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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伸手拍拍我的臉,“乖孩子!”下午李白出去買“事後藥”,因為我沒戴套。
我在這裡一直呆到十一結束。她經常逃課陪我出去逛,我們走了南京路,外灘,去宜家、港匯買東西,我體味著上海,用各種方式感知著上海,我從小就充滿了憧憬與嚮往的上海啊。快走的時候我們去上海書城買了本痞子蔡的《第一次的親密接觸》,我們倆用筆在扉頁上寫上了“十月五日冷雪松和李白同購”,因為我們也是網戀,與第一次親密接觸有諸多相似處,所以買來見證我們的愛情。
當然許多時間我們都是在床上度過的,有時一晚上要來幾次。什麼叫欲仙欲死?後來我覺得精神都有些恍惚了,走路時腳發飄。我告訴自己不能這樣,可是激情像漲潮的海水一樣,轉瞬就把理智的堤壩沖垮了。
所以當我回學校時,金壘和林林都不認識我了,瘦了一圈,人也黑了不少,大概是逛街被太陽曬的。
儘管金壘安排了人替我點卯,我逃課的事還是被系裡知道了,孫玉文一點沒客氣,把我的級隊長給抹了。不當就不當,在我心裡,李白比什麼都重要。
金壘和林林叫我喝酒,他勸我說,“兄弟,酒是穿腸毒藥,色是刮骨鋼刀,你可得保重身體,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啊!”“靠,幾天沒見,怎麼這麼有文化了呢?還一套一套的,你把酒禁了我看看!你沒聽說過‘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嗎?”金壘感慨地說,“情種,你就是情種一個!”於是他和林林端起酒杯敬我。
寒假快到了,李白邀我去上海過年。這就得跟媽媽講了,她聽說我有女朋友了,馬上就不高興。待聽說我要去上海過年,就更加不滿。臨了撂下狠話,“你去就別認這個媽了,養了你二十年,有物件媽都不要了!”我有點為難,李白又打電話來催,她租好了房子,給我買了許多東西,我還是去了。反正媽就我這麼一個兒子,再不好她也不能不要我,回來哄哄她就是了。
這個假期是我記事以來最開心的,和喜歡的女孩在一起,真的像一個家庭。我們去超市買東西,回來做飯。她連內褲都沒洗過,所以做飯還得我赤膊上陣。燒糊是難免的事,最後我們去外面吃。
我擔心她總不回家父母擔心,她搖搖頭,“他們知道我跟你住在一起,爸爸說我高興就好,媽媽說要採取措施,如果萬一懷孕要告訴她,不要自己偷偷解決。”我目瞪口呆,隨即想到如果是我媽知道我和女生沒結婚就住在一起,會什麼態度,不禁感慨,還是上海人啊,就是前衛,思想進步。
這樣我萌發了去她家裡看看的念頭,李白倒是很痛快的答應了。
如我想象的那般高雅華麗,就是覺得太大了顯得寂寥。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她家的那架鋼琴,三角的,白色。儘管我聽李湘講,在上海即使十分普通的家庭也會給女孩子買鋼琴的,但還是有些震撼。
前幾年單身的小姨買了架二手鋼琴,開大巴的手也沒怎麼彈過,後來就一直放在我家,黑乎乎的十分陳舊。所以誰一說鋼琴我眼前都會浮現出那老朽的破桌子一樣的東西,而今見到的這架鋼琴,真的像公主一般。
她爸爸在家,媽媽應酬去了。她爸是位非常儒雅的中年人,微微發福。看到我,他點點頭,“小白的同學,你們年輕人聊吧。”不久他也走了。我沒想到是這種情況,在我心裡,這是女婿第一次登門拜訪,按我家鄉的風俗,應該準備小雞蘑菇招待的,他們只把我當作李白的一個普通同學。一頭熱望撲空了,我非常懊惱。
李白十分崇拜她媽媽,據說是能力十分強的,極其擅長交際。因為忙,李白也很少見到她。我只見過一次,像周璇一樣的女人,精緻完美。後來我慢慢發現上海女人都很厲害,也許正因為如此,上海男人才成了居家動物。
我們還是纏綿於二人世界的生活,我給媽媽打了幾次電話,她仍然很生氣的。過年了,李白跟我告別,回家去陪她的父母。我一個人,感到鬱悶無聊。
天色很陰暗,我在外灘流連了很久。那一座座經典莊嚴的建築彷彿在無聲地講述著這個城市的歷史,我最喜歡和平飯店,不僅是它的來歷,光聽名字似乎就能感受到它的百年風雨。剛健而雍容,令我想象著上海灘如夢般繁華的往日時光。也是從這天起,我決定走遍上海的每一條街,用自己的腳丈量它。
李白聽了我的想法,說沒什麼好轉的,不過你喜歡那就轉吧。我們不可能走遍全城,但是可以一個區一個區地逛逛。上海不僅有珠光寶氣的一面,也有許多雜亂骯髒的地方。我們走在火車站北的小巷裡,當時李白忽然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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