兇色。他看見雷蒙忽然轉身和自己說話,愣了一下,隨即惡狠狠的走了上來,喝道:“小鬼,把錢包拿出來!”啪的一聲,他手裡摸出了一把摺疊的彈簧刀,眼睛裡露出貪婪的目光。
“唉。”雷蒙嘆了口氣,嘟囔道:“可憐的傢伙。”他從懷裡摸出了自己的魔杖。
沒有任何懸念,雷蒙用最快的速度唸了一個失魂咒,這是最低階的、也是最簡單有效的攻擊手段,一道灰色的光從魔杖射了出去,那個金毛被灰光擊中,哼了一聲,軟軟的坐倒在地。手裡的彈簧刀也是啪的一聲掉在地上。
失魂咒,是雷蒙目前所掌握的幾個低階巫術中,練的最熟練的一個。在研究巫術一段時間後,他發現那些高深的巫術需要消耗極大的精神力,不能時常施展。
而這個失魂咒,則被雷蒙認為是一個物超所值的東西。不但簡單,而且消耗精神力極低。更重要的是,在一對一的情況下,具有極為犀利的攻擊力!
這種咒語有點類似催眠,不過在速度上要快了很多,可以瞬間將對手催眠,被擊中的人,在昏迷的短時間內會失去自主意識,誠實的回答任何問題。
唯一的弱點就是,如果遇到了比施法者精神力強大的敵人,不但不管用,而且還有可能會被反噬!
不過雷蒙擁有兩世的記憶,再加上他古怪的修煉法門,精神力比常人強大太多了,這一點在一般情況下倒是不用考慮。
看著昏倒在地上的傢伙,雷蒙收起魔杖,走了過去,抬腳踢了他兩下,這才彎下腰去,用一種極為柔和低沉的嗓音緩緩道:“你叫什麼名字?”“波仔。”迷迷糊糊的聲音。
“為什麼叫這個名字?”地上的人沉默了一會兒,才含含糊糊的回答:“因為我喜歡波大的女人”“好!”雷蒙忍不住豎起大拇指,笑道:“喜歡大胸脯的男人多的很,不過敢把這一點說在自己的名字裡,倒是不錯啊!”頓了頓,雷蒙沉聲道:“我問你,附近最大的賭場在哪?老大是誰?怎麼才能進去?”得到想要的全部答案後,雷蒙想了一下,又把波仔全身上下都搜了一遍,卻只找出幾個硬幣,還有半包香菸,其他沒有半點值錢的東西,就連他脖子上的金煉子都是假的。
“媽的,難怪人家都說混黑社會沒前途。這傢伙窮的比乞丐還不如。”雷蒙罵了一句,把幾個硬幣塞進自己的口袋。
剛剛想離去,就聽見後面傳來一個清脆的嗓音,用有些生硬的中文喝道:“別動!警員!”嘩嘩。
那是拉槍栓的聲音!
雷蒙立刻眉頭一皺,他剛要轉身,後面的那個聲音喝道:“別動!”雷蒙雖然沒有回頭,但也能清晰感覺到對方拿著槍對準自己。
縱然雷蒙自認很厲害,學會了幾個非常簡單有效的巫術,同時因為他的精神力強大,也可以拿那些巫術當攻擊的武器,而且他身體比較強壯,從小就練過一些強身術,甚至還有系統的學習過正宗的西式劍術。
但這一切加起來,仍然不能把他變成把內褲穿在外面滿天飛的超人,他依然是凡人肉體,不要說擋子彈了,就連刀砍下去也一樣會出血的。
所以雷蒙小心翼翼的沒有動。
“把你的手舉起來!”後面的人聽聲音是一個女警,嗓音有些尖銳,而且很明顯,從她的聲音可以聽出來,她也很緊張!
雷蒙可不想讓自己莫名其妙的被一個緊張的警員開槍打中,所以他立刻毫不猶豫的舉起雙手。這才緩緩的轉過了身子。
面前站著的確實是一位女警,不過當雷蒙看清她模樣的時候,忍不住微微愣了一下。
怎麼說呢?
火爆!絕對的火爆女警!
一頭金色的頭髮,高挑而且火爆的身材!那樣的體形已經不是簡單的用一句“火爆”就可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