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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斯蒂芬-金又迷上了養狗,並且是那種最兇猛的狼狗。
在他看來,這種動物像荒外的野狼一樣,還保留有動物大多數的獸性,而這種獸性正是他創作恐怖小說所需要的。
斯蒂芬-金喜歡看大狼狗將一隻活雞活活撕裂的模樣,那種血淋淋的場景,會讓他沉浸在死亡之中難以自拔。
他的家人十分反對他這種超常的行為,認為他這種是謀殺和虐待。
可是斯蒂芬-金卻說,每一個成功的恐怖作家,都是瘋子,你們和瘋子講道理,無疑等於與虎謀皮。
這隻大狼犬的殘忍,成為了斯蒂芬-金鐘愛的原因,可是沒想到今天卻差點鬧出事故。要不是易飛揚那凌厲的一拳,將發瘋的狼犬直接打暈,後果真的難以想象。
第二十二章。【王者交鋒】
客廳內,易飛揚打量著周圍的裝飾,其中一顆懸掛在牆壁上的鹿頭,還有架著的一支來復槍,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我去年在印第安納州打的。上帝呀,為了追趕它,我差點摔進了懸崖裡,不過上帝保佑,我福大命大,最後還是載譽而歸。至於那支槍,則是我祖父最喜歡的武器,它一次可以裝滿七發子彈,開槍射擊威力極大,砰地一槍,可以把任何動物的腦袋打爆!”斯蒂芬-金驕傲地介紹著自己的榮譽和收藏品。
易飛揚笑道:“我也很喜歡打獵,有機會一起研究研究。”
“研究?哦是嗎?好的。”斯蒂芬-金愣了一下笑道。
易飛揚則順手拿起那把來復槍,上膛,瞄準,比劃了一下,來復槍在他掌心旋轉一圈,瀟灑,漂亮!
易飛揚讚道:“好槍!”
看著對方這種“自來熟”,斯蒂芬-金明顯有些不適應。更害怕他把自己這把古董槍掉在地上。
以前那些前來拜訪自己的文學小青年,哪個不是忐忑不安,要不然就手足無措,面對著自己張嘴結舌。可是眼前這位,很明顯不屬於這一類。
就在斯蒂芬-金擔心對方拿著槍不知道要比劃到什麼時候,易飛揚卻重新將槍放回原地,然後翹起二郎腿,坐到了沙發上,一副準備開談模樣。
“咖啡,還是茶?”見易飛揚坐下,斯蒂芬-金很熱情地詢問道。“我知道你們中國人都很喜歡喝清茶的,我這裡有你們很好的西湖龍井,還有鐵觀音,當然,都是在唐人街購買來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品。”
“隨意吧,什麼都好。”易飛揚笑了笑。說實話,他對飲茶飲酒並沒什麼太大的要求。
“看起來你是個無所謂的人那就龍井吧,我很喜歡它的味道。”
斯蒂芬-金讓人準備了茶水,然後坐下對易飛揚說:“你一定很好奇,我為什麼會邀請你見面,說白了,還是你的小說。”說著將易飛揚曾經寄來的稿子放在了桌子上。
“不可否認,你寫的小說創意很好,真的很好。我從未見過一個新手能夠把短篇小說的創意設計得這麼完美。”
“不過,很遺憾,我不得不指出,你的文筆實在是有些”斯蒂芬-金撇著嘴,比劃了一下,似乎在尋找合適的措辭。
“我明白你的意思,是不是太爛。”易飛揚介面道。
“嗯是的,可以這麼說。”對於易飛揚的話,斯蒂芬-金感到有些意外。要知道,凡是搞創作的,都是死要面子,像眼前這個華人小夥如此坦白,卻很是少見。
“我承認,它的確很爛,在措辭造句方面,我畢竟不是這方面的行家,所以,”易飛揚停頓了一下,“我才會把這三部短篇小說拿給你過目,希望你能夠給出一些意見。”易飛揚用似笑非笑的眼神望著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很不適應這種談話方式。
雖然他是作家,但是自從他成名以後,不管是出版社的編輯,還是書刊發行商,和他談話的時候都是他來執掌主動權,談話的主動權。
“咳咳,親愛的易先生,我這樣稱呼你沒問題吧?我不得不說,你是個很坦白的人,我喜歡你這樣的人!那麼現在我們就開始談重點重點就是,假如你把這三部小說交到我手中,我可以把它們修改成精品!精品,你明白了嗎?是那種可以登上報刊雜誌,甚至單獨出書的精品!”斯蒂芬-金信誓旦旦地說。
易飛揚笑了,然後很不合拍地說了句:“多少錢?”
“啊,什麼?”
“我是說我把這三部小說賣給你,你能夠給我多少錢?”
斯蒂芬-金怔了一下,談錢,談錢多傷感情,不過似乎兩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