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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工見薛選青一身制服,被她一問,便實話說道:“剛才醫生過來,她們兩個就跟去診室談話了。”
她們兩個?薛選青立馬想到宗瑜媽媽和大姑,倏地轉身,快步走向診室。
門緊緊閉著,卻隱約能聽到裡面傳來交談聲。
醫生講:“情況越來越差,沒有匹配的心臟,你們要做好等不到的準備。”
宗瑜媽媽語聲憔悴:“沒有別的、別的辦法?”
醫生講:“宗太太,該講的我都講過了,很抱歉。”
緊接著是大姑的聲音:“不是還沒到山窮水盡的地步?說不定柳暗花明!”
醫生問:“什麼柳暗花明?”
盛清讓深吸一口氣,手背青筋紛紛凸起。
薛選青聽到這裡忍無可忍,抬手咚咚咚猛敲門,在醫生講“請進”的瞬間推門而入。
在三個人一併投來的目光中,薛選青徑直走到大姑面前,竭力讓自己看起來理智:“好一個柳暗花明啊。難怪你大早上特意去問宗瑛有沒有籤捐獻協議,原來是這裡有人急著換心臟?那麼我告訴你——不用那麼拐彎抹角地費心思了。”
她說著“啪”地一聲將薄薄紙張拍在醫生桌子上,一字不落背出條例:“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捐獻、摘取該公民的人體器官。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而摘取其屍體器官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以你睜大眼仔細看看,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打宗瑛的主意?想都不要想!你們心裡那點齷蹉念頭趕緊斷了!”
大姑明顯一愣,但馬上急跳腳了反駁:“老來摻合我們家的事情,你算老幾?!”
薛選青胸膛起伏不定,盯著她一字一頓回道:“我哪怕什麼都不算,宗瑛在我眼裡好歹是個活生生的人,在你眼裡呢?在你眼裡是什麼?!一顆會跳的心臟?”
她說完轉過身,目光冷冷掃過宗瑜媽媽的臉:“退一萬步講,就算宗瑛真那麼不走運,我薛選青拼上這條命,也不會允許你們動她身體分毫。”
醫生坐在辦公桌後屏氣不出聲,大姑眸光閃爍,手忙腳亂抓過桌上那張紙,急忙忙要撕。
薛選青便底氣十足道:“你撕,我還留了影印件,你要不相信這是真的,儘管拿去做筆跡鑑定。”她講完低頭看一眼表,快步走幾步,摔門離開。
時間已過六點,走廊裡早就不見了盛清讓的身影。
而診室內,此刻則是死一樣沉寂。
宗瑜媽媽從大姑手裡一把奪過宗瑛的宣告,一貫柔弱無害的臉上層層怒氣上湧,逼得面色慘白如蠟,一張紙幾在瞬間被她揉成一團。
她瞪向大姑,將紙團擲過去,情緒幾近失控:“你多什麼嘴,為什麼要去問?!”
作者有話要說: 青哥:說起來還要謝謝你啊大姑,要不是你來提這個醒,我們都想不起這個事情,說不定宗瑛就被暗搓搓地給陰了,更不要說阻止你們了。@大姑 @盛清讓,盛先生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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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響捐獻意願的最大顧慮往往是“如果簽署了捐獻協議,那麼在需要急救的時候自己可能得不到應有的救治,說不定還會存在故意謀殺”,雖然有嚴格的條例對這種可能進行控制,但實際操作中並不是就不會存在,有些人明知道自己在犯罪,利益驅使下也會幹這種事情。
“如果腦死亡沒有明顯的界線和標準 ; 可能會成為謀殺的一種最有效的掩護。”——徐宗良等《生命倫理學:理論與實踐探索》
2。遺體器官捐獻是不能指定被捐獻人的,但本案例特殊(兩個人都是極稀有血型,就算到系統裡面去排,宗瑜說不定也可以排到)。遺體器官捐獻不能指定被捐獻人的原因比較複雜,很大程度上為了保證“避免器官買賣”,當然也有其他原因,有興趣可以去看一些“器官屍捐”方面的論文,在此就不贅述。
3。大姑自以為聰明然而她不懂法條,也不懂這個系統的運作,反而給了薛選青和民國boy一個提醒。當然宗瑜也不懂,以他的年紀是不能自己籤捐獻協議的,“捐獻人體器官的公民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薛選青搞虛假書面證明這個行為,不應該鼓勵。
5。宗瑛家有這種條例冊子其實蠻正常,警察系統裡面不少人參加司考的,宗小姐家說不定可多法律相關的書了,或許還有司考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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