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第3/4 頁)
,就有感覺要給好果子吃的意思,見在他自己說了這話時,這小孩驚訝了下,沒說話,但是也沒動靜,忙指著車後門催著:“上車,偷東西還敢這麼囂張地打人,太沒王法了,還得了。”
“我是正當防衛好不,你問他。”梁皓見到這警察不分清白就加罪給他,沒給出好語調,稱呼禮貌語,直接省掉,指了下店老闆說著。
“都說得很清楚了,是你一夥的,先偷了他店的煙,被抓,逃不掉就叫你來幫忙,然後你就過去了,很明顯的事,碰到賊黨,他肯定是要來出手的。”
該警察的分析夠有理,不過見到他與店老闆心照不宜的一個對視眼神,靠,原來還是一夥的,怕,本就認識吧。
梁皓心裡雪亮著,猜測,感覺是認識這可能性比價大,懶得爭理,盯向店老闆,很認真地問:“我是不是正當防衛?”
“想清楚在回答,別亂答。”見到店老闆都沒思考就要張嘴,忙嚴肅接話說。
“哥,把這小子抓去了局裡在說,肯定是一夥的,都很熟的樣子,我現在的肚子還在痛著。”
聽到店老闆在這警察耳邊悄聲的話,輕聲私聊,確並沒躲過他的耳朵,原來是親戚關係,親兄弟在相貌上不像,鼻子一個挺得很,一個扁得很,店老闆是個塌鼻子,那就看是表兄弟還是認的哥之類的了。
“你們原來是認識的。”梁皓插話,打斷了他們的私聊。
警察與店老闆相互間一對視,小驚一下,都很悄聲了,耳朵真尖。
“放心,我公事公辦,該怎麼處理就這麼處理,不會因為我和他認識,就偏向他這方。”該警察咳嗽了聲,正了正自認為的威嚴,大義凜凜保證著。
梁皓直接翻了個白眼,說出來,他信?鬼信吧,這麼顯擺著了,怕真的當他小白來著,難道年紀小就容易是小白?那可就走了眼。
“你朋友偷東西,是事實不?”胖胖警察分析著,下著套。
“不是沒偷成嗎?”梁皓反問。
“呵呵。”胖胖警察冷笑了下,佔理說:“那是在偷了後被抓,偷時就已經在犯罪,在說偷的價值可是上了700元,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
“上了800元?不就兩條煙嗎?”梁皓驚訝了下,記憶中葉龍偷的可是兩條煙,值700元以上?扯蛋,故意加大罪名吧。
他吸菸,但是以前都是抽低檔貨色,對於這個煙價行情沒一點了解,也就不認識被葉龍拿的那軟藍煙,因一條的價格可是在350,兩條就是700元,每超出700元,但是正好符合標準。
“不就兩條煙嗎?虧說得出口,你知道要多少錢嗎,那不是普通3元一包的芙蓉,那可是35一包的軟芙蓉王,一條10包,2條20包,60乘以20是多少,這數學題應該算得清楚吧?”胖胖警察口沫直飛,說得很得意,是事實,看不給老老實實嚇住,要是來追蹤到底,至少要將偷煙的那小鬼,判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要等最後的判決
正文 第265章 指鹿為馬
網際網路 更新時間:2013…12…24 10:40:15 本章字數:2419
店老闆站在邊上幸災樂禍著,特別是見到扯到這上之後,梁皓流露出驚訝的樣子,抓到把柄了吧,求我,快來求我,我大發慈悲,有可能不去上訴,YY地想;選擇來喊他表哥來,就是為了出口氣。
在自己家店門口被打,雖傷勢不重,太TM的丟面子了,在加上那小子偷東西竟不求饒,還用狼樣的眼光望著自己,我又不欠什麼,怕真的是以為我李小蟲好欺負是吧。
現在好了吧,那小子倒是閃得蠻快,反正是認識的,不怕找不出。
店老闆叫李小蟲,胖胖警察叫李大飛。
李小蟲的名字由來是他爸身材偏廋,羨慕李小龍的,名由此而來;本意是希望李小蟲能向李小龍一樣的身體,一樣耀眼,不像他這樣,朋友們都叫他‘梭子’,都叫了好多年了,雖確實是不喜歡這外號的,身材擺在那,只好隨之。
李大飛為他堂哥,他爸爸哥哥的小孩,小時候學習好,以前可是肌肉鼓鼓,壯男級別的,在分到J市的派出所來當警察後,便慢慢富態了起來。
名字由來有點夠土,李大飛的母親在生下他後,叫他爸取名字。
“靠,葉龍你個笨鳥,真是傻,要真像這肥貓說的,那還真麻煩。”梁皓在心裡恨鋼成了鐵,懷疑問:
“這麼貴?是不是誇張了點?”
“你去問價就知道了,沒必要誇大,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