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è的小女友,正在吐沫亂飛地吹噓自己打起架來多麼神勇,籃球隊的傻大個也是白給之類的話。
濤哥往那一站他們就傻了。
這回打的時間比較久,大概有十分鐘。
並非是因為有小女友在一旁觀戰,使得小混混們雄xìng激素附體,變得比較耐打。
只是濤哥想多打他們一會解氣而已。
沒有了在校園內打架的各種後顧之憂,濤哥揪著小混混們的前胸把他們提起來,挨個按到小巷裡的土牆上猛K,震得塵土飛揚。
我也手癢想上去助攻,結果濤哥衝我一擺手:“你不用動!站旁邊看!”
“——誰要是敢跑,你就把他們踹回來!”
我雙手插兜堵到巷子口,不光是小混混,連他們的小女友我也沒放她們出去。
倒不是要對她們幹什麼,只不過擔心她們出去亂喊亂叫,會招來jǐng察或者保安。
本來小混混覺得自己人多,一開始還跟濤哥頑抗了兩下,結果後來發現完全不是對手,想跑又跑不掉,最後全讓濤哥一個人幹躺下了。
我當時就覺得很奇怪,這些混混的小女友們看著男友被打,沒顯出多傷心的樣子,反而一邊捂住眼睛裝害怕,一邊還從手指的縫隙裡偷看濤哥是怎麼打架的,眼神裡透著十足的刺激跟興奮。
後來那裡面有一個塗黑sè指甲油的妹子還特地跑來學校裡找我,想問一下濤哥有沒有女朋友。
我告訴她:你們年齡太小,濤哥不感興趣。
結果這妹子又問:我幫我妹妹問一下,你有女朋友嗎?
我對她們很生氣。
總覺得她們和拋夫棄子的老媽,是一類人。
如果誰打架厲害誰就適合當男朋友的話,你們乾脆去找百戰百勝的小霸王好了。
當時我還不知道小霸王是個坑爹的女孩。
其他籃球隊員並不知道濤哥帶我出去打架的事,只是以後再也沒人在放學路上堵截他們了。
他們不傻,從濤哥對我的態度上也隱隱約約猜到一點。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我有點像籃球隊的第十九名隊員。
“要不要乾脆進校隊裡打球啊?”
濤哥有一回笑著問我,還說不用擔心選拔資格的問題,他會全力向教練推薦的。
我搖搖頭:“不了,現在這樣挺好,給你們當陪練也挺有意思的。”
“切,當陪練有什麼意思!”濤哥滿臉不屑,“我看你是想當打手吧?”
濤哥一點都沒因為我拒絕加入而生氣。
“嗯,校隊的陪練兼打手。以後打球可以不叫上我,不過要是打架的話,別把我忘了。”
我覺得和濤哥以及另外十七羅漢相處的時候,心裡非常放鬆,一點都沒有跟任小芹在一起時緊張感覺。
即使是記憶中的小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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