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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國家甚至還出現了國家解體!更令人困惑的是,在不同的國家發生的這一切,居然時間上如此一致、行動上如此整齊、結果上如此相似!在如此短的時間中,世界兩霸中的一霸、曾經是那樣威風八面、不可一世、令人望而生畏的偉大的蘇聯國家,一眨眼就四分五裂、灰飛煙滅了;剛剛還如此氣勢雄壯、隊伍整齊、所向披靡的社會主義陣營,轉瞬間即土崩瓦解、蹤影全無。人們一覺醒來後驚奇地發現,社會主義的世界大廈已經變成了一堆破碎的瓦礫。冷戰的歷史在這悲壯的喧囂中結束了,一個全新的時代幾乎是在所有人都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說來到就來到了!世事真是難測啊!國際形勢所發生的如此劇烈的變化,是誰也沒有料到的。已經發生的情況使許多人毫不懷疑事件的多米諾效應,很多人都產生了這樣的認識:在蘇聯東歐發生的事情很快也會在中國發生!因為中共與蘇共、中國與蘇聯如出一轍,蘇共與蘇聯尚且如此下場,一直步其後塵的中共與中國自然難逃此劫。後來的事實證明這種僅僅基於表面現象而完全沒有接觸到事情的實質的看法完全錯了,其實歐洲發生的事情歐洲以外並沒有發生。當然此是後話,在當時,不言而喻,蘇聯東歐發生的劇變確實使中國共產黨受到極大震動。中國共產黨面臨嚴峻的考驗。
面對這樣的局勢,執政的中國共產黨作出了快速而又果斷的反應:首先是把“穩定壓倒一切”確立為一切工作的首要目標,並在維護國內穩定方面採取了一系列強硬而又有效的措施;其次是對經濟領域進行治理、整頓,以消除經濟方面的混亂現象;第三,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進行重新考慮和部署,對政治體制改革的程序和方式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中共領導人多次強調:政治體制改革要有利於加強而不是削弱黨的領導;政治體制改革是為了保證社會的安定團結,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社會主義積極性。
這一時期可以算作政治體制改革的事件和具體工作主要有:1990年,中央發表了《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強調發揮民主黨派的作用;1992年召開的中共十四大,強調了政治體制改革的原則,並決定不再設中央顧問委員會;1993年召開的八屆人大,批准了國務院新的機構改革方案,開始了第三次大的機構改革;1993年4月,國務院透過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1994年9月中共十四屆四中全會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1994年12月中共中央舉辦第一次社會主義法制建設講座;1995年5月頒佈施行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1996年,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三個五年計劃的通知》等。
第四階段: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復甦和在既注重實效又考慮現實可行性的指導思想下繼續深化的時期,時間是1997年至今。
1992年鄧老南巡講話以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建設方面又掀起了一次新的高潮。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帶來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的關係方面深刻的變化,人們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價值觀逐步褪去了傳統政治意識形態的色彩,也在隨著時代發生改變,這一切都不斷地對政治體制提出新的要求,政治體制改革方面的沉悶局面亟待打破,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急需有新的突破。在時代潮流的壓力和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下,政治體制改革重新成為執政的中國共產黨的重要議題。1997年鄧老逝世,中國的改革是否還要進行並怎樣進行,中共第三代領導必須對此問題作出回答。1997年5月29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江總書記在中共中央黨校發表講話,代表第三代領導對改革作出了公開的表態。江總書記指出,必須把經濟體制改革堅持深入下去,與此相適應,政治體制和其它方面的體制改革也要堅持深入下去。同年9月,在中共十五大報告中,江總書記提出要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並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跨世紀綱領提了出來。十五大報告還提出,要加快立法速度,提高立法質量,力爭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並強調要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尊重和保護人權,推進司法改革,實行公開辦事制度等。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中國政府先後簽署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98年3月,政府機構改革再次啟動。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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