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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芳是好久沒寫字了,特別是在這個世界,用毛筆寫字她有點生疏; 比比劃劃不利落,但還是能粗略把字寫出來也能讓對方看得懂的。
寫毛筆字就需要心平氣和的心態,不得馬虎上勁,用點心就可以。
“姐,您該不會是要畫符給良生猜猜吧?”欣蘭打趣道。
“你就這麼覺得的啊?畫符我倒不會,寫幾個字還是可以的。”
“姐,這寫字很難的。”如果就幾個字還行,但是一句話一段話是需要好多個字湊成才知道意思,靠猜哪裡行啊?
“欣蘭,寫幾個字有啥難的。”
說起來,錢芳在這個世界跟欣蘭一樣是沒上過學的,所以說良生能考到這麼好的成績已經是錢家幾輩子修來的福分了。
良生曾經教過欣蘭一些簡單的,她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
錢芳為了讓欣蘭知道自己會識字,就穩穩妥妥的在白紙上寫下了錢欣蘭三個字,雖然不夠鏗鏘有力,但也是端端正正的,秀氣有致。
欣蘭感到驚訝,“姐姐,這是我的名字啊,我認得,寫得多漂亮啊。”
錢芳聳聳肩,臉上掛著大大的笑容,她都要佩服自己了,第一次寫竟然能如此順手。在原來的世界裡她可是討厭寫毛筆字,太麻煩了又太吃力,不經過一段時間的磨鍊是沒法穩住手中的大毛筆的,它的一筆一勾很是講究的。
“要跟良生說點什麼麼?”錢芳問了欣蘭。
欣蘭想了想會兒,“其實也沒啥?只要他在都城安穩下來,不受欺負就行。”低聲細語的說,良生出去幾個月了,的確有點想她這個弟弟了。
十幾年來姐弟三人都在一起沒這麼離開過,也許以後他就要一直在都城謀生幹事業的,見一次面可不容易的。
“我也是想跟他說這麼幾句話。”錢芳看著欣蘭表情很是憂傷,放下毛筆,拉著欣蘭坐下,“欣蘭,要不你做幾雙鞋子,到時一塊兒給良生寄去。”
“是啊,我怎麼就忘了呢?”欣蘭做這些細活可是很拿手的,以前良生在這裡的時候,很是喜歡穿欣蘭做的鞋子,不管春夏秋冬,都有適應穿的。
“我去做一些果醬和菜乾給他,他會很高興的。”錢芳琢磨著該怎麼做才能儲存久些,畢竟一次來回的快遞可不像現代那樣一天兩天就到的,在這裡全都靠人工很是耗時。
姐弟感情從來就是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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