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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就是嘴甜。以後儘量少跟這些人接觸,那個叫做孟翔海的男人我瞭解一些,不是什麼好人。”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並不是所有美女身邊的好朋友都是醜八怪的。紅花配紅花,更加讓人賞心悅目。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都喜歡看選美比賽的原因。一枝獨秀哪有百花齊放吸引眼球?
杜星晴雖為導師,但年紀只比陳子歌大幾歲。因為總是幫陳子歌解決麻煩,所以兩人之間倒是建立起了不錯的友誼。
“星晴姐,孟翔海不是好人,這個我知道。但是,另外一個絕對是好人,這點我可以用人格保證。”
“你還沒有了解到社會的現實。看人並不能只看外表。”
“話雖如此。但是週週去老人院,孤兒院愛心,沒事還去義務鮮血的人,會是壞人嗎?我可是親眼看到他扶老太太過馬路的。”陳子歌誇張的道。剛剛覺得好玩,就沒有幫忙解釋,現在總得為老哥在杜星晴面前洗清冤屈才是。
“你不覺得你得太誇張了嗎?”杜星晴真是服了陳子歌。
“一點不誇張,你以前聽過我在你面前誇獎過某個男人了嗎?”
杜星晴搖搖頭,還真沒有。
“那不就完了。所以,我的都是事實。人雖很好,但是年紀太大了,不適合我。星晴姐,你跟他年紀差不多,我覺得你們兩個剛剛站在一起倒是挺合適的。要不,我就把他介紹給你吧!”
站在校園門口不遠處,一直看著陳子歌和杜星晴兩人走進校園。死神有些納悶,這兩個女人在些什麼,怎麼轉眼間就笑得那麼開心?
死神也聽不到兩人的話語,笑了笑,轉身離開,陳子歌安全進了校門,他就放心了。接下來他去該完成陳晴風生前最大的遺願,尋找到沈七七。
昨天晚上,他在床上的時候已經想了很多細節的地方。
沈七七消失已經很長時間了,原因不詳。那個時候陳晴風已經進入到三十六隊,任務繁忙,尋找的時間不多。
死神覺得該去尋找的地方,陳晴風肯定已經都尋找過了。既然是這樣,那麼他就得改變一下思路,否則肯定找不到沈七七。
人在經常做某件事情後,久而久之會養成一種慣xìng。這就是所謂的習慣。
死神覺得可以從個人的生活習慣下手,看看能不能得到訊息。
陳晴風和沈七七生前最喜歡去城東一家名為“風之戀”的咖啡廳。沈七七如果還在東開市,會不會偶爾去那裡坐坐呢?
這在理論上是非常有可能的。
決定了地點,死神發動車子開往城東。
20分鐘後,他到達了這家名為“風之戀”的咖啡廳。咖啡廳的門匾剛剛重整過,所以顯得特別的新。從這點可以判斷出,這裡的生意一定非常的不錯。
走進咖啡廳,環境很優雅,很符合現在年輕人的資情調。真皮的半遮擋式卡座,很合適情侶閒談。
死神簡單的看了一下,似乎來這裡喝咖啡的人以情侶為多。
這個時候,他反而不希望沈七七出現在這裡了。因為沈七七再次出現這裡,很有可能身邊會多個男人。
到時候他該怎麼辦?以前還真沒有想過,現在想到這個可能,頭就有些痛了。
找了一處靠窗的位置坐下,一名服務員為他點了咖啡。
“姐,請問你在這裡工作多長時間了?”死神問服務員。
“有六年了。”
“麻煩你一下。幫我看看照片上的女孩,最近一段時間,你有見過她嗎?”死神掏出一張翻印的沈七七照片給服務員看。原本照片上有血跡和彈痕,拿出來實在不方便。
服務員看了一眼,搖頭道:“這個女孩很面熟,以前應該經常來我們店吧?不過,最近好像沒有見過。”
“行,麻煩你了。如果你要是見到她,可以訴我一下嗎?當然,我不會白讓你幫我的忙。”死神不想放過任何一絲希望。
“是跟女朋友吵架,人家不願意理你了嗎?”服務員笑著問道,這種事情以前也發生過。
死神也沒有解釋,笑著點點頭。
“行,你把電話號碼寫下來吧!如果她來了,我第一時間給你打電話。”
把電話留給服務員後,死神並沒有立即離開,藉著喝咖啡的時間,他又琢磨了一下。
既然沈七七沒有來過這裡,會不會去其他的咖啡廳,或者西餐廳?
現在暫時沒有什麼好的想法,也只能一步一步去探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