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部分(第3/4 頁)
們選取道具時,我和修培亞老先生點燃油燈。黑衣男子們則站在離我們稍微有段距離的地方監視著。
魯登多夫主任拿起裝有鋁粉的小瓶子,環視大家,“聽好,首先要檢測出是否有指紋,然後再檢查有無血液反應。若這裡真是殺人現場——盧希安慘死的地方——應該會流出大量鮮血。仔細調查地板的話,應該會發現除了血液以外的其他痕跡。”
“兇手難道不會刻意清洗現場嗎?”修培亞老先生提出質疑。
“這個嘛只有試試看羅。之後再檢查城塔等處有無煙硝反應,最後希望能採集到兇手和被害者細微的遺留物,例如毛髮、剝落的面板屑、裂開的指甲片等。”
這之間,蘭子將走廊那扇門陸續開合,也確認裡面那扇門的內外若真的閂上門閂,是否呈現反鎖狀態。最後,她喊著:“魯登多夫主任,那兩扇門都沒有任何損壞的痕跡。若羅蘭德律師的日記屬實,那兩扇門板和門閂應該在那天早上他們闖入時就遭破壞才對。”
“結果呢?”
“和羅蘭德律師的記述不一樣。”
“應該是修好了吧?當然是為了湮滅證據。”
我也趨前勘查一番,那兩扇門的確完全沒有壞損的痕跡,無論是門板、還是門上的釘子等金屬物、門閂的四方木材等,都已經相當老舊了。光是看那褪色斑駁、生鏽的樣子,就足以顯示其多麼古老。
“也許拆掉門鉸鏈,偷偷和別的房間的門板換過”修培亞老先生表示意見。
可是因為門鉸鏈也非常生鏽,所以這個推論不太可能。
為求謹慎,警官們也仔細檢查過門扉,結果依舊無法確認門扉究竟是修復還是替換過。
我繃著臉對魯登多夫主任說:“這裡不是真的青狼城,若我的‘四子城理論’推理無誤的話,這裡是傀儡城,實際犯案的現場是在別座城堡。”
只見蘭子一邊撩起垂在太陽穴附近的頭髮,一邊打斷我的話,“等等,黎人。問題一個一個解決吧!關於這房間的謎,就數字而言,是十分符合,‘排列組合’,也就是說,首先有‘羅蘭德律師的日記屬實’與‘羅蘭德律師的日記為虛構’這兩個條件,以及‘這裡是兇案現場’與‘這裡不是兇案現場’的條件。
“然後,若將‘羅蘭德律師的日記屬實’這要素與‘這裡不是兇案現場’組合來立證,若如黎人所言,人狼城是由四座城堡所構成的話,便能確立銀狼城和青狼城各有兩座的主張。因此我們必須先確認現在所處之處是否真的是兇案現場,如此一來便能清楚知道黎人的推論是否正確!”
“瞭解,那就來解開密室殺人之謎吧!如此一來,便知這間置物室的構造和這座城堡的真偽一點關係也沒有。”我說。
為了確認門板與門框之間的縫隙,我蹲下來將臉貼近地板。可惜,門下幾乎毫無空間。就算有,也因為門閂太重而無法靈活移動,因此不能使用“細線與別針的技巧”那種傳統方法,由外面將房內的門鏈掛上。當然除了確認門板外,也確定門的表面沒有刺上、拔掉釘子或別針的痕跡。
這麼一來,該如何解開這裡所發生的不可思議密室殺人之謎呢?這房間的入口只有一處,而且沒有窗戶,四周都是厚重石壁,不過門閂可由內直接上鎖。這間密室的完美性可說超乎想像的堅固,究竟活生生的人要如何從這般嚴重閉鎖的空間像煙般消失,逃出外面呢?
我起身,手抵著下巴思索,“蘭子,一般來說,像這種密室殺人手法,有‘如何將這裡變成密室’,與‘為何要如此大費周章的動機’兩個問題吧!兇手為何要將此弄成密室呢?”
蘭子立刻回答:“可以想像出幾個理由。也許兇手希望屍體能在一定的時刻被發現,而且為了不讓任何人在發現的過程中得以窺視室內,因此才插上門閂。因為由內閂上門閂,必會形成密室狀態。”
‘一定的時刻?’
“以證明自己的不在場啊!兇手犯案後,若無其事地回到自己的房間,再藉由他人之手發現慘案,展現和大家一起趕赴現場的演技呀!”
“原來如此。”
“不過,還不只如此。若無法解開密室之謎,就法理而言是無法告發兇手。雖然推理評論中常見‘為了達到密室效果而做的密室真是愚蠢至極’這類評論,但我認為這想法才愚蠢。礙於司法無法立證罪行,因此兇手可是處於絕對安全的立場。還有,也有可能是幽靈之類超自然力量所為喔!”
修培亞老先生乾咳,提出不合理之處,“若是幽靈的話,穿越牆、門都不是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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