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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時間再往前移,到宋乾德三年,也就是公元965年。趙匡胤曾經對宰相趙普感嘆——馮瓚這個人好啊,真是“當世罕有,真奇士也。”
趙普的反應是——您說得太對了,所以,要對他升官。
那時候宋朝剛剛平定後蜀,西南方面需要大量的官員去管理,於是當時的樞密院直學士(趙普當宰相以前最後一個官職)、右諫議大夫馮瓚,就被派出京知川東重鎮辛州。一年之後,突然有人從川東偷跑回來,直接找趙普,說馮瓚貪贓枉法的證據終於找到了。於是趙普帶著證人去見皇帝,趙匡胤就命令馮瓚火速進京對質。
對質的結果是問不明白,即馮瓚可能枉法,也可能沒枉法,證據,缺乏足夠的證據。
趙普立即命人到潼關去截留馮瓚的行囊。結果在行李裡發現了大批的金銀珠寶,上面的封皮上還寫著劉嶅之名。於是罪名成立。其結果是趙匡胤大怒,把他親口許為“當世罕有之奇才”的馮瓚免官流放,發配到沙門海島,並且遇赦不還,準備老死海中。但行賄的劉嶅,卻不過是罷官,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劉嶅的官職,也跟當初的姚恕一樣,是個判官。
回顧一下,從四川往回撥人,再從潼關截留證據,這真是天下大搜捕了,而最後卻只是貪贓而已,還是由趙普這個大贓官來揭發的,趙匡胤至於這麼抓狂嗎?或許說,趙普至於這麼小心眼,睚眥必報嗎?
但事情就是這個樣子的,也許有人會說,這兩件事有什麼聯絡嗎?連時間都差了那麼遠。是的,看上去的確風馬牛不相及,如果一定要說其中有什麼相似之處的話,就是姚恕和劉嶅的官職——他們都是判官。
宋朝開封府判官。
宋朝開封府,又稱南衙,隨便翻一下宋史,這個衙隨處可見。似乎很複雜,其實很簡單,它的房子在五代的後梁元年時蓋起來的,它的官職就相當於現在的開封市市長。最開始的時候,這個職位無比敏感,因為它曾經是柴榮以下四位皇帝的專有頭銜,但是其間也有像寇準、包拯、歐陽修、范仲淹、蘇軾、司馬光這些人不停地倒班。所以它的具體權力和每一個時期的影響力也都隨時浮動,各不相同。
在公元971年時,它的主管名叫趙光義。
這個人超複雜,無論是概括地說,還是分析地說,現在都說不清他。
這時,趙光義的開封府尹已經當了十年了,他的許可權很模糊,當他哥哥在開封時,他管市長該管的事,當他哥哥出征時,他幹國王該乾的活兒。他最初的定位,就是他哥哥最信得過的人,是帝國穩定的一塊基石,是趙匡胤的影子。
所以最開始時,趙匡胤用了很多的手段來把他扶持起來,而到了後來,趙光義就以實際行動證明,他沒讓他哥哥失望。從歷史遺留下來的蛛絲馬跡裡,能查到他與當時宋朝京裡京外大小官員都過從甚密,其勢力已經無孔不入。
這就礙了一個人的事——趙普。從正常的官職分類上看,皇帝以下就是宰相,當時的中書門下平章事,而開封府尹,無論潛臺詞是什麼,不過是一個知州,可趙光義以自己獨特的身份,把這個市長無限制地做大了。姚恕當初是什麼人?開封市長手下的小秘書而已,就敢對宰相如此無禮,他仰仗的是什麼?這是趙光義和趙普兩個人私下裡尊卑關係的體現嗎?這是公然以下犯上,侵凌相權!
趙匡胤就算再寵著弟弟,也不會放任到這個地步。所以後來殺姚恕,動用的是政府皇權。
至於劉嶅和馮瓚的金錢關係,這就更敏感了,趙光義的手越伸越長,不僅在京城裡培植黨羽,連遠在西川的知州都要收買,這樣下去,天下到底是誰的?
就算宋史被一再地修改,趙光義的一些活動還是被留存了下來。他不停地送禮,可也有被人拒絕的時候。先是御史中丞劉溫叟,趙光義連續兩年給他送錢送東西,可他都用封條封好,既不當面拒絕,可也絕不動用。趙光義發現之後,只好派人都收了回來。
另一次他的不軌之心就再難推脫了,他居然去賄賂禁軍殿前司控鶴指揮使田重進。田重進是什麼人?那是趙匡胤晚上睡覺時守大門的人!
用當時趙匡胤的眼睛來看周圍的世界,相信他會突然間感到寒冷。在公元971年之後,史稱中書門下平章事趙普的“堂貼”——由宰相頒行的書面命令,“與詔令無二”,甚至重於詔令。而且他還突然發現親弟弟的院子裡龍盤虎踞,深不可測,要命的是他還不好一刀把它連根砍掉,這是個怎樣的局面?
一國之內,政令三出。這種時候還能再發兵江南,去圖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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