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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了這麼多年,然後竹籃打水一場空。
讓我保留最後一點點的尊嚴,是我放棄了,是我不要了。讓我先說。
“我知道。”我接著說。我知道他要說分手,我也知道,他沒我這麼容易說出口。陸恆也從來沒對我說過分手,可見過去,他是真的沒想要分的。
我說:“我就再呆會兒,你出去吧,我自己收拾。”
我覺得我的嗓子在發抖,後腦勺也在發抖,眼睛在發抖。
陸恆的眼睛就紅了,但好歹他是個男人,說話不能哽咽,他說:“不是,你不用收拾,該收拾的我都收拾好了。這個房子留給你。”
陸恆收拾好了,收拾好了屬於他的一切,除我之外。
這個時候並不該討論金錢,但越是如此,我越想下意識地拒絕。我剛想張口,陸恆說:“這是應該的,”低了下頭,他說:“反正我再給你什麼,你也不會要了。”
這是應該的。
怎麼說呢。七年的青春,可以發生很多事情,可以透過自己勤勞的雙手,掙得很多東西。誰說我不勤勞,誰說這些就是不應該的,只不過是換個看法罷了。
別人用青春,去工作去賺錢,去掙得自己想要的該得的東西。我用青春去拼搏了一場愛情,同樣會有收穫,比如房子。
別人的青春付出汗水,我付出了淚水,他們拼了看得見的事業,陸恆也曾經就是我的事業,沒有誰的青春比誰的要廉價,不一樣的路,不一樣的過程,不一樣的心酸。
我於是沒有再說話。
我們靜靜地看了對方几秒,陸恆伸開一隻胳膊,把我攬到懷裡。我沒有抱他,專心享受這最後的擁抱,像一個軟綿綿胖乎乎的熊娃娃給他抱著。
一個男人抱著一個女人。
陸恆貼著我的頭髮,跟我說:“對不起。”
我臉皮厚,我輕輕地說,“沒關係。”
對不起什麼呢,對不起消耗了我最美的青春,對不起他沒辦法約束自己,做了有違愛情的事情,還是對不起,在我以相同的錯誤回報他的時候,他小人小量無法原諒。
這些事情,通通用不著對不起。因為沒什麼絕對的錯與對,因為你情我願,更因為此刻已經都不再重要。
只是對不起,我們不能再在一起了。
我不忍了,想哭就哭,也不挽留什麼。我知道留不住,不是留不住陸恆,是留不住愛情。我們就是兩個不對付的人,硬擰在一起。他要的是自由,我要的是依賴,我們都是特別寵著自己的那種人,只能去找個只會寵別人虐待自己的人。
愛到最後我們都懂了,我們不合適。
在陸恆出門的前一刻,我踮著腳,在他的嘴巴上貼了貼,十秒、二十秒,或者一分鐘兩分鐘。貼的時候,陸恆把眼睛閉起來,他也是會哭的,會無聲地掉眼淚,水珠在屬於男性的面龐上劃過,和看女人哭的感覺很不一樣。
成啊,讓他哭過一回,我也值了。
我們都知道,就算再不捨,也不能長時間的在一起,因為會更加不捨,一不捨就不理智,就又發生過去那種週而復始的事情。分開、和好、再分開。
這次我們同時下定了決心。
所以陸恆走了,在這個經常吵架的客廳裡,他轉身往門外,我轉身回臥室,沒有說拜拜。
確定陸恆走遠了,聽不見家裡的動靜以後,我就趴在床上嚎啕大哭,我根本就忍不住,整個人都陷在必須哭的情緒裡,怎麼都拔不出來。
我哭,哭啊哭啊哭。哭到平靜。
天黑了,沒有開燈,我哭一會兒,睡一會兒,到正兒八經該睡的時間,怎麼都睡不著了。
這個家,空空的,好像特別特別大,又好像我自己,特別特別小。這張床也特別特別大,我填不滿它。
其實也會想,會留戀,會期待手機響起,接到陸恆的電話,哪怕是一條簡訊。就算不能重歸於好,也期待收到一點點的資訊。但是沒有,就像也許陸恆也在期待我的訊息,我也不會有動靜一樣。
我扒拉手機,翻到一條錄音,那是去年的時候,他喝多了,睡覺時輕輕的呼嚕聲,和哼哼唧唧的聲音。
我把手機放在旁邊的枕頭上,就像放著個大活人,然後自己躺著,側身面對著它,認認真真地聽每個聲音,每個細節,接著哭,哭得很爽。
哭完今天,一切就該結束了。
我開始給自己聯絡工作,做了一份高階大氣上檔次的履歷表,拿出很高的姿態來,和新的東家談。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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