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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錦看著李鐵:“請問李鐵先生,2011年5月10日晚上9點左右時,你在幹什麼?”
“我在MCB對面的阿德便利店買菸。”
“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
“因為我每天都是9點健身完回家,從不出錯。”
“可以告訴我們你那時看見了什麼嗎?”
“我無意間看到對面MCB裡衝出一個人,慌慌張張,邊跑邊反覆的擦手,好像手很髒似地。”
“請問你看清楚那個人的臉了嗎?”
李鐵點頭,伸手指向被告席的言楨羽,“就是他。”
“你確定?”
李鐵笑了起來,“他的身形是我夢寐以求的,怎麼會記錯。”
看到陪審團頻頻點頭,衛錦臉上重新揚起笑,“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對著衛錦點頭,看著顧夜歌,“被告律師可以盤問第三證人了。”
顧夜歌放下指間把玩的鋼筆,淡淡勾唇,“法官大人,我請求讓我的新證人,也就是阿德便利店的店主張先德先生上庭。”
“准許!”
一個四旬左右的中年男子被帶上庭。
顧夜歌眉眼間帶著關切,問道:“張先生,你女兒傷好了嗎?”
“呵呵,好多了。”
“請問,公元2011年5月10日晚上9點你在幹什麼?”
張先德微微一怔,眼中浮現一絲心疼,“我在市一醫院陪女兒看醫生。”
“那時阿德便利店誰看店?”
“那段時間我沒營業,我女兒被燙傷了,我老婆前天回了孃家,我哪還有能力營業。”
“那天晚上從幾點到幾點歇業?”
“晚上8點30到11點。”
“謝謝你。”
顧夜歌唇角微微揚起,拿起一份報告,“法官大人,這是市一醫院2011年5月10日晚上接診張先德先生女兒的報告,電腦開具的掛號單、診斷單、收費單都表明了張先生在晚上8點45分便到了醫院,直到晚上11點才離開。試問,當晚9點,李鐵先生如何在歇業的阿德便利店買菸呢?”
偽證!
譁!不僅聽眾席,就連陪審團裡都起了躁動。
顧夜歌面向聽眾席,自信而優雅,聲音不高,語速也不快,卻有一種獨特的氣勢,“現在很清楚了,李鐵先生所謂‘9點左右看到言楨羽從MCB衝出來’的證詞,根本不能當做時間證據!而他,也不能成為指認我當事人在場的證人。”
聽眾席再次一片譁然。
舒靜眼底驚歎不已。
舒婷幾乎想要膜拜夜歌了,完美的絕地反擊!難怪昨天夜歌在外面奔波了一整天,原來言楨羽拿不出不在場的證明,她就推翻對手控告他在場的證據。
葉臣勳的眼光一瞬都沒離開那道清麗的絕色。
殊不知,在顧夜歌轉身面對聽眾席的一剎,一雙幽墨的丹鳳眼也不禁閃過一絲驚芒。等開庭後才進來的他一直只瞧著她的背影,沒想到竟
20她贏的很漂亮
顧夜歌在坐下時,感覺到某道特別的視線從身後射來,卻因境況不許而未分心回望。
自由辯論階段以顧夜歌精彩犀利的表現而宣告結束。
“下面請被告律師做結案陳詞。”
顧夜歌站起,鞠躬,聲音不疾不徐,“法官大人,陪審團,關於本案的全過程我想在座的每位都已聽得很清楚,我不必再重複。”
“現在我只想請各位再慎重考慮一下其中的的五大疑點。第一、MCB值班人員發現死者是在第二天,既沒有目睹我當事人在第一工作室,也沒有聽到打鬥聲。”
“第二、證人趙敏敏小姐的視力不足以證實其證詞的可靠性。”
“第三、證人李鐵先生所作的偽證無法證明那天的9點左右我的當事人出現MCB。”
“第四、在MCB第一工作室出現我當事人的外套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因為一件拍照用的外套就斷定我當事人是兇手,是非常不公平的。”
“第五、關於我的當事人因為嫉恨女友莫菲菲投入死者林涵宇的懷抱而蓄意殺人的動機,實屬猜測。我的當事人從來都是以單身狀態示人,莫菲菲小姐也從未有任何肯定他們是男女關係的言詞,我當事人的殺人動機不過是外人的臆想。”
“根據這五點,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我的當事人是無辜的,讓無辜的人揹負刑事責任,而讓真正的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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