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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夏喃喃道,然後在兩個小孩子都疑問重重的時候,又說道:“那是離娘草,也叫徘徊花。”
“孃親,什麼是離娘草?它是不是離開了孃親呢?好可憐啊!”帥帥有些可憐的看著眼前大紅大紅的花朵,表示非常同情。
摸了摸兒子的小狗頭,安夏溫柔的笑了笑。
“它的確是離開了孃親了。”安夏說著,見兩小孩有疑問,繼續說道:“離娘草,顧名思義,與母體分開,這種花草極其容易生長,所以只要從母體折下來,扦插在泥土裡,便能生長,所以便得了離娘草這種說法,意思是離開孃親也能生長哦。”不過,安夏來這裡幾年,這還是第一次見玫瑰花,以前也沒看過,看來這個時代的人們還不流行種玫瑰花呢。
也對,玫瑰花在這些時代不過是一種觀賞性花,而且因為刺多,更為人不喜,只能平時種在籬笆邊上,做籬笆,只有極少的人用玫瑰花做藥。
而到了現代,玫瑰花的花才為人普及,最終在情人節七夕節這樣的節日賣的特別的貴,而花苞更是為那些女子喜愛,具有美容養顏的功效。
帥帥點著頭,才知道原來是這麼個意思。
兩個小人兒聽的非常有趣,煙兒小姑娘看著安夏這般見多識廣,繼續問道:“它還有其他什麼作用嗎?”
“當然有。”安夏點頭,知道煙兒是想知道這玫瑰花的其他藥用價值,於是將自己知道的都一一高高了煙兒,見她聽完,一副喜愛的模樣,緊緊盯著花鋪面前的玫瑰花看。
“那,我們能買些花回去嗎?”煙兒笑著說道,眼睛卻盯著帥帥看。
帥帥見自己無意中發現的花朵讓煙兒喜愛,喜不自勝,也扯著自家孃親的衣袖說道:“孃親,我們買些花花回去吧,我們買些回去吧,好不好?”
“……”安夏不說話,看著兩個小人兒急了急,才點頭道:“好,這就給你們買花花。”
其實安夏也喜歡玫瑰花,雖然牡丹花被人稱作萬花之王,荷花當年被周敦頤說的很是高貴出淤泥而不染,可是安夏最喜歡的,還是最俗氣的玫瑰花,她喜歡玫瑰花的那種香氣,喜歡它那殷紅如血的花瓣,喜歡那帶刺般的花梗。
前世,她栽種過幾盆玫瑰花,每每開花安夏都開心的找不到北,好像自己小心翼翼養大的兒子終於娶妻了般,歡喜的不得了。
如今,在她就快要忘卻這玫瑰花的時候,居然能在異世再次讓她發現。
三人,買了大大的一捧玫瑰花回去,用紙抱著,生怕被刺兒扎到了手。
而安夏,更是跟花鋪的老闆買了幾盆帶根帶土玫瑰花回去種,讓老闆送到府裡去。
因為再漂亮的玫瑰花終有一天會謝的,但是能種上一棵玫瑰,年年月月都能看它開花,豈不是更加妙哉?
幾人都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一路上開心的不得了。
“安夏,拿命來!”
人群中,一聲極喊傳來,安夏還來不及做什麼措施,只見一把匕首朝著自己刺了過來。
“小心……”安夏將身旁兩個抱花的小人兒推開,兩人皆是一個咧阻撲倒在地上,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
匕首,直直的朝著安夏擦來,安夏以為自己就要這麼死了,匕首會穿過她的胸口,擦在她的心臟上,然後就會有血噗噗的流了出來,她便會感覺到前所未有的疼,然後死去。
想到那個可怕字眼,安夏卻感覺心頭很是不舒服。
她不願意再離開這個世界,離開她愛的人們。
時間過的很慢,卻又過的很快,幾乎是出於本能的,在那一瞬間,安夏的身子微微往旁邊移開。
嗤——
匕首紮在了她的肩臂上,入骨的疼讓她眉頭瞬間蹙起,定睛的看著眼前的女人。
“安止嫣,是你?”
“沒錯,就是我!”安止嫣眼底裡像是發了狠一般,將匕首從安夏的肩臂上抽出,還想刺上安夏的心臟。
可惜,安夏沒有給她機會。
即使手臂疼的讓她大吸冷氣,可是,這些年,她並沒有就這麼任人宰割,或者依靠其他人而活,自救是最好的解救方法,所以在烏城的時候,她便在讓陳笙和阿武教其他人學習武功的時候,自己便一邊學習了一些自保的武功,雖然不算是什麼武功高強,但也算是有點三腳貓的自保能力。
在安止嫣的第二次刺來的時候,安夏便用自己那條已經受傷的右手抓住了安止嫣的手腕。
用力的一番轉安止嫣的手腕,對方吃痛,手瞬間張開,匕首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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