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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的兔女郎之熱情,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前所未有地擁抱,親吻何明,上下狂摸,搶奪一切衣物。
何明慘叫道:“你們錯了,我不是腹肌哥。我是他親戚,我沒有我叔叔的能力,長得像而已。我叫何浩龍(參見何龍浩的名字)。我不是他。不要啊!!”
事實勝於雄辯,很快,何明鑽地逃走了。嘿嘿,凡人不可能鑽破大理石來抓他的。
我愛超人。
至於損失,何明聳聳肩,留下的幾千萬籌碼,以及一個腹肌哥“親戚”的傳說足夠足夠了。
接著,何明換上一身服裝,在全美進入一個名叫底特律的荒廢城市,看見不少白天睡覺,晚上在到處流浪,唱歌的流浪歌手。因為全美有不少歌舞成名的節目。就像一舞成名,x音素等等,他們正是為這些而準備的。
於是何明找到一個黑人歌唱團隊,喊道:“嘿,哥們,你們菜逼了。看我的。”說著,玩起驚豔絕頂的惡魔太空步,並在嘴巴里學對方說唱,“哦,今天是個好天氣,哦,我遇到了一群蠢驢,他們蠢不可及,連馬子也沒有。也許女朋友正在蘭博基尼裡為高帥富開飛機。而一個個卻在這裡,卻在這裡——追殺一個超人,追殺一個超人。看我的舞蹈,看我的舞蹈,看我的舞蹈,月光之舞。我能飛天。飛天猛男,那就是我。而不是你們這些女朋友正在蘭博基尼裡為高帥富開飛機的蠢貨。”
黑人們看到他跳舞到空氣中逐漸爬高,立刻停止追殺,個個膽戰心驚,這個王八蛋難道是惡魔?
那我們該怎麼辦?對視一眼,落荒而逃。
ps:第三更。
第五百八章 拯救花旗小妞愛莉絲
何明發覺這個行為不錯,更何況他是時候磨練一下自己的音樂才華,好以發光發熱,以更加飽滿的jīng神勁頭繼續為人民服務。
“嘿,夥計,哇,?一個人在漫漫長夜裡,你在幹什麼?不睡覺,還有個吉他?借給我玩玩,其實我叫吉他帥哥華德劉,記住這個名字,終有一天他會名震全美。儘管目前名震遠東大陸啦。”
在一座廢棄立交橋的下面,何明透過自己感官找到了一個躲在黑暗橋洞裡的人。走進一看居然還是個耶。真是佩服她老人家,應該說佩服花旗人,芳華二十左右,獨身一人在此度夜。
凌晨深夜2點,等於華夏時間下午一點,居然還沒有睡覺,呆呆坐在橋洞裡。
何明是由於時差還有半個強大神魔根本睡不著。
那歐美小妞見何明進來說了一番話就搶走了自己的吉他,二話不說,拿出一柄,比較老式的,冷冷指著何明,道:“還給我,然後離開。不然我要開槍了。”
“我要開槍了?哇,我好怕,我好怕,我怕得尿褲子了,我要開槍了?哈哈哈,嗯,別生氣,且讓我用歌聲感動你,還有我的異國風味感動你。唱什麼歌好呢,英文歌我只會,對了,啊,在晨曦初見時,你可看見,是什麼讓我們如此驕傲?在黎明——”
“別唱了,你不會彈吉他。把它還給我。你要損壞它了!”小妞蓬頭散發,卻十分冷靜地要求何明放下吉他,然後離開。而不是前來搶。因為毫無疑問,何明這麼高大強壯,她靠近他肯定十分危險。
何明看得出她姿sè還是等,於是嬉皮笑臉地道:“不喜歡這個歌?嗯,想想也是,這位同志,我理解你,住在這個橋下。多麼悲慘,怎麼會愛國呢?嗯嗯,讓我唱個?我心永恆。我還會這個小曲。”
“夜夜在我夢中,見到你。感覺你,我的心乃為你悸動。
“穿越層層時空,隨著風,入我夢,你的心從未不同”沒想到,唱起這個情歌,從年少時光裡利用超級智力翻起來的老歌,會的英文歌,何明唱得入神,而吉他彈得亂七八糟。發出點音樂就行了。重要是自己開心就好。
而對面的花旗小妞沉默下來,看著何明唱歌,直到結束卻沒有再說什麼。
一曲終了,何明感覺完美至極,當場喟嘆一聲,道:“人生如夢,往事如風隨我夢;時光流逝,萬物變遷,而我深愛的人哪,又在何地。我們如何在最正確的時間相遇。又該說點什麼。以沉默,以眼淚。”
花旗小妞緊了緊一身保溫大衣,槍口依然指著何明,口道:“你究竟想表達什麼?你想做什麼?放下我的吉他,轉身離開。”
何明摸著下巴。打量對方,道:“親愛的。在這個月光朦朧的晚,長夜中,您又在這裡幹什麼?無家可歸了嗎?不如去我家,先喝個咖啡,然後一張溫暖地床,談談人生哩?”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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