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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的下|體。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氣,目光也都落在了宋曦的身上。她感到如芒在背,卻只能咬了咬嘴唇,硬著頭皮走上前去。
宋曦戴著手套的手剛要伸過去,老師又皺著眉頭一臉不耐的說:“把手套摘下來,如果到現在還會害怕屍體,那就註定學不好解剖,將來進了臨床要怎麼手術?”
宋曦的手驀地僵在半空,再也無法向前動作分毫。她緩緩的將手收回,開始摘手套。此時,面前的屍體突然散發出一股刺鼻嗆人的福爾馬林的味道,直直的衝向宋曦的眼眶,讓她差點立時就掉下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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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飯時,宋曦買好了她和時陽兩個人的飯,坐在餐桌上愣愣的等著。
時陽一進食堂,一眼便看到宋曦。這是他一直特奇怪的一件事兒,本來,飯點兒的食堂裡就烏泱烏泱滿哪兒都是人,他卻總能一眼就掃到身子瘦瘦小小彷彿擱人堆兒裡幾秒鐘就淹沒消失的她。
時陽小跑過來,伸手捏了捏她的臉,卻摸到一手的潮溼。
時陽皺眉:“怎麼了?臉色這麼難看,哭過了?”
宋曦抬起頭,淺淺的笑了笑,搖了搖頭,“剛才有點兒困,就洗了把臉。”
時陽坐近過來,當然能夠看清宋曦微微泛紅的眼眶,他心底一揪,卻沒有直接挑破。“你都給我拌好了?”他故意誇張自己臉上驚喜的表情,指著餐盤裡混合在一起的米飯和西紅柿雞蛋。
“嗯,但是你要吃的慢一點,混著湯的米飯不怎麼仔細嚼,嚥下去以後胃會難受。”
時陽輕輕在宋曦的臉上啄了一下,“乖老婆,果然是學醫的。”他說,笑得滿足而傻氣。
“不是我學不學醫,是你活得太糙了。”宋曦想到時陽高中時打完球擰開水龍頭直接喝水,最後拉肚子拉到虛脫,就不禁覺得好笑。
宋曦和時陽、時月是高中同學,高考時三人一同考入G大。宋曦和時月念醫學院,時陽則為了將來繼承家族生意而選擇了商科。
宋曦從高中起便是時月最知心的好友,時常出入時家,跟時陽也算熟稔,心中一直默默的對他存著好感,只是因為性子靦腆,所以一直沒說出口,但一進大學,兩人之間卻因為一個偶然的契機而突飛猛進,只一個月,便確定了關係,整日蜜裡調油如膠似漆,弄得時月時常抱怨時陽霸佔了自己的好朋友,還說他像個賴皮蟲一樣,整天就知道黏在宋曦的身上。
剛入學報到時,每個新生的行李都很多,時月的男友林祺已經去了美國,她的行李自然全被時陽包辦。時陽雖然平時有些衝動,嘴巴不饒人,但對他家小月亮卻是疼寵到了骨子裡,恨不得把她慣得十指不沾陽春水,什麼活兒都不用幹。時陽把時月的行李安頓好,看著時月開始鋪床掛蚊帳,便說要去買個西瓜用時月的名義請她的室友們吃,弄得時月的室友都嗷嗷叫喚,說像時陽這樣陽光又體貼的高富帥真是比恐龍還要稀缺,個個兒跟紅了眼似的。
時陽下到三樓時,便看到宋曦正一個人揹著登山大書包,提著碩大無比的行李箱,步履維艱的往樓上一凳一凳的挪著。
斜斜的劉海沁著汗,軟趴趴的貼在額頭上,臉色漲得通紅,豆大的汗珠沿著臉頰和脖頸的輪廓一路下滑,整個人看上去溼漉漉的,極其狼狽。
時陽皺了皺眉,三步並作兩步的走上前。
“宋曦,我幫你吧。”於情於理,他都不可能眼看著宋曦一個人把東西搬上樓去。
宋曦本來屏息凝神憋足了勁兒,只覺得頭頂上傳來熟悉的聲音,本能的抬頭,這一動作卻讓手下的力道驀地一鬆。
“嗷!”時陽哀嚎一聲,五官頓時扭成了一團。原來,宋曦拎著的那個足有二十多斤皮箱,此時正隨著她的鬆手,直接砸在時陽的腳趾上。
沒人想到,這一砸,砸的時陽大拇指骨折,這一砸,讓心懷愧疚的宋曦一陪就是一個整個月,噓寒問暖無微不至,而這一砸,也直接間接的就給時家砸來了一個人見人愛的兒媳婦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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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宋曦從噩夢中驚醒,滿身冷汗。她掙扎著坐起身,聽到下床傳來室友的磨牙聲,而靠窗的位置是她們寢室長正把充電小檯燈拿到被窩裡看書,漆黑的夜色中有一團模糊昏暗的光影寂寂卻固執的亮著。
枕邊的手機顯示2:25的時間,雖然很晚,宋曦依然想給時陽寫了一條簡訊。心底最深處的秘密,反覆潰爛流血的傷口,自然要與這個世界上最親近信任的愛人分享。她反覆刪改了很久,有時打了很長的一段話,又覺得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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