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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吧,沒事。”
“第二句話,張揚其實是有些怨你的。他說,犯了錯誤不可怕,但如果你能勇敢點去面對錯誤和威脅,也許現在你們兩個都不會這麼被動;你什麼時候才能勇敢呢?他也許等不到了。”
“他現在在哪兒?現在過得怎樣?”
“他去了蘇州,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在工作上。”
我看到洛瓊和齊斌都有些傷感的樣子,竟出人意料地“哈哈哈”地笑起來:“都過去的事情了,都別傷感了!”
二人很震驚地看著我,也許我在他們的眼中是那樣的沒心沒肺,可我能怎麼辦呢?我已經和另一個男人領過結婚證了,難道我要像沈雷一樣,為了自己,再去傷害一個無辜的人嗎?我愛張揚,痛徹心扉地愛,但我和亮子之間也是有感情的,讓我現在去傷害亮子和他的家人,我做不到。
“十月份我結婚,歡迎來參加我的婚禮,”我站起身,不想再進行這場談話了,卻忍不住咬了咬嘴說,“如果你們和張揚還有聯絡,請轉告他”轉告張揚什麼呢?我想了很久、很久,覺得自己有好多好多的話想對他說,可是又不知該讓轉告哪一句。終於,後面的半句話還是沒有說出來。
我沒有淚。張揚說過要讓我堅強,不要動不動就流淚。但其實我不是堅強。我心中蠻憋悶的,然而突然得知了這麼大一個真相,大腦還來不及轉動,實在是哭不出來。
我跑到超市,買了整整一車的薯條、薯片、巧克力。回家後,音箱裡只放《星空》和《野百合也有春天》兩首曲子,我一邊抱著電話對亮子高歌著《野百合也有春天》,一邊大把大把地把薯片塞進嘴裡,不停地塞、不停地塞,直到我噁心地吐了,淚水終於磅礴而出。
謝謝你,張揚,直到分手,你還在為我付出著;
對不起,張揚,我的怯懦,終於害了我們兩個。
☆、第四十九章:新的開始(完)
2011年10月22日,我和亮子結婚了。
齊斌和洛瓊都沒有來參加我的婚禮,我知道他們不能理解我,更不能原諒我,但我有自己的苦衷。我只是希望,他們會把這條訊息帶給張揚。
我們舉辦的中式婚禮。亮子在前面牽著紅繡球的一頭兒,我握著紅繡球的另一頭兒在後面跟著。我情不自禁地頻頻回頭,向人群中探望,很多人以為這是婚禮設計的一種禮儀和形式,只有我心裡清楚,我在找什麼。
曾經有一個人,手捧著馬蹄蓮對我說:“哪怕在你的婚禮上,我也要把你搶回來!”我真的好想見他!
然而此時此刻,那個人,他在哪兒呢?也許,他根本沒有來;也許,他就藏在某個角落裡,安靜地祝福我幸福。我知道,不管怎樣,他都不會出現,他已經看到我擁有快樂而平靜的生活,他只會默默地看著我,不會打擾我,更不會困惑我——這就是張揚。
這些經歷本來就應該成為我的回憶,伴隨著我婚姻的開始而永遠地翻過去,然而老天偏偏讓我把想要忘記的事情記起。
十一月份的一個週六,我從正道中環百貨出來,站在路口等車。回頭張望的一瞬間,我看見了一個熟悉的面孔,清高冷峻,玩世不恭。他摟著一個面容姣好的年輕女人,那女人在他懷裡撒著嬌。
沒錯,沈雷。
但那女人不是吳燦。
意外嗎?其實想想也沒什麼意外的。我們還在同一個城市,遇見又有什麼稀奇的?
在我發愣的短短几秒,沈雷也看見了我。
沈雷也愣了一下。他放開那女子,徑直向我走來。我不想再認識他,於是轉身離開。沒走幾步,沈雷便跑上來拉住我。
“華嬋!”
“你認錯人了!”我掙脫掉他的手。
沈雷覺得很可笑:“幹嗎?還裝不認識?”
我欲扭身就走,他再度拉著我:“我送送你吧?”
“哼,”我冷笑道,“怎麼,再把我帶到小樹林綁起來嗎?還是準備了新型的偷拍工具打算再度對我進行威脅?”
“我就是想問問,你還好嗎?”
“託你的福,好得很!”
“我經常路過你們單位,很想進去看看你。”
“別了,我可不想見你,”我停了停,有些心疼地說,“希望你也能遵守和張揚的約定。”
“你怎麼知道我和張揚之間有約定?他告訴你的?”沈雷的語氣突然變了。
“不是,”我想了想,“可是你們也沒有約定我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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