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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女孩只好收起錢,默默的走在常震身邊。
看到自己和女孩推讓一文錢的一幕,常震忽然想起來了,這個小男孩就是小時候的他,而女孩則是他姐姐常雨。這個夢也不是夢,而是他兒時的記憶。
在小時候,常震和姐姐每天都被父親逼出來乞討要錢,且必須討到四十文才能回家。如果少一文,就要捱上重重的一板子。
常雨是個啞巴,口不能言,人又老實靦腆,討錢時不會看人家臉sè,常常被打。被打後她又什麼都說不出來,只能默默的哭。常震看她可憐,覺得應該保護姐姐,就攬下了兩人討錢的份額,只讓姐姐跟在他身後等著分錢。
從此以後,常震每天都要討兩人的錢,然後分出來四十文給姐姐。不過一個人討八十文錢實在是艱鉅的任務,所以他每天除了乞討之外,也坑蒙搶騙,賺點外快。而每當這個時候,常雨都會不太高興,因為娘是不許他們這樣做的。
常震拉著姐姐的手往家走,走了一段路後路邊出現了一個燒烤攤。常震知道攤主是鄰居李大叔,於是打招呼道:“李大叔好!”
那賣燒烤的李大叔一看到常震,立即笑道:“常震你這個小騙子,可休想再從我這裡要東西了。我小本生意,賠不起。”
常震道:“我不向你要,我買一串肉串,可以不?”
說著,常震拿出了兩文錢,這正是一串肉串的價錢。
常雨見常震拿出錢,立即去拉他的手,不讓他買。因為他們上交的錢本就不夠,再買東西吃,只會挨更多的板子。
常震卻是搖頭道:“姐姐,沒事了,一下也是挨,三下也是挨,沒差的。”
李大叔接過常震的兩文錢,給了他一個烤肉串。
常震拿到肉串卻沒有吃,而是遞給常雨。因為他覺得剛剛偷錢被姐姐看到,會讓她不高興,所以想哄哄她。
“姐姐,快點吃了,別讓別人看到。”
常震道。
常雨看到常震只買了一串給自己,卻是不肯吃,也從兜裡也拿出兩文錢,遞給李大叔,比比劃劃,意思再買一串。這時常震卻死命的拉著她,對李大叔道:“我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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