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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狼首領卜戰並未親自來,沒想到竟碰上了他。
眾人仍未言語,溫良玉極為客氣的道:“諸位遠道而來,有失遠迎,萬望海涵。在下素聞馬公子,常公子,張老先生等人大名,只恨緣吝一面,今日得見,實為快慰。”他等老皮與他寒暄過,才頓了頓,道,“諸位也知我狼山並非良善之地,若要平安過山,只怕不易。在下本領微薄,只得一小計,欲助諸位度山,不知如何?”
三角臉換成了溫良玉,講條件的內容卻一致的要命——他們都想要金銀財寶,和小馬的拳頭。
夜幕漸深,寒星幾點。
在夜狼出現之前,君子狼已斯斯文文的留下條件,斯斯文文的與眾人約下再見時間,從容退走了。走之前,他還恍若無意的看了眼黃珊。
可是沒有了君子狼,難道不擇手段,毒辣狡詐的夜狼就容易對付麼?
一點不容易。
事實上,小馬等人與夜狼這一戰,就是一整夜。不知死了多少人,不知流了多少血,疲憊不堪,飢寒交迫,夜狼如跗骨之蛆般窮追不捨,直到一聲奇異而美妙的音樂自東方隱綽響起。
夜狼的首領是個跛足的黑衣蒙面人,聽到這聲樂響,他抬手輕輕一揮,彷彿一瞬間,原本仍浴血搶攻的夜狼像一陣陰影般倏爾退入林中。
沐浴著幽微的月色,深不見底的林中一豆白光搖曳著,一男兩女提著只素紗燈籠顯出了身影。
黃珊緊緊靠在小馬身邊,她凝神看了看,發現這三人居然是日落之後,夜狼出現之前,打從眾人身邊路過的那一男二女。
三人都很是年輕,中間的青年麻衣散發,兩側的少女長袍素披。他們這次提著燈籠緩緩走來,沒有再與眾人交匯而過,反而停了下來,停在小馬面前。
左側那美貌的少女微微笑的望著小馬,她的眼光比酒更醉人,白皙的長腿在長袍下隱隱可見,周身彌散著一股誘人的奇異魅力。
她看著小馬道:“喂。我喜歡你。你跟我走罷?”
山下酒鋪裡的老婆婆曾經跟常無意說過,狼山上如今多了一種狼,他們從出生就在狼山上,行事詭異,難以揣測,可能害人,也可能救人。他們的首領是卜戰的兒子和溫良玉的女兒,這種狼的名字叫迷狼。迷狼晨起祭祀,必奏禮樂,禮樂一出,便是夜狼消失之時。
眼前的這少年,這少女,是迷狼麼?
黃珊知道的很清楚,他們當然是。她知道他們供奉太陽神,知道他們行邪教之極致,知道他們縱人慾到淫·靡。
她還知道,他們每逢十五便要以性為題,祭獻一位少女給太陽神,在日落之時將她殺死。
這個月的十五,他們選中了那個離開了小馬又不知如何來到狼山的女孩,杜若琳。
但小馬當然什麼都不知道。
他聽到這話,只是冷靜又好奇的問:“我不認識你,幹什麼要跟你走?”
那少女微微側頭,燈下美人如玉如虹,她吃吃笑著說:“因為我能讓你知道,……什麼才是人間極樂。”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店是一家破店,幾把歪扭的桌椅;幾間簡陋的客房;唯一的小夥計是個癩頭,據說是店老闆的唯一的兒子。
這麼破的店,本應該關門大吉,但是它的生意卻相當不錯。一盤青菜幾百兩;一壺濁酒幾百兩,儉省點花的話;幾千兩銀子也許夠住幾天。
因為這間店開在狼山上;過往旅客只要進了店門,店主便保他平安——有這樣的好處在;別說幾千兩,幾萬兩也得花。
這就是太平客棧。
小馬一行人已坐在了店桌旁,吃飯的吃飯,說話的說話。
店老闆姓郝,長的普普通通,一臉笑眯眯的和氣樣子;就像個典型的生意人;任誰也不會把他跟狼山聯絡在一起。他的確很會做生意;因為小馬一行人不是自行找到太平客棧的,他們是在凌晨時分被郝老闆拉客拉來的。
他的說辭太動人,任誰也不能不答應,更何況是被夜狼折磨了一夜的眾人。
而店老闆也的確沒說謊,太平客棧的確保太平——入店不過片刻功夫,卜戰和溫良玉紛紛找上門來,想和和氣氣的跟他們談談。
卜戰是個又幹又瘦的老頭子,臉色枯黃的像該進棺材板。他比小馬他們來的還早,好像早知道他們會來太平客棧。他隨身帶著一柄五尺長兒臂粗的純鋼旱菸管,一吸一呼間,菸絲透出明明滅滅的火光,在斗大的菸斗裡像噬人野獸的眼睛。
他和和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