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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那位專家說:“出土有些日子了。”
寶珠說:“不是一些日子,根據土沁的情況,最少是三十年代出土!我們文物法1982年才有,你們說,如果根據文物法,這東西該是不是國家的?”
如果國家有法律,那麼是應該從法律生效那天開始,眾人紛紛驚訝,不止是因為她根據這點來駁斥文物法,更因為她可以準確的說出文物的出土大概年限,這和他們以及機器的判斷都差不多。
康館長作為館長,眾人馬首是瞻,他不得不硬著頭皮反駁,“但就算是1982年的法律,可依舊規定出土文物都歸國家。”
寶珠氣極而笑,簡直就是不講理,說道:“你還不如這樣說,如果1982年的文物法說不通,那麼你們就要依照之前的法律,要不用中央人民政府五十年代的條例?那上面也說,所有文物都歸國有,然後你們再出個報告,說那四件紅山玉器是五十年代出土,這樣我就無話可說了。”
康館長:“”
他不學法律也知道,法律上面有條基本的——“法不溯及既往”,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不能用今天的法律約束過往的行為。”
從這一點來看,這東西如果是建國前,或者在1982年之前的,法律根本不夠格追究。
另一位專家忍不住說:“出土文物都歸國家所有,我們這裡不是法庭。”
寶珠說:“那您的意思,如果我一定要講理,還必須和你們博物館換個地方說話?”
“不是這意思。”那專家面露無奈,“但法律就是這樣,希望你也能理解我們的無能為力?”
“這叫什麼無能為力?”寶珠完全不理解他們的邏輯,“你說按照法律,我這東西出土的時候還沒有法律,法不溯及既往不知道嗎?”
那專家說:“我們都是按規定執行。”
康館長說:“上面還有領導,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也希望你能體諒我們。”
被這樣顛倒黑白,無處講理,還要體諒他們,寶珠說:“我現在總算明白了,為什麼現在有人寧可自己辦博物館,也不把東西交給國家。”
這話說的太狂妄,幾位專家都笑了,劉全說:“那你要有能力創辦私人博物館,東西放在裡面,我們自然沒辦法管?”
寶珠目光詭異地看著他,“那你剛不是說有文物法嗎?既然文物法規定出土文物都是國家的,那怎麼不上去收繳,這樣怎麼體現國家法律的公義,還是說,這條法律只是看人下菜碟?”
劉全一愣,知道自己跌坑裡了,咱們文物市場本來就在整體違法,雖然提倡“藏寶於民”,但這是無奈之舉,玩收藏的,誰家沒幾樣生坑貨,要是都按照法律來,那全國幾千萬收藏大軍,可得全部恐慌成什麼樣。
另一個加進來說:“家傳的文物還是允許個人收藏的。”
“那既然出土的都歸國家,我這三十年代建國前的東西都應該歸國家,家傳的又怎麼樣,如果都要追究,家傳的最早還不是土裡挖出來的?”寶珠說:“照您這麼說,除了清三代,民國的,玩高古的都該收繳回來才對。”
那專家無言以對。
張紛都聽呆了,看著寶珠,又看看在坐的幾位,今天這事要是傳出去,這樣對待一個捐贈者,幾個大男人欺負一個女孩,以後安城博物館還有什麼臉。
其實幾位專家中,也大多覺的無奈,站在寶珠的立場同情她,不然也不會苦口婆心和她說這麼多,但是現在他們立場不同,東西退還是絕對不可能的。
劉全不耐地說:“你這人怎麼夾雜不清,給你說了文物法說這東西是國家的,那就是國家的!”看向康館長,“幹了這麼多年,還沒遇上這樣的捐贈者。”
好心好意來捐贈,現在還全成自己的錯了,寶珠惡氣上頂,一下站了起來,“恕我直言,您只是工作在這裡,博物館並不是你家的!——博物館裡的東西,是全民族的資產,甚至不屬於國家,雖然在法律上是,但國家是什麼?不過是統治階級的工具!
統治者可以一再變,清政府倒臺了可以有民國政府,民國政府被推翻了可以有別人,但東西,是我們老祖宗傳下來的!”她拱了下手,“我只是不想這些東西身如浮萍,被人輾轉買賣,顛沛流離!但沒想到這麼大一個博物館竟然荒謬至此!”
眾人目瞪口呆看著她,說到“老祖宗時”,那一拱手,絕對是下意識的行為,滿滿江湖氣!
他們一時都被鎮住了!
那是他們不瞭解,對於寶珠來說,傳承的真意更甚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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