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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都教不會的那種,我還特意去了三個月的音樂班,老師一對一的教,我唱的津津有味,老師被我氣得差點吐血,我臨走,他送我出門時,還千叮萬囑我千萬別說我是她那學習班出去的。”
提到這個我就氣悶,你說我一個挺有青春氣息的小姑娘,怎麼唱出來的歌就是老氣橫秋的,好像是天生缺少了這根音樂神經似的,不管多麼好的曲子,到我嘴裡,就是一個調調了。
他聽後,又是控制不住地笑了一會兒,你說這人有沒有良心,我怎麼說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有這麼報達恩人的嗎?
最最可氣的是笑完還不忘了說:“若是天生的,這就沒有辦法了!”他是天王,他都說沒有辦法了,我還能說什麼,我長嘆了一口氣,拉著他繼續走。
“怎麼,生氣了?”他拉了拉我們一直緊緊拉著的手輕聲問我。
“才沒,你什麼時候見我是真生氣的!”我撇了撇嘴,我非但沒有生氣,還能為逗他可以爽朗地笑而有些沾沾自喜,我想看到他開心,不想他總是一副憂鬱的模樣。
“其實唱的好壞無所謂,只要自己覺得歡喜就好了。”他很是笨拙地安慰我,把我那點猥瑣的心思又勾出來了,我扭頭看他,不動聲色地說:“要我歡喜也容易,你讓我親一下我就歡喜了!”
“啊!”他顯然沒有想到我前後所提的話題反差之大,眼睛一下子瞪得很圓,微張的唇帶出幾分驚愕,嘻嘻,牙好白,唇舌顫抖地說:“幻兒”
“呵呵,”我被他這模樣逗得笑了出來,也就不難為他了,說:“開玩笑的,走了,帶你去買衣裳!”
我也不管他的臉又變化成什麼表情,拉著他就往前面拐角的中興大廈跑去。
中興大廈門口很熱鬧,搭了一個很大的臺子,像是在給某個品牌做什麼宣傳活動,搞得人聲鼎沸,臺前左右圍得全是人,裡三層外三層擠得不可開交。我怕人太多擠到大叔,拉著他找到一處離臺稍遠的臺階拐角處,停了下來。
“這個臺子肯定比不過你以前的那些舞臺吧,大叔!”我手搭涼棚、蹺足遠望,透過一個又一個腦袋組成的微小間隙,可以看到一群美女綵衣翩翩起舞,圍著臺中央的某歌手,做嫦蛾散花的姿勢。
那歌手似乎也是有些名氣的,看著有點眼熟,就是記不起他叫什麼名字,唱的歌吵是真吵,就是沒有什麼震撼力,看他一副聲嘶力竭的表情,我都替他累,我雖然唱的不好,但聽還是能聽出好壞來的,“大叔,他唱的比你差遠了。”
“你聽過我唱的歌?那時你應該還小吧!”他凝眸望我,我那叫一個心動過速啊,急忙點頭說:“因為小才記憶深刻,想忘都忘不掉的,大叔,我家現在還珍藏著幾盤你的VCD呢,都是絕版正版的,我就是為了買你的VCD,才學會用畫畫賺錢的!”
大叔要是知道我是畫類似春X圖之類的畫來換錢買他的VCD的,會不會從頭紅到腳並氣急敗壞呢?
不管怎麼樣,就這件事而言,我一直以為這是我當年所做的最具經典效果的三件事之一,現在看來不但經典還意義重大。
“是嗎?等回家後,你放給我看看吧,時間太久了,我都記不得我當年是什麼樣子了!”
大叔這話說得我分外懊惱,我竟又不小心勾起了他的憂鬱。
大叔這人什麼都好,就是太過憂鬱了,猶記得他活著的時候就曾傳出他患有憂鬱症的緋聞,透過這段時間的接觸,我判定這絕不是緋聞,大叔從頭髮絲到腳趾頭,都帶著一種濃濃的憂鬱,不是有些人故意做作出來的那種,而是發自骨子裡的,自然散發的,給人的感覺他即使是笑著的,也是不快樂的,或許就是他的這種氣質,才把他推到人生舞臺的巔峰,吸引了無數人的目光,為他的這種渾然天成的丰神俊朗以及這種丰神俊朗裡帶出的淡淡哀傷所吸引,這種吸引,據我所知,至今經久不衰,就是因為他死後,再也無人擁有,無人可以媲及。大叔是斯人雖逝,暗香仍舊。
但這卻不是我所喜歡的,當他從三十幾層的高樓墜下的那一刻,他不再是活在他原先的世界裡,活在曾經那些人的目光中,現在,是我牽著他的手,他存在與我的身邊,我想他開心,想他快樂,就像剛剛那樣爽朗的笑。
作者有話要說:我悲劇一樣的收藏和點選,以及留言,要是再這樣,我明天就改名叫《猥瑣鬼大叔》,嗚嗚,明天晚七點左右更新,週六如此,週日休息!
閃亮
那個吵鬧的舞臺對於我和大叔而言,並沒有多少吸引力,聽那麼一個歌手作唱,真不如快些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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