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1/4 頁)
像電影裡一樣,被綁著,脫了鞋,然後有人用羽毛去拂他的腳心。聽說這是十大酷刑裡最沒有人性的。你可以有骨氣,但是你的骨氣並不在你的腳心上。據中醫上說,腳心湧泉穴就是一個洩氣的地方。一個再硬的人也擋不住這種酷刑的。又或是,他根本就沒有受到這種酷刑,而只是被吊了起來,就吊在吊扇上,一開電扇,他就會轉起來,轉得頭暈眼花的。聽說這也是一大酷刑,不過比上一個有點人性而已。事實上,只要是刑罰,就沒有不酷的。
怎麼辦呢?要是真的有那麼多的黑社會的話,那我和小凡衝回去,那不是自投羅網嗎?不管了,先打110。
自從上次打110打到了120葉襲人那裡之後,我就死死記住了,找警察是打110而不是120,而找神經病葉襲人才是打120。
電話打通,對面傳來好聽的彩鈴。看來這警察局也很跟潮流嘛。
“你好,請問有什麼能幫你的嗎?”一個女人的聲音在電話那頭響起。
“你好,我報案!”
“請你慢慢說。”
“是這樣的,有一夥人衝進我家裡,把我朋友綁架了!”
“請問你叫什麼,家住哪裡?”
“我叫張良,住在B鄉C村。”
“哇,原來是張良先生啊!我是你的粉絲啊!你有事,我們一定到!請等一會兒,我們馬上就會出車!你可是一大名人。等下我要和你合影,你說,可以嗎?”
“好,好,好,馬上來車到我店裡來吧。我擔心我朋友的安全。”
“我們這就出車。請你等一會兒。”然後我就聽到她對著另一個人說:“帶上相機”
無語啊!我算是什麼明星。操,我這可是去救人啊!
我趕緊掛了電話。然後就等著警察來接我。結果我等了超過半小時,這才聽到警車的響聲。兩輛警車停在了我的店前。從車裡下來兩個男警一個女警。我真是有夠擔心的,要是有旁人在這裡看到的話,一定會以為我犯了什麼事了,要不然怎麼會有警車來抓我呢?
我和小凡上了一輛車。他們問了一些情況之後,明白原來是濛濛被綁架了,所以他們馬上行動。發車往我家裡馳去。我不得不說那司機的技術相當的好,而且又有警報聲,所以車行得很快。但是,這種快也沒有維持多久,因為在出了市區之後,前面竟有一輛車老是不讓道,而且竟是越來越快。好像就是專門為了攔我們一樣。
他媽的,我急啊!
那司機警察呸了一聲,說:“出門遇到鬼了,什麼人這麼大膽,竟不讓警車?我還就不信了,我比不過他?”
當下車子越來越快,但是前面那車一直在卡位。於是我就開始想了,那車不會就是龍哥的車吧?他是故意這樣來擋住我們的吧?看來他們是在拖時間。他們為什麼拖時間呢?不用說,一定是想把濛濛抓到一個我找不到的地方。當然警察也是找不到的。再說了,這次要不是因為我名氣大,也請不來兩輛警車呢。要是我只是一個沒有錢沒有名沒有權的人,他們也許只會說:“那殺了人之後再報案吧!”也許真的就是那樣。還好,我現在有名了。
那前面的車還是不讓。司機老是在按著喇叭,但是一點作用也沒有。這路又不大,要超車還是很難的。司機為了向我們顯示一下他的車技,於是越來越瘋了。竟是不要命般往前衝去,看著路上再沒有其他的車,於是開足了馬力,往前衝去。
“他媽的,看他讓不讓!老子撞他屁股!”
司機看起來真的像是一個不要命的人。他竟真的衝過去了!看到自己超過了那車,他不禁大笑起來,大罵道:“SB,還想跟我比?”他不禁得意地探頭出去看那車,也許還想對那後面的車豎個小指什麼的。只是他還沒有豎,就發現不妙了。前面的路上,在車燈的光下,竟站著一個人!那人好像是被嚇傻了!竟是一動不動!
“人!人!”
一個警察大叫起來。
司機趕緊把頭縮了回來。
我驚出了一身冷汗!那個人!看著我!雖然不能肯定他是不是可以看到我!而且,那個人,竟是我見過的!是那個空哥!他怎麼在這裡?而且,怎麼竟在路上!車馳得太快了!司機趕緊剎車,可是還是沒有剎得住,竟往那人撞過去!
我閉上了眼。這下好看了,警察殺人了!
車沒有剎住,司機只好狠狠地轉方向盤!我只感身子一倒,車子往路邊撞了過去。
呼!
車子撞入了路邊的田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