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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饒雪漫和安妮寶貝,她們書裡面,或多或少都有著亦舒的影子。
亦舒,影響的,不僅僅是一代人。
“我不管吶,反正下一本,你一定要寫一本真正意義上的喜劇,喜劇,聽到沒,嗯哼!”
耐著性子聽完喵姐的話,讓她發洩了情緒,林夏這才問道:“對了喵姐,有什麼事情找我?”
“哦,差點將正事忘了,雜誌社決定出版你這本小說,暑假加緊印出來,估計九月份開學的時候就能上市了。”
“額,行,我都聽雜誌社的。”
“嗯,你什麼時候和你父親過來一下,咱們還要簽下合同。這本書,你是想分成還是買斷。”
“唔,我和爸爸商量一下,再做決定吧,喵姐認為我是該分成還是買斷呢?”
“我認為你現在還是買斷的好,你雖然出了一本書,可在這一行裡面,畢竟是個新人,分成有風險。何況雜誌社對你也算不錯,這本書出版後,你也算半個老人了,和雜誌社談也有了點底氣。”
這段時間相處,喵喵其實挺喜歡這個小姑娘的,於是真心建議道,“現在分成的能得了紅利並不比買斷高多少,前幾天我們主編還開了一個會,據說雜誌社要改版了。當然,現在章程還沒出來,只是有這個意向。你不如等雜誌社改版之後在說吧,現在雜誌對作者來說,福利確實太低了。”
林夏瞭然,這次一定是關於作者福利提高和雜誌風格改變的改版事件。
而聽了喵喵的一席話,林夏確定喵姐對她卻有幾分真心,心裡湧起一股感動。
在好好謝過喵姐一番後,掛上了電話。
只是,《細雨》雜誌不是在2005年才正式改版麼,怎麼現在就發生了?
難道是她這隻小蝴蝶,煽動的?
不管林夏心裡怎麼奇怪,究竟與她無多大關係,而且對她來說還是好事情。
因此也就丟開了這事,專心看喵喵傳真過來的合同。
ps:由於沒在出版社工作過,所以不是很瞭解買斷和分成那個比較好,這裡說的,都是作者虛構的,情節需要,請勿深究。咕~~b
正文 028世界玄幻了
其實,林夏確實對雜誌社改版的事,也算是起了關鍵作用。
當初《細雨》雜誌主編慧眼識珠,從一堆新人中挑出了林夏。
能夠看到林夏未來的潛力,這其實也非得主編才能做到不可。
後來,一切都證實了他當初的決定是多麼明確。
林夏在雜誌社越來越有名,讀者也愛看她的文章。
而出版的那本《少女,不哭》埋在如今八零後佔據了市場上,竟然能佔一席之地。
這讓雜誌社對林夏不禁看重了兩分。
而因林夏的緣故,越來越多的寫手發稿到《細雨》雜誌,這就形成了一個良性的迴圈。
而針對這中形勢,雜誌社自然也要坐出相應的調整,尤其是在作家福利上。
福利更好了,才能吸引更多人投稿。
雖然有林夏這匹黑馬做榜樣,到底還是要能夠到手的金錢做誘餌。
而文章版塊方面,自然也要迎合讀者口味,根據市場調查作出相應的整改。
林夏看了看合同,和家裡儲存那份合同也差不多,只是價錢方面更加優厚了,竟然漲了20萬。
看到白紙黑字的100萬,林夏覺得自己深深的被刺激了。
她果然還是小農思想麼?
一本書,買斷價100萬。
神啊,原諒這個沒見過世面的人吧。
在穿越前,她存摺裡面的存款也不過10萬,這還是她平時沒怎麼出門才能省下這些錢。
沒錯,作為一個資深宅女,除了在家裡上上網,看看小書,逛逛論壇,她幾乎不怎麼花錢。
當上一本書雜誌社以80萬的價格買斷時,林夏就一直有些睡不安穩,生怕書買的不如意,讓雜誌社虧本,辜負了人家的信任。
當然,她心裡對《細雨》也是感激的。
最後,書的成績,對她而言,已經算是很好了,她也鬆了一口氣。
而現在,雜誌社拿100萬買斷這本《塵緣嘆》的版權,也確實待她優厚了。
拿著合同,林夏下樓找了剛回家,正在沙發上坐著,打算喝水的林老爸,夢遊般道:“老爸,雜誌社要買斷我最新一本小說。”
“哦,多少錢,上一本書的價格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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