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第3/4 頁)
跟在自己的身後,烈狂焰推開了裡屋的小門。
那裡面,赫然擺放著香案,上面兩塊小小的靈牌,分別刻著“愛妻戚蘭之靈位”和“愛子戚天佑之靈位”。
“做為一個丈夫,我二十五年來未能回家探望妻子一次;作為一個父親,我二十五年來未能照顧教育他一天;我既不是一個稱職的丈夫,也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心中有愧啊。”烈狂焰長嘆一聲,語氣中流露出無限的哀痛。
淺水清沒有介面,只是呆呆地看著戚天佑的靈位,那一刻的眼神,也溼潤了。
那高大如山的老人,此刻再不是暴風軍團的靈魂主帥,而只是一個傷痛愛子的普通老人,他語氣低迷,面帶哀傷,沉沉地述說:“二十五年來,我沒有盡過一天的責任。即使是兒子死了,也不能公開承認他的存在,我。。。枉為人父。這樣的人,又有什麼好羨慕的了。”
看了看淺水清,烈狂焰點點頭:“其實你心裡一定很奇怪,為什麼我不能承認他是我兒子;為什麼我的兒子死了,卻要勞動一個外人為他報仇,我自己卻不能出面;為什麼就算是到現在,我都對此事保持沉默,對嗎?”
淺水清報拳回答:“總帥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烈狂焰苦笑:“淺水清,我敬你是條漢子,敢做敢當,說話就不要那麼言不由衷了。這世上哪裡來的那許多苦衷了?分明就是私心過盛,權慾薰心罷了。”
淺水清心中一驚,卻是沒敢介面。
烈狂焰重新把他叫出靈堂外,讓他坐下,這才悠悠說道:
“那一年,正是我征戰沙場的第十年。為了入營拜將,我一路奮勇殺敵,再不理身後援兵。結果在我完成殺敵一千零一人的宏願的同時,也身負重傷昏迷不醒。營部諸將以為我已戰死,只是哀嘆了事。戰後,我被附近一農家女子救起,足足養了三個月的傷才算徹底恢復。那個時候,我年少氣盛,血氣方剛。那農家女子衣不解帶的照顧我多日,以後要是說出去,只怕也難嫁到好人家了。所以我只稍加詞色,便和她。。。。。。”
“那之後,我回到軍中。本答應回去之後就接她入京,沒想到剛回軍中就逢大戰。戰事連場,我實在無暇他顧,適逢我新領一營卻。。。。唉,總之,是我對她不起,沒能及時把她接出來。到我再去找時,整個村子都已經成了廢墟,又到那裡去找呢?”
“那一年,我巡視營地防務,無意中發現了竟然有人會我的千人斬刀法,大吃一驚。多方查詢才知道原來天佑。。。就是我的兒子。這些年來,我無妻無子,孤身一人,一直惦念著她。從沒想過她人雖死去,卻還是為我撫養了這麼大的一個兒子。”
“天佑惱我對他母子不起,總不肯認我為父。我有心將他調離虎豹營,自領一旗,卻也被他堅決拒絕。”
“那之後,我無時無刻不在想念他,但他生性倔強,我卻總是沒辦法再幫他。。。。。。”
“在他的心目中。。。或許,我真得就已經死去了吧?至少。。。我從未聽他叫過我一聲爹。”
老人述說著前塵往事,語調低迷徘徊。那些流著血與淚的過去,如今只是用最簡單的話語來陳述,但每一個字裡,都飽含著最深沉的痛念。
“你可知道,為什麼在我看到了天佑之後,卻依然不能認他嗎?”烈狂焰突然問。
淺水清滯了一滯,這才回答:“是不是和暴風王的稱號有關?”
烈狂焰的眼中流出一絲激賞。
暴風王,是人們對暴風軍團總帥的一個尊稱。
烈狂焰的真正頭銜是天風帝國的大元帥,全帝國僅此一名,然而帥就是帥,並不能稱王。
王,是特有的稱呼,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用的,惟有暴風軍團的主帥,可以冠上這個稱呼。
因為一百多年來,暴風軍團做為天風帝國第一主力兵團,從來都是皇族子弟出任主帥。將軍權牢牢的抓在手中,是帝國皇族控制權利,保持君威的一項重要手段。而每一任暴風軍團的主帥,都是王號。開國皇帝草原王,二世皇帝颶風王,三世皇帝龍迄王,四世皇帝明濟王,五世皇帝平野王。
當年天風皇帝蒼野望,在做皇帝之前,就是暴風軍團的前任主帥,也就是平野王,人稱野王。即使他現在是皇帝,原本軍中的一些老將領,依然習慣稱其為野王,而不是皇帝。
這並非蔑稱,而是對其在任期間的功勳肯定,因此皇帝也很樂意軍團將士這樣稱呼。
天風帝國以武立國,崇尚武力。對軍人來說,稱皇帝的原在職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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