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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哥,前面就是城關區的地盤了。”
“這麼快?那就回,讓城關區的砍死他吧!”
“……”
罵罵咧咧中,追砍蕭援朝的混混們走遠了。
“呼……”蕭援朝重重吐出一口氣,擦了一把頭上的汗水。
他的臉色不再是蒼白,而是呈現出體力大量消耗之後的潮紅色。這也就意味著他在慢慢適應自己噴湧的腎上腺素,起碼在消耗無比巨大的運動上開始慢慢適應。
“我就是想坐一下過山車而已,至於這樣嗎?”蕭援朝苦笑,慢慢的從破舊的旮旯拐角裡走出來。
他就是要坐一下過山車,卻被叮咚那個小丫頭整的成了蘭州城黑社會必須要砍死的傢伙。還好沒有得罪警察叔叔,要不然就真的無處可逃了。
“站住!”一聲吼突然響起,一群衣著佝僂的乞丐突然擋住蕭援朝的路。
看到一群乞丐,蕭援朝沒有任何猶豫,轉身拔腿就跑。
奔跑的速度極快極快,隨著瞬間的發力狂奔,腎上腺素立即狂湧而出。但是現在的狂湧已經被他完全適應,心臟瘋狂收縮,透過擠壓讓鮮血比正常高出一倍的速度進行迴圈。
隨著鮮血迴圈速度加快,蕭援朝的臉色開始變的鮮紅,隱隱帶著一抹赤色的光芒。
“唰”的一聲,蕭援朝瞬間從一群乞丐面前消失的無影無蹤,朝城關區的方向跑去。
這些乞丐簡直比黑社會還難招惹還,黑社會分大大小小的幫派,可這些乞丐卻屬於同一個丐幫,人數眾多,遍及蘭州城的每一個角落。
說到底,蘭州城的丐幫才是最有實力的。只是他們遵守行規,乞討就是乞討,不是黑社會。
被丐幫追殺是因為看了丐幫幫主最疼愛的小老婆洗澡……叮咚非常陰損,騙著蕭援朝看了幫主夫人洗澡,然後當時就喊起了抓流氓。
剛剛跑到城關區,迎面就看到十幾個傢伙站在那裡等著他,手裡提著鋼管。
“大哥,天天追挺累的,要不今天休息一天?”蕭援朝苦著一張臉衝追他追了一個月的混混們說道。
天天被追殺,不光是蕭援朝跟這些追他的混混混熟悉了,這些混混也跟他混熟了。
“我叫你大哥!”混混頭一臉苦逼相的訴苦道:“你他媽也太能跑了吧?大哥!我求您跑慢一點好不好?我們這出來混的也不容易啊,您就給個面子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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