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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了,oppa!”民浩的打扮要比李閔潮多了,而且給錢的時候露出的手腕上那塊金光閃閃的大金錶更是給人一種“我就是有錢”的既視感。立刻軟化了三個小女生的聲線,半語也變成了敬語,謝謝後面的那個“yo”拉的老長的,讓人覺得異常的膩歪,但是民浩卻一臉享受的樣子,一絲尷尬的意思都沒有。
“去吧,玩的開心點。”民浩還是講義氣的,只是輕輕的在女孩的隆起處摸了一把,就讓她們離開了,沒有把李閔丟在一邊。
三個小丫頭給了民浩一個媚眼,走進了BubbyBar。民浩銀笑著目送三個女孩遠去,直到門關上了才轉回身教育李閔:“剛才為什麼要對女孩子說那樣的話?如果都聽你的話她們都不來酒吧了,以後咱們這樣的人上哪去找樂趣?”
“是你那樣的人,不要把我牽扯上。”李閔立刻把自己摘了出來,事實上他雖然來酒吧,但是真的從沒有在這裡泡妞過。民浩以前經常說他是一個不合格的紈絝子弟,就是說的這個方面。
“就算我這樣的人好了,那你也沒有說她們的立場啊,你第一次來酒吧的時候比她們小吧,還記得當時我們最討厭什麼人麼?”民浩嬉笑著看著李閔有些尷尬的樣子,突然打了一個響指:“想起來了?最討厭的就是你現在這種好像為誰著想一樣的大叔!”
李閔摸了摸鼻子,沒有說話,民浩說的一點也不錯。在叛逆期的時候李閔確實是最討厭這樣的人,有意思的是,不知不覺中自己變成了原來的自己討厭的人,還自己覺得很有道理,人啊,果然是虛偽的動物。
“還要不要喝酒了,時間有限,我要在九點前回家。”
“那你現在回去好了!”民浩板著臉說道:“就知道你是個怕老婆的人。”
“廢話多,你請客,我的錢包沒帶。”李閔摸了摸兜,手機拿了,錢包又忘了,好不羞愧的把付錢的事情丟給了民浩。
“你這傢伙,我真是為什麼啊要和你出來。”
三年沒來,酒吧已經變成了舞廳,一進門,巨大的無限接近於噪音一樣的音樂聲差點把倆人震聾了。一群年輕的男女們在舞池裡扭動著身體,瘋狂的跟著DJ吶喊著什麼口號似得玩意兒。李閔立刻就想轉身離開,但是民浩哪會放他離開。他的色狼眼已經第一時間瞄準了吧檯旁邊的一個網襪女,拽著李閔就走了過去。
吧檯還是三年前的吧檯,不少地方已經掉漆了,反而有了一種復古的美感。李閔隨便要了一瓶啤酒,坐在一旁看著民浩泡妞。他實在是不太喜歡這裡的環境,太鬧了。對民浩比了一個手勢,準備到地下室打一局桌球,然後就回去了。
地下室的環境就安靜多了,雖然也很喧鬧,但是好在沒有上面那麼吵鬧的音樂聲了,幾個大學生模樣的年輕人正在那邊玩桌球賭錢的遊戲,不少人在旁邊圍觀。看到李閔過來了,一個服務員模樣的年輕人走了過來,笑著問李閔需不需要人陪他打。
桌球是兩個人才能玩的遊戲,如果是單人過來玩的人,他們就會過來詢問了。李閔是知道這裡的規矩的,這裡的陪玩人員有三種,一種是漂亮女孩,選擇這樣的人也不一定是想玩桌球了。還有一種是陪著玩桌球的女孩,姿色或許一般,但是桌球的球技說得過去,這樣的花費也不高,喜歡消遣的人會選擇這種。還有一種就是和那邊的年輕人玩的差不多,類似於賭博的姓質,如果陪玩的人輸了,客人就不用付錢,如果陪玩的人贏了,則要付雙倍。李閔沒帶錢,只能選擇第三種了,事實上就算他帶錢了也會選擇第三種,他對自己的桌球技術有信心的很,曾經號稱“臺神”的男人可不是開玩笑的。
服務員瞭解了李閔的需求,叫過來一個染了棕色頭髮的年輕人。這個小子也沒廢話,直接找到一個空球檯開了球。
這個時候,一層的舞廳內。
在民浩的金錢攻勢下,網襪女已經差不多淪陷了。半個身體都依在民浩懷裡,倆人肆無忌憚的調著情。他一點都沒感覺到,舞廳的一個角落裡,有幾個人一直注視著他。
這些人裡有幾個熟悉的面孔,正是剛剛在門口遇到的那三個女孩,她們身旁還有幾個年紀比她們大一些的小**。這些人年紀都不大,是這家酒吧的老闆籠絡的一些打手。如果有人在酒吧鬧事,這些人會負責把鬧事的人清出去。如果事情鬧大了,引來了警察,老闆也可以推脫是客人打架,他也沒有責任。
“永浩oppa,就是那個人,他的錢包裡有一沓五萬韓元,剛才在門口的時候,我看的非常清楚。”剛剛被民浩摸了一把的女孩湊到一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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