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部分(第1/4 頁)
不過,與白未曦的態度一樣,秦子歌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當明星多可憐啊,沒有自己的隱私,和人見個面還要先視察現場。萬一被當場抓獲,那就完了,明天一準有大段曖昧的報道。”秦子歌對白未曦說,“而且有趕不完的通知,寒冬臘月還要露背挨凍。天哪,哪是人過的日子!”
白未曦深以為然。
她倒不是吃不得苦,而是純粹不想讓自己的正常生活受到影響。對於目前的生活,如果撇開那幾個亦步亦趨的保鏢,她真的很滿意。
所以,她想要繼續保持。
“未曦,你覺得林坤和渭陽,哪一個更帥?”秦子歌笑嘻嘻地問。
“他們不是一個型別的,林坤那種花樣美男,是大眾情人。而渭陽,他的帥,則是我能夠觸控得到的。”
“你在迴避我的問題。”
“說真的,我覺得渭陽的外貌已經很出色,沒有任何刪改的餘地。所以,林坤頂多也就追上渭陽而已。”
“還是喜歡我哥那種型別的,是吧?”秦子歌眨著眼睛問。
“喜歡一個人,有很多因素,並不僅僅是看他的外貌。林坤是帥,可像他那種大眾情人,根本不適合婚姻。萬人迷,大眾情人?他是屬於眾多粉絲的。而且,我對帥的定義,並不僅僅是看五官。像羅納爾多,沒有人說他帥?可我覺得他踢球的時候,帥得不得了。”
“知道你的意思了,心靈比外在更重要,是吧?”秦子歌恍然。
白未曦抿著唇笑:“可以這麼理解。”
“好吧?講究心靈美的未曦,你覺得在他的演唱會上擔任嘉賓,這個主意怎麼樣?”秦子歌問,“他剛才說的時候,我看你的樣子像是要一口回絕。”
“嗯,我又不是明星!”白未曦轉頭看向她,“難道你願意在他的演唱會上?為他其中兩支歌伴奏?”
“既然是朋友,這點小忙為什麼不幫?”
“朋友?你們好像是第一次見面吧?”白未曦瞪視著她。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不就是朋友了嗎?他這個人挺不錯,不像有的明星那樣愛擺架子。他是真的很紅,聽說還上了香港著名的訪談節目《第一男主角》?”
“他已經被譽為亞洲天皇巨星。”白未曦聳了聳肩,“既演又唱,而且能做到雙豐收。他不紅?還有誰紅?”
“那你要不要和他合唱那首藍天集團的廣告曲?哇,這下子,是真正把廣告打到了新加坡啊”
“我只是和聲?放錄音帶也一樣。”
“可是你不上臺的話,他的演唱曲目裡,根本不會有這首歌。”秦子歌認真地說,“我覺得這是一個好機會,其實他只要你上臺三分鐘,唱完那支歌就行了。”
“真正屬於我的唱詞,只有一句,我只需要二十秒鐘就夠。
”白未曦好笑地說,“你覺得這種作秀,有必要嗎?”
“怎麼沒必要?這是免費的廣告啊。要知道,多少商家在林坤的演唱會現場放置廣告牌,要出多少廣告費啊!而且,你的廣告,是現場牌的表演,效果比那些靜態的廣告牌不知道好多少倍呢!你這女人?別怪我沒提醒你抓住機遇啊。雖然從我哥的角度,我敢打賭,他一定不希望你去的。”
“那我就不去了。”白未曦只是猶豫了一下,聽到秦子歌的最後一句話,立刻下定了決心。
“你可以和陳語新他們商量一下,這個機會真的很難得。而且,如果現場的效果好的話,你還可以提出在以後的每場??????這個條件有點苛刻,那就一半場次的演唱會,都邀請你作為嘉賓,演唱這首藍天集團的廣告曲。當然啦,唱完以後,你還可以自己打個廣告什麼的。”
“這樣子也行?”白未曦懷疑地看著她,“林坤會答應我在臺上打廣告?拿他的演唱會當什麼了!”
秦子歌訕訕:“都沒跟他提呢,怎麼知道行不行?”
“這種事,換誰都不會答應的。他邀我做嘉賓,是因為藍天集團的那個廣告片風評很好,還獲得了那個什麼最佳廣告片的提名。演唱會,不是廣告代理商,你別一腦門子的理想。林坤是個藝人,他不會自毀形象的。”
“我都答應替他伴奏了,這種小要求,他好意思拒絕嗎?”秦子歌哼哼,“要知道多少大劇院請我去開演奏會,我都不願意去呢!現在我的表上,只有十一月份維也納音樂廳和美國紐約交響樂團兩個CASE。”
白未曦輕笑:“我想,林坤的粉絲,應該女孩子居多。而她們,個個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