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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一方面是教育。你還有個好媽媽在教育你啊!你離婚那會兒,怎麼不去跟你前夫為爭房子爭錢打成這樣?!”這個笨女人,說還不聽了,雷從光也急了,一急、竟然提起她離婚的事情來。
“我不跟你扯這些亂七八糟的,反正我沒錢,沒準備買房子。”安雪看了看雷從光,她最不喜歡別人提她離婚的事情,可是他提了。但、他一週才回來一次。而他們又才剛剛和好,她是真不想跟他吵架。
“我沒讓你出錢,你如果看得上,我現在就幫你付首付,然後貸款了你還款就行。”如果他出全部的錢,一方面是她一定不同意,另一方面他沒貪汙、沒受賄,自己手上也確實沒有那麼多錢。所以,他覺得他的辦法是兩個人都能接受的“首付多少錢?!”
“我已經找人打過招呼,這個房產商可以按八千的內部價給我。整個房子辦下來估計七十萬,我先付二十萬,你貸五十萬,然後我們一起還貸款。等我把公務員小區那套房子賣了,就可以把全部貸款都還完。”雷從光一條一條給安雪算起來,主要是為了能讓她接受買房子的提議。
“首付就需要二十萬,我十年不吃不喝也存不夠二十萬。再說,我為什麼要你這麼多錢,我們又沒有結婚,你這樣做讓我壓力太大了。而且我覺得我現在租房子很好,真的沒想過要買自己的房子。”別說整個房子的價格了,就是光是首付也讓安雪無法消化。再則,她是真的不知道她為什麼要買房子。
“好吧!那我現在給你講講,你為什麼要買房子。第一,我不可能在南湖工作一輩子,特別是這次抗洪以後,透過工作彙報和《人民日報》上那篇通訊報道,省裡現在對我看法很好,很有可能在短期內提我到地級市做市長。不管我做什麼,但、我總是還會再回怡景工作的,所以我應該把家安在怡景,而不是其他什麼地方。你是我老婆,你不幫我安家,難道讓我放下工作回來安家?!第二,我是有兩套房子,可是公務員小區這套你肯定不會住,一方面是我以前結婚時的房子,另一方面也容易讓你看到以前你住過的地方亂想。可是你現在在政府辦公室上班,離我那套小面積房子又遠了。所以你必須要再買一套新的。第三,租房子的錢不如還貸款,還貸款房子是你自己的,交租房子還是別人的。第四,合租人很難找到合適的,譬如找到像餘越這種素質的人,沒準下次還會被她拉下水又倒黴一次。第五,如果是以我的名義買的,那在結婚前你的歸宿感就會很小,總覺得這房子不是你的,稍微跟你鬥鬥嘴、生生氣什麼的,沒準你就跑了。可是這房子是以你的名義買的,該跑的人是我不是你,就算吵架鬥氣你待在家裡多安全啊!好了,我說了這麼多,你覺得如何。”一口氣說完,然後很認真地看著安雪。
“你、說得很有道理,可是你出錢、用我的名義買房子,這做種法太不好了,我不能接受。”真的,雷從光的話總是特別能打動人,特別是最後一句,連婚後吵架他都考慮到了。餘越為了搬出去住跟她的公婆鬧得很厲害,而她與雷從光還沒結婚,雷從光已為她解決了這個問題,這是讓她很感動的。但是、這樣做好嗎?!他們能結婚還稍稍好說一點,如果不能結婚呢?!她白白要他的房子?!她又不是為了錢才跟他在一起,現在還把房子這麼大一筆資產攪和到一起,想說不是為錢都難了。
“我說過了,是我交首付,我們一起還貸款,我沒錢也不會出全部的錢。”雷從光再一次重複。
“問題是就算貸五十萬,二十年還清一個月也需要三千多。我一個月就一千多塊錢,不吃不喝全還貸也是你還大頭,我還小頭。你出百分之九十,我出百分之十你太虧了!”安雪的算數不怎麼樣,可是這麼簡單的算數她還是算得清楚的。
“我找你做老婆本來就很虧啊!反正是一虧,我都不怕虧死了,你怕什麼?!”真是沒話給她說了,她怎麼就那麼擰呢?!
“也是哦!你好像是一直在做虧本買賣呢!可是、可是如果以後我們不能結婚呢?!這房子那不就成了隱患啦?!”想了想,還是不好。
“我說過,沒有如果,沒有如果,記住沒有?!以後你敢再提如果,別說我脾氣不好!!”真是頭都大了,她竟然還對他們的將來表示懷疑。難道她是對他沒有信心?!確實,他真的讓她失望過,這一次,又怎麼不許她懷疑呢?!
聽到雷從光聲音的提高,安雪有些委屈地低下頭去。
往後的事情誰說得準呢?!況且、他們之間確實有許多還沒有突破的難關,而他曾松過她的手一次,下一次、他真的不會松嗎?!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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