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部分(第4/4 頁)
到,等來的竟是警察。
那男人是真沒想到呂媽媽會告他強(河蟹)奸。
這種事,在那個年代,別說女人,男人都覺得沒面子,可是呂媽媽就是犟。
打退了幾次提親的人,堅持要告他,最後呂晶晶的外婆外公都覺得下不來臺,覺得這個女兒丟人。
村子裡不乏說風涼話的,都說呂媽媽眼睛長在腦門子上,最後竟落得這樣的下場。
最後,呂媽媽告贏了,那個男人進了監獄。
只是呂媽媽來不及高興,便發現自己懷孕了,懷的正是呂晶晶。
當時呂晶晶的外公外婆本來就已經對呂媽媽不滿了,執意要讓呂媽媽打了孩子,只是呂媽媽卻不同意,僵持了半個月,呂媽媽被趕出了呂家。
在那個年代,一個未婚媽媽有多艱難不難想象,尤其是呂媽媽被強之事幾乎是十里八村都知道了。
所以,在很小的時候,呂晶晶被經常被冠上這個名字,“強姦犯的女兒”。
那時候,沒有人和她玩,幾乎所有人都對她嗤之以鼻,輕則嘲笑責罵,重則動手。呂晶晶這強悍的個性便是那時候養成的。
不過呂媽媽對呂晶晶真是上心,為了讓她脫離這樣的環境,在呂晶晶四年級的時候,她帶著呂晶晶到了白梁市。
在這個市裡,呂媽媽沒有學歷沒有一技之長,為了養活自己和呂晶晶,她能靠的就是出賣勞力,晚上在工廠加班,白天幫人洗衣服做衛生,只要能來錢,真是什麼都幹!
那會,看呂媽媽這麼累,廠裡的姐妹沒少介紹呂媽媽去做的,畢竟呂媽媽雖然年紀不小,可是真是好看。
只是呂媽媽不同意,幾次三番,和她處的人又少了,覺著她清高。
想想,呂媽媽若是願意,當初同意了提親,又怎會有今日的困苦?不過既然選擇,她就不會再退縮!
得說呂媽媽真是個堅韌的,一路拉拔,呂晶晶也懂事,獎學金、助學金一樣沒少,平日裡也勤儉,學習也都是拔尖的。所以呂媽媽一直沒後悔,現在想想,唯一慚愧的就是因為自己的一意孤行,害的呂晶晶這一路,都被貼上那麼一個標籤。
尤其是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