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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我能夠無畏於生死與滿清搏殺(就象此刻的敗軍一樣要和史可法同生死共命運)。可是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啊,我每天交稅就是為國家作貢獻,國家也沒有對我很好過,賦稅很重,自己經常是吃不飽穿不暖,那些明朝計程車兵,燒殺劫掠,和強盜沒什麼分別,我和我的家人生命算是早不保夕,當時清朝的稅很輕,只是要留辮子而已,但是起碼能活下來,我敬重史可法,可是也沒必要一定要自己死啊。難道老百姓連活著的權利都沒有了嗎?史可法有權利要求全城的人都像他一樣殉國嗎?崇禎還知道自殺,還知道要李自成“傷百姓以一人”呢。這八十萬人的死難道沒有史可法的一點責任嗎?不過與其說這八十萬人死在史可法手上,不如說這八十萬人和史可法都是死在封建遺毒的手上,歷史就是滿紙的“吃人”,死在封建思想下的中國人還多得多呢。
史可法愛國,自己也不怕死,可是打戰不是愛國和不怕死就可以打贏的,軍事統帥必須要有軍事才能,否則就是對國家和士兵不負責任。戰敗的過錯不是愛國和殉國可以抵消的,畢竟戰爭的成敗決定於實力和戰略戰術的運用,不懂軍事的人,沒有自知之明,卻指揮部隊,就是失敗。史可法的行為不值得提倡,他可以決定自己的生死,可以為自己的理想犧牲,但是不能夠以自己的標準要求任何人。我對史可法,一個字,“敬”。一是敬重,二是敬畏。
在我給史可法所寫的信中也由始至終貫徹了我的這個觀點,信中措詞嚴厲的批評了明朝政府的腐敗和沒落,一針見血的指出了這樣的政權必將滅亡,同時對他的頑固思想也進行了無情的批判。
“你沒有權利讓士兵和你一同去為那個不值得殉國的國家殉國,他們也有爹孃也有妻兒,你這樣做和劊子手無異!”我毫不客氣地寫道。
“你我非國恨家仇,亡明者滿清也,我以為亡明盡雪前恥,何來荼毒生靈為覆國之君賣力,為奸佞小人守城,望君三思,以百姓福祉著想,以天下大義為先!”
史可法顫抖著看完了我的信,心中懊喪不已,可以說我所說的句句都讓他痛徹心肺,難道自己的努力都錯了?史可法越想越憋氣,越想越沮喪,終於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拔出寶劍就往脖子上抹。
“大人!”陸振飛在一旁早就看到史可法神色不對,此時見他如此舉動哪有不上前阻止的道理,一把按住史可法的寶劍。
“大人,我等願於大人同生死共命運!”陸振飛滿含熱淚的說道。
“我等願與大人同生死共命運!”眾將士也一起高聲喊道。史可法飽含熱淚的看著眾人酸苦的說道:
“又有什麼權利剝奪你們生的權利,我有什麼臉面剝奪你們生的權利啊!罷了,就讓史某先去一步向先帝告罪吧!”說著又把劍往脖子上抹。
正在陸振飛和他爭執間,突然一名士兵跑上前來大喊道:
“大人,北軍撤軍了,如今山下已經一個人都不見了!”
“什麼,北軍都撤了!”史可法不敢相信的問道。
“是的,不但撤了,還留下了馬匹和乾糧!”士兵回答道,這個答案實在讓人費解。
“大人快看,這信背後還有字!”陸振飛驚叫道,原來剛才光線昏暗看不清楚,此刻不知道是誰弄來了火把,視線清晰。
只見信的背後有幾行小字:是男人的就別總想著自尋短見,若要不服我們來日再戰,犯不著把士兵都拖下水,明春三月,我李開陽要輕騎扣揚州,增君戰馬糧食留待來日相會,不見不散!
第八卷 東征西討 第十一章 籌備南行
面對糧食和馬匹史可法艱難的猶豫著,看著屬下們期盼的眼神,他終於做出了決定。
“撤,回揚州!”能不死誰都不想死,史可法做出決定後所有人都大聲歡呼,這當真是劫後餘生,於是一行人行色匆匆的消失在夜色中。
對於我為什麼要放史可法走很多人都想不通,勝利已經唾手可得,放虎歸山很可能後患無窮。
“不要多問,儘管按照先生吩咐的辦,一路上不得攔阻史可法一行,讓他們順利回江南!”吳雨龍壓制了眾人的議論,儘管他也不清楚,但是他永遠堅信我決定的是不會錯的。
史可法並不可怕,原因就是他不懂軍事,更近一步的說他連政治都不懂,他不是一個政客,只能說是一個愛國者,所以我不能逼死這樣的人,他不過是受封建禮教流毒所害,忠君思想荼毒。
史可法一去整個長安附近再無明軍,孫傳芳只有一個選擇,投降,向我軍投降,他唯一的要求是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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